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穿越重生>穿越拦截者>第四百四十二章 杀 系统给出的办法

从烧得滚烫无比的潭水中一跃而出的宋一程,此时的情况很不好,随着那些业火的不断侵袭,此时,这些越烧越旺的红莲业火不但已经遍布了他的全身上下,有几缕精纯活泼的业火,更是借着宋一程外放的那些神念,一路直接烧到了他的意识海里面,准备一举连他的灵魂所凝结的神念也全都给焚烧一空.

更令宋一程心神俱惊的是,他已经拼命的想尽了一切办法,就连他那有些欠缺的武道领域也一并放了出来,很可惜,在这种独特的火焰面前,带着那种自成一界意味的武道领域不但没有起到宋一程所想的阻拦作用,反倒是被他放置在武道领域之中的三味真火的火源种子也被这冲进领域之内的业红给粘染上了,并且在大力的红莲业火的侵袭下,有着逐渐被对方融合并同化的迹象.

“系统,系统老大,你老大在吗?你快出来啊,现如今,也就只有你可以救我了,你快给哥想个办法啊,我不怕死,可我绝对不能死,家里的爹娘还要靠我赡养,一笑还在这个世界之中,等着我去带她回地球呢,你丫别给我默不作声啊,你倒是说句话啊……”?

宋一程早就已经在心中呼唤了这穿越拦截者系统无数遍了,自从他成为这穿越拦截者之后,那些顺风顺水的经历实在是让他有些飘飘然了,以为自已的修为已经强大到了无所惧畏的地方,结果,就在这个仙剑的世界之中,他却被对方轻而易举的玩的这么的惨,如果系统再不出来帮他想个办法的话,恐怕,他就只能在这里等着变烤鸭了。

“红莲业火,专门焚烧清除人们体内的因果业力和罪孽之力,因为宿主把魔身九转这门魔道锻体之术修行到了大圆满的地步,所以。这些业火想要作到烧死宿主的地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根据系统的计算,宿主只要把修为突破提升到天仙境界。就可以撑到体内业力和罪孽之力被全部焚烧干净的那一刻,这体内只要没有了因果业力和罪孽之力,那怕,这些红莲业火就会失去了燃烧的动力供应,到时候。不用宿主采取任何手段,它就会自行熄灭的,不过宿主到时候倒是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把自已的那门已经快被这些红莲业火所融合三味真火的神通,给直接摄取过来,使得这门火焰神通一下子跨越好几个层次,直接提升成更加强大的红莲业火……”!

宋一程此时全身上下无处不痛,就连他那潜藏在意识海之中的灵魂意识所化的神念之力,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也逐渐的有了一些麻木的感觉。变得不再那么灵敏,神念的感知之力更是缩水了不知道多少倍,不过还好,就在这宋一程感觉自已就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系统终于有反应了,在他的意识海中,也终于回响起了系统那冷冰冰的话语。

啥,啥,突破到天仙境界就可以撑过去之次的业火焚身之劫吗?那还有啥好说的啊,赶紧给给哥提升啊。哥一进这仙剑世界,就击杀了大批的僵尸,对了,还有一头僵尸王。更别提刚刚哥还在昆仑那边,可是还一口气杀了好几个昆仑的长老,对了,连他们的掌门都被哥给干掉了,还有那个修为少说也有地仙初阶修为的玄霄,全都被哥的三味真火给炼化掉了。杀掉这些人的能量灌体奖励,怎么着也算是足够自已突破到天仙初阶的境界了吧?还有最后那个什么火焰神通的进化摄取,这,这是在向哥诉说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

宋一程的想法是不错,不幸的是,现实中系统却直接在那里给他浇上了一大瓢凉水,一下子把他给浇醒了过来。

“宿主,天仙境界,和地仙境界,是两个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境界,修行中人,从地仙大圆满境界突破到天仙初阶境界所需要的能量是很庞大的,根据系统的计算,宿主在昆仑所灭杀掉的那些任务目标所兑换出来的能量,不足以支撑着把宿主的修为直接提升到天仙初阶的境界,所以,系统建议宿主,马上根据系统的扫描与指引,迅速的灭杀掉几个修为高大的本土强者,以获得突破天仙境界所需要的庞大能量,另外,系统也会根据宿主的任务总成,最后为宿主安排一定的随机抽奖次数……”!

啥?啥?不够?还需要再杀一批吗?根据你的指引,你丫的一个冷冰冰的没有丝毫感情的智能系统,我可怎么敢相信你的指引啊?万一你指引的那些强者全都是无辜善良之辈,哥岂不是成了就变成了跟那九天玄女一般无二的冷血无情残害无辜之辈了?

宋一程听得这系统回复的解决办法后,脑子里飞快的运转思考了起来,到最后,他牙关一咬,在自已的小命与别人的小命之间,选择了保存下自已的小命,不过,他还是向系统提出了自已的一个条件。

“系统老大,那些清净无为一心苦修的修仙者,咱们就算了,你能不能帮着我扫描一下在这仙剑世界之中占山为王,残害普通人类的那些妖魔的所在位置啊?杀无辜的人,哥心中会有一种过意不去的感觉,杀这些聚啸山林,整日里残杀吞食普通百姓的妖魔,哥还是可以痛下杀手的……”!

“好,不过宿主,有一个情况系统须要提醒宿主知道,这普通修士在地仙大圆满晋阶到天仙境界的时候,一般都会承受到天地间所降下的天劫考验,而宿主因为修行的是魔道一派的功法,所以,这个天劫的威力,可能要比一般的正道修士强大无数倍,这个天劫是魔修最为关键的一个关口,只要渡过去了,就成魔作


状态提示:第四百四十二章 杀 系统给出的办法--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