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纳尔对来自阿卡普尔科的信心思复杂。
用一句后来的话来说,贝尔纳尔看见信时心里想的是: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第一封来自邵廷达的反间计并未达成效果,贝尔纳尔并没有对赫苏斯产生猜疑,直接以代理总督与军团长的名义将信上提到名字交给西印度委员会,审查无误后又官复原职。
君权与军权天生猜疑,但军权与军权之间天生信任,在贝尔纳尔还未将自己摆在新西班牙总督的心理位置上时,反间计很难奏效。
但也不能说邵廷达的反间计全无效果,其潜在效果甚至比贝尔纳尔直接杀掉赫苏斯还要大,风言风语在纯血军团与混血军团之间生根发芽,墨西哥城流传着将军之间互不信任的传言。
“这封信会是真的吗?”
拿着阿尔曼萨第二封信,贝尔纳尔对一切感到怀疑,不知出于何种目的,他没有在军事会议上拿出这封信,而仅于自家官邸苦思冥想。
因为头发大把大把掉,还是想不出得体的应对之法,脑子不够用了。
本身就是个参将,突然拔高了做总督,实际上并没有太多作为总兵官的才能,偏偏明军稳扎稳打,还用上阴谋诡计这些障眼法,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因此哪怕明军所有布置他知道的一清二楚,也没办法迅速做出决断。
做将军的不能怕,一旦心里怕了,后面就一步错步步错。
按兵不动怕贻误战机,发兵征讨又怕落入埋伏。
这种心理内耗让贝尔纳尔发挥不出一个决策者应有的才能,但问心无愧的赫苏斯军团长却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战事,推开代理总督官邸的门。
“阁下,我从一百三十三名溃军中收集到埃雷拉河畔明军作战的情报,基本将其步兵在战斗中的军阵形式总结清晰,不过关于敌军骑兵的情报依然不清楚。”
赫苏斯看上去比死掉的埃雷拉年轻些,长得不像个武将反而像个文官,来找贝尔纳尔也没有穿戴铠甲,只是黑色长裤踩着皮靴,上身穿一件洗得发黄的亚麻衬衣,披散在肩头的大卷发与朴实的装束让他看上去像个流浪画家。
其实这正是贝尔纳尔对反间计并不确信的原因,这个混血军团长看上去根本不是那种会篡权的人,恰恰相反,毫无物欲并无多少对权势的渴望让他成为一个善于听命行事的人。
也正是赫苏斯向西印度委员会提议,将埃雷拉军团阵亡的那条河以埃雷拉的名字命名。
他说:“多份情报都将明军骑兵描述拥有最先进的燧发手枪、射程短而威力大的破甲弓箭、擅长劈砍的轻型马刀、用于冲刺与刺杀的两种长短不一的骑矛,马背上威力强大的长刀与长斧,还配备一种短柄有圆头类似钉锤的破甲武器。”
“在铠甲上,每个人都拥有胸甲、保护肩膀与手臂外侧的护臂、保护完善的头盔与保护小腿的铁靴套,大腿上似乎使用的是一种外层蓝色棉布但不畏刀剑的战裙。”
“奇怪的是他们装备如此多的武器与沉重铠甲,却骑着驴子一样的小马,阁下觉得可能么?”
溃军嘴里的明军骑兵都是能揣两根长矛背三口长刀大斧还能从胯下掏出鸟铳来一套扫射的神仙。
那不是明军骑兵,那是武器贩子。
其实黑云龙的骑兵不论人马都远没有这么神,北洋战马遴选标准为载一百八十明斤日行四十里,连续行军三日。
骑兵甲具皆备,有些人还会在行囊中带绵甲内衬的备用甲片,但不太多,况且谁都没有三头六臂,难以背负那么多兵器。
他们当中有些人会携带长刀、长柄斧与长柄铁瓜,但大多数是在骑矛与长枪二者之间选择其一,此外腰刀、马刀、战剑、骨朵、短柄铁瓜中携带两样,重骑弓、轻骑弓、燧发手铳之间选择一样,再加上一面圆盾基本上就构成了他们的全部武备。
而且在远程兵器中因北洋新兵大多募于良家子弟,不熟骑射,相反都由最优秀的新军步兵中晋升,因此大多数会选择携带手铳。
贝尔纳尔近日以来已经被自身内心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判断力,笃定地点头道:“可能!”
赫苏斯无奈地抿着嘴,并无丝毫赞成之色地点头,干脆略过这一话题道:“根据交战情报,我对明军步兵阵形做出分析,他们在会战中会以横阵迎战,拥有高昂的士气与不畏死亡的勇气,以大量火枪同时射击。”
“侥幸活下来的方阵士兵对他们的战术极为恐惧,如果他们不是和我一样的混血儿现在都会吵着要回旧大陆种地了。”
对此贝尔纳尔嗤之以鼻:“每个肮脏的逃兵都会这样说,给他们的怯懦寻找合适的借口,所以呢?混血儿的身份会让他们更富有勇气?”
“并没有。”赫苏斯依然风度翩翩地摇头,甚至还有闲心说废话,道:“因为他们是混血儿,只能吵着留在新大陆种地。”
若是以往,贝尔纳尔应该会在这个时候仰头大笑来附和部下军团长的幽默,不过此时赫苏斯也知道代理总督没有那份闲心去发笑,果断继续说着自己的结论。
“我们的方阵在明军开枪前交替射击近十次,但明军几乎没有伤亡,可只要明军开枪,逃生的士兵说他们身边的方阵就没人了,我认为这是因为他们的火枪多。”
“为此我召集了城里的贵族,从他们手上筹集到一千六百支火绳枪,在军团中组建五个火枪手连队,以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