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血精灵崛起>427【鬼火】

“那么,安多麻……”显然,以熊猫人的发音习惯很难正确念出安格玛的萨拉斯语名字,“你为什么来锦绣谷?你知道的,这里不常出现外人,顶多只是远道而来的猢狲和锦鱼人而已……可能还会有几个没其他同类那么好斗的野牛人……连老牦牛靴都没见过你这样的外来者。对了……”

老李拉着胯下的老牦牛靠近了一些,指了指身旁的土地精,开始介绍起来:“那边那个是老牦牛靴,与你同乘一头牦牛的是他的儿子牦牛毡,最后面的是他的外甥……他们也帮了很大的忙,要不是他们的牦牛,想把你送到残阳关可是千难万难啊。”

安格玛顺着老李指的方向侧头看了过去,那个蓄着白胡子的老土地精朝自己扬了扬手中的烟杆作为示意。

他再次点头致谢,轻声说道:“我只是想来这里找寻内心的答案。我曾听说,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种族,早已在与煞魔为伴的长久岁月中学会了驱除心魔、澄澈心境的办法。那正是我需要的。”

“你很了解我们,”老李笑了笑,玛右侧的老牦牛靴,“幸好你不像那些暗夜精灵。老牦牛靴说,那些暗夜精灵只把我们当成野蛮人看待……”

“所以你就来到了离家这么远的地方?”老李耸了耸肩膀,注意到安格玛陷入沉默,就又补充,“我没别的意思,我们都能看出来你不是一般人。你不知道自己被闪电击中后的模样有多凄惨,全身上下每一块好皮,可你只是擦了一点药膏,就完全康复如初了。恐怕连那些武僧大师都做不到这一点……”

或许是月明星稀的夜晚加深了心中的愁绪,也可能是手无缚鸡之力,连外放精神力都做不到的皈依身体状况,让安格玛想到了穿越人生开始前的平凡人生,不由叹了口气,说道:

“不,这只是我旅途中的一站而已。我已经二十多年没回过家了。”

老李的表情很吃惊。

虽然此时熊猫人的生活环境,尚不如后世在迷雾中度过了一万年光阴的潘达利亚那般封闭,但安宁富足的生活,也让他们大多无比恋家。他完全没法想象,离家二十多年是什么样的感受。

老李张了张嘴,一副想开口又不知如何开口的样子。

“好吧,看来你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谁都没有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

“吧嗒吧嗒……”

耳边不时传来两声嘬烟杆的声音,牦牛的步伐缓慢而平稳,木板被带的既有节奏地晃动着。

伴着好闻的烟草芳香,此起彼伏的虫鸣,安格玛只觉得困意滚滚袭来,迷糊中,他注意到木板上微微一沉,那个喂自己吃饭喝水的年轻土地精似乎爬了上来,还特意整了整自己的被脚。

不一会,脚边就传来了呼噜声。

月光照亮了前路,在满天星辰的注视下,这个平凡却不凡的土地精商队,逐渐向影踪派黑衣卫驻守的残阳关行去。

“睡一会吧,外甥。”老牦牛靴看了衣杲疟呤焖的儿子,对同乘一头牦牛的外甥说道。

外甥点了点头,爬回固定在牦牛背上的“上层建筑”——对寻常人形种族而言,那只是个装货物的小棚子而已,对常年行商的土地精来说,那里却是他们旅途中最重要的休息场所。

见外甥去睡了,老牦牛毡把烟杆夹在腋下,抓起安格玛的那头牦牛的缰绳扣,搭在了自己的鞍座上,然后朝老李伸出了一只手,“你也睡一会吧,到了残阳关我会叫你们的。”

“我还不困。”话虽这么说,但睡眼惺忪的老李还是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呵欠,最终还是在老牦牛靴的目光中妥协了,“好吧,那我就眯一小会,待会叫我,我替你带队。”

“你会把我们带到沟里的。”老牦牛靴开了个玩笑。

老李压低声音轻笑了两声,把缰绳递了过去,可动作却突然在半途停住,望着老牦牛靴身后疑惑道:“那是什么?”

老牦牛靴回过头,根本不用老李指,就找到了异常所在。锦绣谷的空气非常清澈,土地精和熊猫人的视力又相对较好,很容易就能看清前路上那一点夜幕中的火光。

“好像是火把,有人在那边?”老李刻意压低声音道,轻手轻脚地解下了鞍座上的土地精手杖,拿在手里给自己壮胆。他的言行举止都透出了浓浓的不安,没法不安,沿途的所见所闻,再加上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螳螂妖的传闻,都给夜晚的旅途蒙上了一层不详的色彩。

可滑稽的是,土地精手杖的长度,还比不上他炒菜用的炒勺。

“别紧张,可能是黑衣卫的夜巡队。”老牦牛靴的表情也严肃了起来,但还是安慰了一句。

“也对……”老李闻言松了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了手中的土地精手杖,“要不……我们还是加快点速度吧?天黑以后,我总觉得怪瘆得慌的。”

老牦牛毡点点头,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说,只是快速抖了一下缰绳,在他的带队下,商队的速度快了许多。

“希望能追上他们,有他们相伴,夜路也会安全很多。”

经这么一吓,老李困意全无。并未把手掌放回原处,反而在鞍座背囊里不断摸索起来,半晌后摸出了一把菜刀——他为了演戏演全套,骗三婶自己是去隔壁村婚宴上掌勺了,而从家里带来的厨具——看着不久前刚被自己仔细打磨过的刀刃,他大大松了口气,就像找到了依靠一般,胆子壮了起来,怀里放着土地精手杖,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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