久久看书>仙侠修真>六迹之大荒祭>第四十三章 抽丝(上)
例子。

作为这片荒原上最凶残也最可怕的一股力量,荒盗极度地仇视人族,所以每年在荒原上的巡无息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他们是巡逻兵最可怕的梦魇。

在与何秋林分开的时候,殷河海曾经半开玩笑地问过他一个问题:“我以前在圣城里的时候,曾经听说过那些荒盗野蛮到了极点,甚至有些还吃人肉,这件事是真的吗?”

那句话他是笑着问的,但是何秋林则是盯着他的眼睛,一直看到殷河的笑容没了之后,才慢慢地点了点头,道:“真的。”

※※※

像白马这样的荒族部落,其实已经从原来的荒族人中蜕变了,再没有先祖那种凶悍、热血、狂野的性格,变得温和起来。当然,这种变化是好是坏无从说起,也许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变得更加享受生活,更加富裕文明,更好打交道了,至少人族是喜欢这样的部落的。

殷河同时也知道,在人族中其实也有一部分人,确切地说,就是他以前呆的那个世家贵族子弟圈子里的人。很多年来,像他这样的贵族子弟早已不事工作,不动刀兵,或许作威作福鞭打刀砍一些平民奴仆时他们很擅长,但大多数这样的世家子弟,从来都没有出过圣城。

他们对圣城之外的世界一无所知,只要离开了圣城那堵高墙,离开了家族对他们的庇护,他们就必死无疑。

殷河有时候会想,曾经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的这些人,大概和白马部落也有些像吧。

他一个人走了两天,天黑了,还剩最后一段路。

只要明天走完就可以回到圣城,完成自己第一次的任务,然后得到五天的休息时间。

太阳落山的时候,殷河找到了上次过来时,何秋林指给他看的足够安全的休息地方,取下挂在战马身上的毛毯,将马匹绑好在身边树干上又喂好清水粮食后,就这样以地为席以天为被,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殷河是被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惊醒的。

他猛地从地上坐起,觉得脸上有些湿漉漉的,伸手一摸,感觉大概是露水,而不远处的马匹也站了起来,打了响鼻,不停踱步,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安。

殷河立刻站起来走到马匹身边,用手轻拂它的肩背,让它先安静下来,随即目光如电,向四周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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