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毕业的那个晚上,我抱起了我整个高中喜欢的她。也喝完了啤酒和白酒混杂在一起的青春。
更是在摇摇晃晃回家瘫睡,半梦半醒中被一阵酒精冲醒,从胃到口腔喷涌而出,一夜数不清几次。我已经来不及去选择吐在垃圾桶或是洗手间,新安装不久的木地板上全是昨天晚上的佳肴。
我感觉自己要死了,那一晚上困了睡,醒了吐,反复无数,吐到没有可吐的,发誓再也不喝酒。后来慢慢告诫自己不要掺着喝即可,才发现当初的我对自己仁慈,放纵。
早上我妈上完夜班推门全是酒味,看到地板狼藉一片,嘴里念叨着我,说着让我自己来收拾,最后还是帮我收拾完昨天造作的一切。白天喝了白粥,好多了,此事告一段落。最后影响的是,后来一次喝酒,喝了一瓶就觉得头晕,发现酒量回升的很慢,后来渐渐好起来恢复当年巅峰时期。
现在回忆到,才发现那个暑假发生了很多事,我爷爷去世了,我去了最美的海滨城市上大学,我遇上了我人生中第二个女朋友。
但是今天不谈这些,谈的是那年暑假发生在我家里那不翼而飞的三千块钱。此事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忘却。
那是一个下午,我端着电饭锅坐在1路公交车上,锅里有我妈烧的饭和菜还有煎的荷包蛋,去送给来我们这里招生的小伙伴,当时那里有我玩的很好的朋友兼学长学姐。
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私自利的一面,每个人多少都是为了利益在做事,但是那又怎样,只要真诚过,就够了,毕竟那段时光是再也无法代替的了。
当时下午我突然接到我妈的电话,她让我立刻回家,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家里的钱不见了。当时我一惊连忙赶回家,到家之后发现是放在卧室衣柜抽屉里的钱不见了,有三千,她们问我有没有拿,我说没有。
我拿钱干嘛,就算拿了肯定跟你们说,不同意我是不会拿的,而且还那么多。我妈说你要是拿了就跟我实话实说,让我知道不是丢了被偷了,哪怕被你花了也好。
这句话我清楚的记着,一字不拉。你知道当时我的心情吗,就是那种连你都不相信我的感觉,连我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都不相信我,而且就是三千块钱。
我跟我妈一起去物业联系报了警,警察到我们家看了一下,查看了房间,询问了事情的经过,观察了一下周围还有窗台有无脚印。最终把我妈跟她虚掩在一个屋子里单独说了几句话。后来送走警察,我问我妈你们谈了什么。
我妈跟我说,那个警察说,他办案那么多年,像这种没有明显翻动的痕迹,肯定是熟人,你也别怪我说话不好听,多半是你家儿子自己拿着花了不敢告诉你们。这个事情我们会做个记录,以后有进展会通知你们的。
我当时听了,我tm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万般矛头均指向我,我自己也很绝望,当时那一瞬间我自己都恍惚自己是不是真的拿了花了,记忆被删去了。
可是事实告诉我不是,第一,我根本不知道钱放在那里。第二,没有钱我会要,即使不给,我会闹。如果我自己私自拿钱,超过一百绝对不会拿,这是我的原则。
后来我想破了脑袋,把事情的经过和可能有嫌疑的人都列出来,还是没有办法去判断纠结是谁拿了这钱。所有的矛头都指向熟人,而最有可能甚至就是作案的人就是我。我都对我的推断吓了一跳。
在倪匡先生写的书中,卫斯理曾经说过他判断一件事情的真相过程,就是,当你觉得事情最不可能,最不可思议,但是证据显示甚至只有这一种可能的时候,即使你再不愿相信这是真相,可是这就是真的。
现在我才发现,原来书中的道理并不适应现实中所有的情况,有时也会例外。
最后我想说,我真的没有拿那三千块钱,我问心无愧。
而让我心寒的不是警察的质疑,而是发生了这件事情至亲的人的不信任和怀疑。所以直到现在我所能做的和学到的就是,我可以无条件的理解所有人做的任何事情,不论多么荒诞,多么可笑,多么众人的非议和不理解,在我看来,你都是可以被理解的。就像我曾被至亲的人怀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