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查是个古老的姓氏,出自于天竺,在一个种姓还没有完确立的地方,那些有势力的大家族才会有姓氏一说,普通的民众有一个名就不错了。
而在尼婆罗,能冠上这个姓氏的,只有王室!
换而言之,这个年轻女孩的身体里,流着这个国家最高贵的血脉,难怪她对自己充满了仇视,那不是私怨,而是国仇。
荔非元礼将这么一个人送到自己的屋里,绝不可能是为了慰藉自己的空虚,如果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的话,或许是借刀杀人?刘稷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谁能告诉我她的真实身份?”
几个女人互相看了一眼,一个稍为年长开了口:“她是国王的小女儿,王后最宠爱的明珠。”
原来在这里等着,刘稷明白了荔非元礼的用心,当年侯君集灭高昌,只因为睡了两个妃子,就被御史弹劾,事情一直被纠到身死族灭之时。
一个未出嫁的王女,能处置的只有天子,他就是想让自己破了她的身,然后借此得罪,或许还不光如此,想不到一个胡儿,居然也敢跟自己玩心眼了,刘稷阴测测地一笑,看得众女心惊胆战,她们不自觉得将年轻女孩护在了身后。
“我需要侍女,你们愿意做的就留下来,不愿意的,我派人送回去。”
面对选择,这些女人一下子没了心气,不管王女的结果是什么,她们这些本来就是宫里的侍女,最好的去处也就是送到某个军官那里,最坏的,只怕就是营妓,比起这里,不吝于天壤之别,至少这位年轻的主人,并没有表现得太过不堪。
“主人,你会把她送走吗?”年长些的侍女怯怯地问道。
“暂时先呆在这里,去留,等我回来再说。”刘稷坐到自己的床上,朝她们招招手:“有会拿捏的吗?来帮我按按,累死了。”
听到他的召唤,几个侍女马上站起身,七手八脚地在他身上按来按去,效果如何不知道,最后倒是真的倒头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到了半夜里,醒来的时候,刘稷发现自己的身边躺着一个女子,和衣而眠睡得很香,他感到有点口渴,就没有将她叫醒,自己翻身下去,屋子里黑漆漆地,他摸索着挨到靠窗的桌子边,划着火镰将一盏油灯点亮。
黄的灯光照亮了屋子,他倒了杯水一边喝,一边回头看,屋子里只有那个躺在身边的女子,别的都不见了踪影,兴许是去别屋睡了。
“啊。”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来,刘稷开始还以为是床上的女子被吵醒了,可没想到,声音来自于墙角,在灯光无法照到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黑影。
“你不愿服侍我,又不想离开,是因为看到我是唐人,在这城中无人敢惹,就像之前的吐蕃人,可以保护你对吗?”他走过去,蹲下身,
女孩抬起头,阴影中的脸上满是泪痕。
“吐蕃人现在自顾不瑕,已经保护不了你们了,就算他们肯,也不会是无偿的,像你这样的女子,就是代价中的一部分,让我猜猜看,你已经被许给了某个吐蕃权贵,对么?”
女孩虽然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却证实了刘稷的推论,他点点头自顾自地说下去。
“那就对了,如果有一天,你们需要大唐的保护,也同样要付出代价,或许,你就是定金?只不过,如今你的份量已经打了折扣,他们才会将你送到这里来。你不甘心,却又想借着大唐的手,恢复你们的统治,既然是这样,何不干脆痛快点,献出你唯一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在这里自怨自怜,连个笑容都装不出来。”
被人一口揭破,女孩浑身抖得像是筛子,嘴里好不容易才吐出一句完整的话。
“我我愿意。”
“我不愿意。”
刘稷站起身,头也不回地撂下一句,便走向自己的床榻,还有半夜呢,他得抓紧时间休息,说了这么多废话,只是为了确定,这间屋子是安全的,用不着睡觉也得睁上一只眼。
天亮之后,再次醒来的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待遇,四、五个侍女打水的打水、穿衣的穿衣,将他服侍得无微不至,难怪人家总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太腐蚀意志了。
一直到穿戴整齐,都没再看到那个女孩的身影,多半在是哪个屋子里补觉吧,他也不在意,带着两个手下出了门,刘稷没有直奔官署,而是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
李嗣业很早就起了,这是多年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帐中的锦被曲线起伏,瀑布般的青丝洒落在被面上,一弯雪白的酷腕露在外头,想起昨夜的**,他下意识地咂咂嘴,有些意犹未尽。
还好这里是城楼,将女人带入军营,是军中的大忌,素来就治军严谨的他,自然不会带头违反,不过男人嘛,总有点正常的需求,这种送上门来的尤物,他也是把持不住的,左右不过是个破了家的可怜妇人,想要托庇一条性命,有什么打紧的,跟着自己,总比让手下祸祸了好,他可是知道那些粗汉们的本事,对于一个异族女子,哪会有半分怜香惜玉。
等到刘稷赶到的时候,他已经举了两轮石锁,陌刀舞到了第十招,凌厉的刀光如同闪电般裂空而出,杀气笼罩了周身三丈开外,那种无可匹敌的威势,让看的人都只觉得两股战战,只想着逃得越远越好。
“五郎,这般早?”
一个收势停下动作,李嗣业随手将陌刀递给亲兵,接过一方布巾,擦拭着精赤的上身,朝刘稷笑着打了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