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着巴扎多城五十里外的一座大山,属于冈底斯山的余脉,因为山体大致上由富含某种微量元素的石材组成,整体呈藏青色,被当地人称作玛庞山,意思是“仙女的居所”。
山上有一座不大的城堡,它的中心建筑,像是一幢寺庙般,庄严肃穆,而正殿的位置,也的确供奉着一尊宝相庄严的佛像,只是却没有任何招洒的居士。
息东赞似乎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仰头看着佛像,心里又有不同的解读,因为他不是佛教徒,以前根本没有多少感触,如今经历的一切,让心头有了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所谓因果,从来没有如此清晰过。
“贵人,对不起,我家主人去布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过了一会儿,一个侍从装束的男子,来到他的身后,恭身说道。
息东赞恍若未闻地站在那里,让说话的男子有些不知所措,就在疑惑当中,对方突然一下子转过身,目光如炬地盯着自己。
“你叫什么?”
“小四。”男子不明所以地答道。
“汉人?”
“嗯。”
息东赞盯了他一会儿,突然扬起手,“啪”地一下打在脸上,将他打了一个趔趄,人还没站稳,一把钢刀架在了脖子上,阴冷的话语一直凉到了后脑。
“你家主人见了我,也得乖乖地趴在地上,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一个低贱的庸奴,以为有了主人就不是狗了?”
名为小四的男子一声不吭地听着他的谩骂,这种情形还是头一次发生,以往对方虽然傲气,眼角从来不看人,但也范不着亲自动手,看来是真的急了,他的脸上不知不觉现出一个讽刺的表情。
或许是对方没有任何反应,让他无痛快地发泄,骂了一会儿,息东赞收住声,冷冷地问道:“她倒底在哪里?”
“小的已经说过,主人真的离开了。”小四平静地说道:“如果贵人不信,去到处搜一搜,还不解气的话,就动手吧。”
“别以为我不敢杀你,一条狗而已,我是不想让肮脏的血,玷污了佛像。”
息东赞还刀入鞘,转身走了出去,比起女人,他更在乎的是别的东西,出了门,招呼了一声,被他收拢起来的几百残兵卷起一股旋风,在山上山下无数百姓的视线中,呼啸而过。
小四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指蹭了蹭嘴角的血渍,冷笑着随手擦在衣襟上,一个同样装束的男子从屋子里闪出来,吃了一惊。
“那人走了?”
“走了,得赶紧去告知娘子,让她有个准备。”他刚想要动弹,被男子一把摁住。
“还是我去吧,你也别闲着,今天又有不少人逃来,靠着咱们积攒的那点粮食,撑不了多久,得让娘子拿个主意,不能老是这样施舍。”
“又是从巴扎多城逃来的?唐人都破城多久了,怎么还没进兵。”
小五斜了他一眼,摇摇头:“别忘了自己的身份,吐蕃人眼里,咱们是低贱的庸奴,唐人眼里,咱们是吐蕃人的狗,他们就算来了,又能好到哪里去?”
“说得也是,如果不是娘子,你我早就被折磨死了,我盼着他们来,不是为了重新成为唐人,而是杀光这些蕃虏,让他们也尝尝被人当成猪狗,踩在地下的滋味。”
小五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谁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已经无关紧要了,唯一在意的只有自家娘子。
穹隆银城离着这里大约有一百多里的距离,象雄人经营了几百年,怎么也有了一番气象,外廓看着就威猛,内里自然也差不到哪儿去,虽然因为时代的原因,没有那么整齐和清洁,到处都是低矮的小木屋,和堆满垃圾的街道,散发出令人皱眉的味道。
刘稷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时空的味道,那种有着良好排水、排污设施,有着大量管理人员,有城管有清洁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们一行是从巴扎多城过来的,除了咄骨利,还有陈金这个汉人,不过此时,他们几个都是典型的象雄牧民打扮,脸膛晒得黑里透红地,再经过精心地装扮,一时间很难看出什么破绽。
双方现在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局势,唐人的巡骑没有之前那么严密了,吐蕃人也老老实实地呆在城池的附近,隔着一两百里的高原,隐隐地对峙着。
这一回他只带了四个人来,因为语言有些不通,人多容易出事,象雄人的语言与吐蕃人有着不小的区别,他连那口撇脚的吐蕃话都不太敢轻易亮出来,好在咄骨利粗通一点,一般性的问题都能由他对付过去。
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第一次来,没有什么参照物,好在城里到处都是他们这样子的逃难百姓,一时间倒也不虞被人发现,
“戍主,咱们怎么办?”几个人寻了个僻静处,陈金小声地问道。
刘稷也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一带在后世就是一片遗迹,他来是来过,可是对这座早已经不存在的城市,自然谈不上有多熟悉,想了想,有了。
“大白天的太碍眼,等天黑再说,咱们去象雄人的王宫附近探探。”
象雄人的王宫建在城中的最高处,十分显眼,整个建筑非常简朴,就像一个大锅盖倒扣下来,四周是一圈防卫墙,一些士兵在上面来回巡视。
王宫的主要建筑都在墙后,与城里的那些屋子相比,要大上许多,却没有太过奢华,做为这个时代的王者,自然不会只有一个女人,而这些女人,也有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