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逼我了。”
“你倒是说啊。”寇仲凶巴巴瞪着叶锋,他也是彻底放开了。
“草莓小王子!”
寇仲黑人问号脸,已彻底懵逼,你吃货就吃货,还草莓小王子?说着话,更恶心的一面出现,好像是为了防备别人争抢,叶锋居然两个圣代全舔了一遍……舔了一遍……一遍……
自叶锋再入大唐,就注定了他的不平凡,他再离开,便上了神坛,尤其是当大宋统一中原,寇仲做了皇帝以后。
很多年以后,已经做了皇帝很多年的寇仲,吃尽了天下的山蒸海味,却仍然认为这世上的极品美味便是被称作是“圣代”的冰激凌。
他也会常常回忆起那个阳光普照风和日丽的下午,想起那个已经走上神坛但他却觉万般亲切的人,他觉得他们已经是朋友了,以前或许不是,但至少,经历了那样一个下午以后便是了,尤其是他将舔了一遍的草莓圣代,递到自己面前,微笑着问自己要不要尝尝的时候。
他们,都像是朋友。
……
……
叶锋从来没有想过,在许多年后的某天,自己居然还能再享受到后世的冰激凌,并且还是跟那些原本只是二次元的传说,画风简直崩坏。
一群人吃得意犹未尽,尤其是寇仲。当然,他也被恶心的不行。
事实上用气味来标示自己的所属权,自古以来有之,至今老虎、狮子等等都是这么干的。叶锋给出了解释,很明显,在场几人没人会接受。
叶锋抬起头,扫了一眼最靠近街道的一辆加长版林肯,以前就算是有轻功,也仍是靠腿行动,现在既然见着了,哪有不享受的道理?
岂料,向雨田却是神色大紧,正色道:“大伙儿小心!这是战神殿内绝代妖兽,钢铁玄兽!”
他这一紧张,将其他人也搞得紧张兮兮。
寇仲便问道:“向前辈,您知道这……钢铁玄兽?”
向雨田道:“本帝也是听先人说的,这钢铁玄兽腹部为空,长则数丈,断则一丈,力大无穷,寿命可达千年。行动犹如雷霆,可令天地变色……”
所以说,能看到传说中的邪帝变成一个绝世大神棍,是不是也挺可乐的?
叶锋打断了向雨田的滔滔不绝,道:“向兄可以了,这就是汽车。”说着话,直接来到轿车旁边,直接将车门打开,坐在了主驾驶位上,冲众人招了招手。
向雨田咳嗽两声,轻赞了叶锋一句,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剩下几人当即全都坐了上去。
“汽车?”寇仲坐在副驾驶位,左看右看,道,“叶大哥,这玩意儿能干什么?”
“能干的事儿多了,比如……兜风。找到了。”叶锋一边说话,一边找钥匙,没找到,但找到一个类似存款机的设置,看了下说明书,一个时辰两百,还真是友情价,不如白送得了,难道是因为女人的钱好赚?
叶锋从钱夹里取出四张毛爷爷,一转眼,却看到一家卖枪械的店子,念头一转,便又下了车,花了五十买了一把狙,一把手枪,子弹数千,全都装进了混沌空间。以他现在的实力,举手投足间的威力,都不是这些武器比得上,但以防万一嘛,用不上就当纪念留着好了,至少打猎的时候还用得上嘛。
那一定很拉风,肯定的!
“兜风?”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意思,但寇仲心思向来灵活,马上就明白叶锋的意思,笑道,“这玩意儿还能飞?”
“飞是不能飞,但跑起来也差不多。”
“叶大哥莫要骗我,就算跑得起来,又能如何?若是仲少我武功未失,半个时辰内,世上最快的骏马也快不过我!”
下一刻,车内顿时响起噗噗的声响,发动机启动。
加长版林肯闪电般飚射而出!
寇仲立即紧紧抓住了叶锋的座椅,瞪着眼睛,一阵心悸:“这玩意儿太快了,比最快的马还要快!”
可不是嘛,一百二十码的速度肯定他娘比马快啊。
别说是寇仲,就算是叶锋也被吓了一大跳,三秒加速至四十码,六秒直接飚到一百二十码,启动,加速,直接换到五档,就算后世性能再强悍的跑车来了都得跪!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
叶锋还发现,这汽车根本没烧汽油,用的应该是电。
宽阔的马路上没有任何人,叶锋直接飙到最高速,林肯化作一道猩红闪电,沿着道路指示牌飚射出去。几人最初还不适应,适应之后,不由朝窗外望去。
寇仲看着飞速倒退的店铺,咋舌道:“我收回先前说过的话,这玩意儿虽然不能飞,但跑起来跟飞也没有两样。”
叶锋便以120码的速度,疾驰而去,狂飙一个半时辰以后,面前忽然出现了一道门。
寇仲轻吐一口气,莫名心悸的道:“如果没有飞车,功力几乎尽失的情况下,还真不一定有人能走出来。向前辈,你是从哪儿知道战神殿这些信息的?”
向雨田面色微微一沉,寇仲哈的一笑,知道他不愿说,就没再追问。
叶锋瞧了向雨田一眼,他也很想知道,却没问。
众人下车。
叶锋瞧着似曾相似的防盗门,道:“应该就是这里了。”说罢便推门而入,寇仲却不肯走,道:“叶大哥,要不把飞车也带出去?”
“想死你尽管带!”叶锋头也不回,寇仲这才恋恋不舍地舍了飞车。
众人走了出去,却又是一愣,刚才他们是从这里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