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华皱眉看着,觉得这比自己第一次握笔写出来的字都要难看,就算是说它不堪入目都是夸她!于是弯腰凑上去,将余蒙蒙的手指掰开,然后又将其摆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将余蒙蒙的姿势调整了一下,说:“你再写一个字看看。”
余蒙蒙苦着脸,浑身僵着不敢乱动,心一横,在纸上写了一个白字。尔后,抬头看着白华,心里打鼓一般的七上八下。
白华看着纸上那个白字,觉得心上好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挠了一下,突然变得软软的。就连余蒙蒙微微仰着脑袋都连带着顺眼不少,于是说:“你不必那么紧张,练字本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今日就先到这里。待会儿就该用午膳了。”
所以,这就算是过了吧?
余蒙蒙立马放下笔,整个人都从紧绷中松懈开来。好奇地偷偷看了白华两眼,这魔君陛下今日与印象中的有些不一样啊,比较好说话啊。
果然是因为余倾洛在的原因吗?果然做戏也是全套的?果然是大人物!
余蒙蒙在白华看不见的地方冲着白华的背影点点头,她很认可这种一丝不苟严谨的做事态度。
——虽然对自己来说,有些不太好就是了。
还有,过几天,这位魔君陛下就恢复正常了吧。根据经验,只要自己不做幺蛾子去主动招惹他,怎么样也不会受罚的。回想一下前身之前做的事情,完全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节奏啊。
正胡思乱想着,白华不知道从哪里折回来,手掌朝她伸出来,说:“将那个坠子拿出来。”
余蒙蒙闻言一愣,怎么回事?这堂堂魔君大人,送出去的东西还要再要回去吗?
想归想,还是迅速从衣服里摸出那枚坠子恭恭敬敬地递上去。只见白华将原来拴着坠子的红丝线抽出去,另将一条银色的链子穿好。而那银色的链子精致高雅,色泽也好,与那枚略带透明的水滴形坠子相得益彰。穿好后,白华看着余蒙蒙说:“过来一点。”
余蒙蒙十分听话地挪过来一点。
“再过来一点。”
余蒙蒙抬头不安地看了白华一眼,又挪过去一点点。猜不透白华又要做什么。
白华看这面前挪挪腾腾的女子,眼底闪过一丝不耐,也不叫她上前了,自己直接迈了一大步站在她跟前,伸手将手里的银色链子绕过发丝,戴在她的脖子上。
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余蒙蒙脸上腾地一下子红透了。被白华碰过的地方觉得火辣辣的,烧的她额头上开始冒汗。
根据她的经验,白华不喜欢前身,自然也不可能喜欢自己,那他给自己戴根项链就不可能是情人夫妻间的那种你侬我侬的小甜蜜行为。就是往好的方面想,那八成也跟给自己喜欢的狗栓根链子的意义是一样的;往不好的方面想这里是个光怪陆离有妖有魔的世界,那这链子可能也不简单,可能还会有什么其它对自己来说是害处的作用。
但是,怎么看,这都是不能往好处想的。
余蒙蒙想着,觉得自己应该主动争取一把,抬头哭丧着脸问:“我必须戴着这个吗?”
听出她语气里明显的不愿意来,白华竟觉得有一丝愉悦,问道:“你不喜欢这个坠子?”
妈呀!又笑了!余蒙蒙吓得差点儿尖叫出来,虽然笑得很好看,很魅惑,但是平常不笑的人,某一天笑的频率多了,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浑身发冷,上牙齿跟下牙齿哆哆嗦嗦地打架!
魔君陛下送她的东西,她能说不喜欢吗?答案当然是不能!他就是给自己喂毒药,自己也得笑着用很好喝的表情咽下去,然后夸“好喝!”。况且,没看见白华已经开始用笑容威胁她了吗?
“没有,我很喜欢。”她立马摇摇头,前半句让白华的脸色变黑,后半句脸色又变回来,“尤其是这根链子,特别喜欢。”这还差不多。他那链子自然是好东西,比萧离的那块坠子更好。
午膳就摆在了东殿客厅里。只蛇君余倾洛、魔君白华及其王后。夏方则和千荣一桌,红珠和灵儿去了膳房同其他人一起用餐。
余倾洛看着夫妻这两日神情不似往日那般貌合神离,心里自然是满意的。来时本想着都快五百年了,若白华实在对蒙蒙无意,大可将这桩婚事作罢,他十方林养个败家女儿还是不在话下的。一来他确实是心疼自己的女儿,二来也不想就这样拖着白华;如今一看,他女儿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他怎么好拆散他们呢?只一件事,他还放心不下,那无为山上的萧离是怎么要认自己的女儿做徒弟的?
他满怀心事地想着,余蒙蒙看他不吃,便将桌子上一只鸡腿夹到他碗里。看着自己的这个爹爹,觉得他实在是不太像。就外形而言,出去说他是自己的哥哥也不为过。但事实上,面前这个年轻的男人确实是自己的爹爹,只是从小到大一个模样没变老过。
她不由地感叹:果然魔界的事情扑朔迷离,不同一般啊。
余倾洛见女儿给自己夹菜,欣慰地笑笑:“蒙蒙到底是嫁了人的,长大了不少。”
这一句话说得余蒙蒙特别不好意思,尴尬地笑笑:“哪里,父君若是喜欢,就多住几日,女儿天天给您夹菜。”
听到女儿说这样暖心的话,余倾洛心里自然是舒服的。想到她昨夜在席上说出的那一番话,有理有据,连带着气势也不同往日。当时他心里就想:这才是我蛇君的女儿,这才当得起这魔界之后!
以前是担心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