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一个想法,他还没有沦落到,需要靠写书赚生活费的地步,那是落魄贵族子弟才干的事。
况且,社会学著作,可卖不出去。
写书得写骑士小说。
要屠龙,要契约精灵王。
开局最好是落魄的王子,带着一只小精灵,流落海上与歌妖浪漫一夜,经过侯爵庄园与贵妇人fēng_liú几日,单人匹马屠掉一头邪恶的大龙,或者是骑上一头龙,小精灵再突破为精灵王。
最终,英雄救美,与被独角兽认可的美丽公主结婚。
具备这些要素,基本上就是一部畅销的骑士小说了,那些喜爱幻想的年轻人们,非常愿意掏钱购买。
吃完早餐。
李斯特将自己书写的厚皮纸收起来,看了看窗户外已经高升的太阳:“等格兰尼到来,或许我可以跟他探讨探讨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