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歌自也伤得厉害,一抬头,空中那秃毛鹦鹉兀自紧盯不放。他跌跌撞撞地跑入一处密林,秃毛鹦鹉不知是计,追了进来。利歌正攀在树上,手一抓,将这鹦鹉擒在手中。
秃毛鹦鹉惨叫道:“饶命!饶命!”
利歌笑道:“你倒也知道求饶?”
秃毛鹦鹉道:“保命之心,物皆有之,何奇之有?你可真是少见多怪。”
利歌点头道:“饥餐渴饮,人之本性,我本肚饿,倒也不能轻饶你了。”
秃毛鹦鹉大骇,喊道:“茹毛饮血,非人之举,以人为食,更是qín_shòu不如之恶行也。”
利歌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况且你一畜生,并非是人,以为食也,岂非天经地义?”
秃毛鹦鹉无言以对,只嚷道:“饶命!饶命!救命!救命!”
利歌哈哈一笑,在鹦鹉脑袋上一指,那鹦鹉登时晕了过去。利歌将它往草丛里一抛,说道:“若有路过的野猫野狗吃了你,也不能怪在我头上。”
他运功止住流血,本想追赶辛瑞等人,可又心想:“暂且不可与他们汇合,而当继续引开秽留。我要找到辛瑞可容易得多。”
只是拜登真的想要杀我?还是秽留自作主张?我从髓行手中救了拜登性命,他丝毫不念功劳么?
断声曾告诉利歌拜登是怎样的人,利歌对拜登仍有极大的价值,因此拜登不会杀了利歌,况且钟鸣法王更与利歌渊源极深。但这秽留却是个疯子,定会死咬不放。利歌可以杀死秽留,只不知是否会彻底触怒拜登。他不想令事态滑落至那般地步。
利歌一时不知该去向何处,唯有与辛瑞、澎鱼龙反向而行,于是走向东面,途中,若找到安全之处,便活捉猎物,当场饮血,补足损伤。秽留剑气中有极阴毒的尸气,即使以血佛经的神效,也非短时之内可以复原。他还听说四位冥灯护法皆擅长追踪逃犯,是以不敢稍有疏忽。
他赶了一天一夜的路,终于挡不住疲倦,找了一处密叶环绕,花高如墙之地,见地上的落叶堆软绵绵的,心中一喜,扑到里头,一闭眼便已入眠。
香香甜甜、朦朦胧胧,浑浑噩噩,迷迷茫茫,突然间,他打了个冷颤,只听“花墙”的外头有一声音说道:“点子便在不远处了。”
利歌心中登时一凛,但又立刻冷静下来:“此人说的不是我,点子是黑话,秽留自称公子,并非盗匪。”
另一人道:“桑不乐,咱们好不容易逃出狮子城,也不必再听你号令,更何苦替你去对付什么点子?”
头一个说话之人冷冷说道:“若不是我提醒,你们如何逃得过拜登追兵?”
第三人说道:“那是大伙儿齐心协力,方逃脱了那魔头,你以为是你一人的功劳?”
第四人嘿嘿怪笑,道:“依我之见,咱们外表与其余亡魂并无分别,拜登如何能查得出咱们是从疯魔院逃出来的?咱们就算混在城中,也并无危险,何必跑到这荒郊野外?连个鬼影子都瞧不见。”
第五人道:“不错,老子可当真饿得厉害了。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只要被老子盯上,非要剥出魂魄来吃。”
那桑不乐道:“暂且忍耐几日,待遇上点子,将他们全放倒了,咱们都能饱餐一顿。”
听到此处,利歌心想:“他们全是醒魔灵?想不到仍有这许多漏网之鱼。”
其中一人道:“桑不乐,我总觉得你这鬼古里古怪。”
桑不乐哼了一声,道:“你我皆出自疯魔院,自非常鬼。”
那人道:“我在疯魔院困了许久,可从未见到过你,更不曾听说过有你这么一号人物。”
其余人都道:“不错,老子也不知道你这人。”
桑不乐道:“若我并非同类,你们早就嗅出气味,为何如此多疑?”
此言一出,众醒魔灵登时语塞,过了片刻,有人骂骂咧咧,道:“总而言之,你可疑得很,老子那天见大鼻子老弟随你出去走了一遭,便就此失踪不见。”
桑不乐道:“我说了,他食鬼魂魄时被发觉,当场被敌人击毙。我也是好不容易才逃脱的。”
又一人道:“而且你总戴着这遮面布套,不以真面目示人,是何道理?”
桑不乐霎时发了火,尖声喊道:“我戴布套怎么了?你们是汉子还是娘们儿,管得了这许多么?”
众醒魔灵不答,利歌听他们鼻子“嗖嗖”地嗅着,仿佛猎犬似的,他猜测醒魔灵一旦起疑,便用鼻子这般嗅探,乃是动了杀心之兆。
他知道自己身上血腥味浓,他们立时就会察觉自己。
果然听一醒魔灵道:“花丛里有人!”
话音刚落,五人已落在利歌四周。利歌见这五人穿着不一,有人穿麻袍,有人穿蓑衣,有人穿皮甲,有人穿长袍,有人穿兽皮,想来是他们逃亡之际,胡乱乔装打扮,也顾不了细枝末节。
五人之中,唯有一人带着遮面布套,一身黑袍,似是拜登教的教徒,当是引起众怒的桑不乐。那布套中挖了两个孔,露出一双冰冷的眼睛。
一短须短发的高个汉子森然笑道:“好极,好极,是个活人。”
另一长发的老者道:“还是个细皮嫩肉,眉清目秀的活人。”
一个矮个醒魔灵道:“活人的魂魄,可不合老子的胃口。”
一面色惨白,一眼大一眼小的消瘦汉子道:“几天不曾饱餐一顿,可不是挑肥拣瘦的时候,你们不吃,我吃!”
桑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