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练级狂魔>第112章 豆豆有危险

听到这里,叶锋终于明白龙族不敢横行霸道的真正原因:这世上,绝对还有掌握这种力量的种族,龙族应该是跟他们达成了某种妥协。

小萝莉继续道,“结果大家杀来杀去,杀得双方都快灭种了,最后龙凤两族最聪明的人建议,大家与其杀个同归于尽,还不如互结亲家,同归于好。

于是第一个龙凤宝宝诞生了,他就是威震诸天万界的:鲲鹏。”

鲲鹏?叶锋简直不可置信:不是说大鹏金翅鸟以龙为食么?

叶锋再想想后,终于想起鲲鹏是华夏正宗的神话,大鹏金翅鸟是源自于天笠的舶来品,后人虽常将二者混为一谈,但阿三的谬论,显然并不可信。

“鲲鹏将龙凤两族的优势催化到了极至,他的胃口比我们龙民还庞大得多,一口可以吞下一个汪洋;他的速度还远超凤凰,展翅瞬息就能扶摇直上九万里。

他入水为鲲,冲霄化鹏,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杀不死的存在。

鲲鹏成年后,瞬息便能穿梭万界,打遍诸天无敌手,那时候,是我们龙凤两族最风光的时候。”

小萝莉最后一脸可惜道:“可惜鲲鹏哥哥太嚣张了,最后被一个不知从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无上存在,给镇压到哪个旮旯里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除了鲲鹏哥哥,我们龙凤两族再也没能生出第二个真正的龙凤宝宝,只生出些像偏向龙性的饕餮、偏向凤性的朱雀等等。

不过他们虽没有鲲鹏哥哥那么威风,却也在诸天万界闯下过赫赫威名,比我们单个的龙凤,还是要强出不少,所以后来龙凤两族一直乐意互结亲家。”

要不要再试试找到那种能克制龙族的常规力量?叶锋想了想后,最终放弃,用凤息镇杀恶龙,龙民们应该能够接受。

要是自己当真掌握了能让凡人屠龙的常规力量,不但自己,恐怕连栽培出自己的天衍宗,都会被龙族追杀得亡族灭宗。

这世上并没有真正的克星,就像猫捉老鼠天经地义,但某些垃圾丰富的角落栽培出来的特大号老鼠,能将大猫们撵回主人的怀抱里求安慰。

非洲雄狮似乎是食草动物们的克星,但经常有摄像头的资料表明出某些真相,强壮的水牛经常能将狮群们撵得像狗一样乱窜,还一不小心就会踩死一两只。

农耕文明开发出来的强弓劲弩一直是原始土著们的克星,但抱成团的土著们,能从穷山沟里冲出来席卷天下,揍得数亿文明的农民地主们跪在地下叫主子。

常规力量当然只能克制还未变强的普通龙民,否则身为顶级天材地宝的龙民们,早就被滥伐资源的修炼界屠宰得亡族灭种了,哪还能风光逍遥到现在?

叶锋除了无可救药般的痴迷于练级打怪,其真正的心智,真心不笨。

叶锋今天的比赛被安排在下午最后一场,但一大清早起来,叶锋就有种心慌慌的感觉,这种感觉还越来越浓。

“莫非豆豆的道听途说并不正确,凤息并不能镇杀龙民?”

叶锋仔细感应了一下心神,他发现这种感觉并不致命,而是一种很令人难过,难过到悲伤的感觉,就像…

叶锋终于想起来了,这种感觉,就像他当年第一次上学时,被同桌的小霸王烧掉了自己的那个全班最丑的感觉。

那个被烧掉虽丑到让人恶心,以至于连本该是正义代表的班主任老师,对小霸王的恶行也无任何表示,反而轻责了前来哭诉的叶锋一句极其小声的“孬种。”

那句“孬种”的声音虽小到正常人很难听得清楚,但却被天天防小强们偷馒头、把耳朵锻炼得连小强行窃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的叶锋,听了个一清二楚。

于是才六岁的叶锋,在班主任的激励下鼓起血勇,平生第一次打怪,将八岁的小恶霸揍得钻到桌子底下大叫饶命,叶锋从此迷上了打怪。

隔壁班的小胖听说了叶锋傲人的战绩后,认为叶锋很有打怪的天赋,于是以一颗大白兔奶糖的代价,请叶锋帮其打怪练级。

于是叶锋平生第一次接触了电脑,学会了网游,练级狂魔的事业开始正式起航。

遗憾的是,班主任老师虽蔑视叶锋为孬种,却并不欣赏他后来的血勇,反而狠揍了他一通屁股板子后,再逼他上台作检讨。

没办法,小恶霸把他那霸王龙级的老妈拉来了,这就是没娘疼的可怜娃的下场。

孤儿院的义工教育过叶锋,老师才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自那以后,叶锋认为现实世界中全都是些坏人,于是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寄托在了遐思无限的虚拟网游中。

以至于他穿越到异界后,还习惯性的将真实世界的人们,视为系统中的n,除了他认定要呵护的小跟班。

叶锋的世界观至今仍是很不正常,一直沉沦在虚幻的游戏意识中未能自拔。

叶锋的那个丑到让他遭受学生时代第一次不公正代遇,是他翻了好多个垃圾堆,好不容易才凑出来的一些干净的烂布条,亲自一针一线缝起来的,连针线也是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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