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歌思绪纷乱,像是魂魄消散,突然间,他大声咳嗽,奋力向上游去,哗啦一声,脑袋浮出了水面。
他看清自己在一石室里,这石室中陈设极为简洁,地上铺着毛毯,顶上亮着红光。他从浸泡着的血瑶池中爬出来,身上的血立即干了。
忽听一女子说道:“你在池水中见到了什么?”
利歌望向四周,没见到任何人。他道:“我见到了血盲的往事,他将眼睛赐给少女,将脑子赐给疯魔,将心脏赐给僧人,就此坐化而亡。”
那女子沉默片刻,道:“你非但看见了泣灵经的往事,也见到了疯魔经与血佛经的诞生。这比秦桑、我、叶无归看到的都多。你是何人?”
利歌说道:“我名叫利歌,奉亡神将首旨意,前来见你,婷梭夫人。”婷梭是庇护院院长的名字。
婷梭凄然笑了几声,道:“你知道血盲为何要自残?为何要自尽?灵阳仙已经不再追逐他,他大可以一直活下去。”
利歌说道:“他的血,他的冥火里被人动了手脚,也象征着他的疯狂,他的罪孽。”
婷梭道:“不错,不错。与其苟延残喘的活着,不如轰轰烈烈的死去。泣灵经、疯魔经、血佛经,是他的爱意、恨意与惧意。习练这三门功夫之人,血液会起变化,变得嗜血而残忍,但解脱诅咒的法子,也在这三门功夫之中。他借由这法子,将自己的罪孽与诅咒分散,传播至世界各处。我们这些血族既是高贵的半神,也是野兽般的怪物。”
利歌问道:“院长,你在何处?”
婷梭仍不现身,她又道:“这三门功夫脱胎于冥火,蕴含着冥火,却已超越了将首的设想。天赋卓绝者,敝如叶无归,经过艰苦修炼,能够持续不断地提升境界,无需什么前世、神恩、夺舍、化身。也正因此,叶无归能够脱离亡神的控制,依照自己的心意行事。”
利歌叹道:“将首用计让他喝下秦桑的血,就是为了用秦桑夫人的冥火控制他,得到一个最完美的傀儡,看来亡神失败了。”
婷梭笑道:“是啊,是啊。现在,连亡神也感到惊惶失措了。叶无归能抵挡住亡神的操纵,并决定深入永夜迷宫,去那儿亲手毁灭亡神,完成他的复仇。”
利歌早就知道此节,他道:“将首命我来阻止义兄,但之前,我需从你这里要一件事物。你一直躲藏得极深,我唯有在秦桑大会取胜,才能来到这里。”
婷梭道:“你那位义兄已先来找我,从我这儿拿走了那件宝物,随后,他以我的名义,召集所有血贵族。”
利歌陷入沉默,半晌,他问道:“他为何要做到这地步?”
婷梭道:“因为我们都是他的仇人,是亡神的同谋,是害死他妻子的凶手。他必须杀死他们所有人才能解恨。”
利歌想了想,快速回身,手掌按住血瑶池水面,过了一会儿,血水翻滚,从中浮上一具女尸。那女尸是一老妇,衣物庄重华贵,脖子上挂着一串黑线红宝石项链。她无疑早已被万夜皇杀了。
她的魂魄溶于血水中,以血传心,才能与利歌进行最后的交谈。
婷梭笑道:“你终于找到我了,这幅惨样,我可真不想让人瞧。”
利歌说道:“万事皆有因果,如果庇护院不杀秦桑,夫人又岂会沦落至此?”
婷梭道:“爱意泣灵经,嘿嘿,这情与爱仍令人疯狂,令人着魔。我是秦桑的大弟子,本在万夜国中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秦桑对待我很严厉,我始终畏惧着她。后来,她命我辅佐叶无归,可我也爱上了他,想要赢取他的心,甚至与师父共侍一夫。叶无归拒绝了我,而夫人由此震怒,她用法术令我变得又老又丑。
从那时起,我心里无时无刻不想着杀她。终于终于是她先死,我晚死,哈哈,哈哈,我也心满意足,死而无憾了。”
利歌说道:“我在血瑶池里待了多久?”
婷梭道:“已有足足两天。”
利歌说道:“决不能让义兄前往万夜迷宫,亡神的怨念构成了阴间的世界,若他真令亡神灭亡,不单单万夜国的国民,整个阴间都将为之动荡,引发一场浩劫。”
婷梭笑道:“巨巫总是不断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倒真想瞧瞧这藏在自己迷宫中的死亡巨巫,能不能真的湮灭?”
利歌答道:“本来绝无可能,但义兄原本是将首所选中的人,唯有他能够办到。我要进入迷宫,需借你的穿梭羽衣一用。”
婷梭道:“我说啦,那穿梭羽衣已被叶无归‘借走’,但他并未料到,我仍有一物,与穿梭羽衣有异曲同工之妙。”
利歌见婷梭身上那红宝石项链陡然闪光,于是将它取在手中。
婷梭道:“凭借此物,在迷宫之中,哪怕亡神的思绪再如何混乱,你也不会受其中的诅咒、毒害之苦。此物与穿梭羽衣同源,它由迷宫中的断翼鹤眼珠制成,穿梭羽衣则取断翼鹤的羽毛织得,两者相互吸引,能令你和叶无归终将在迷宫中相遇。”
说完此言,婷梭尸体瞬间融化,如血水般流淌在地。利歌感到她的魂魄已然不在,但她那血水似仍有一分灵知,流向某一方位。利歌跟着那血水前行,走向石室右方角落。
采血殿顶层,是一气派非凡,宏大精致的大厅,大厅中是一长桌,桌旁放着百来张椅子,此时,庇护院中全部身份不凡的血贵族聚集在此。地位最高的公爵、侯爵、伯爵坐在桌旁,其余子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