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恐怖悬疑>天机并非不可泄>第二六八章 真人论上古十剑 干将述久远身世(1)

曾祖笑着说道:“说来给老爷也听听。”

“重孙认为‘轩辕夏禹剑’可谓第一神剑,堪称“天道之剑”。

因为它是天道赐予轩辕黄帝击败蚩尤的旷世神器。后又为夏禹治水造福天下铸不世功勋。再后来如夏朝、商汤等立国筑基也不曾离开它的汗马功劳。故此,重孙认为此剑斩妖除魔之能,兴邦振国之功堪当“天道之剑。

十大名剑中,曾孙梦寐以求的便是其中那把被世人称颂为‘正义之剑’的‘湛卢’。

重孙喜欢它,并非因为它是用五金之英,太阳之精炼制而出的名贵和锋利,而是喜欢神道赋予给它的那只辨忠奸、识善恶,明察秋毫的深邃,赞赏它自身固有的那种宽厚和仁慈,感叹它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具显无穷无尽天道正义的蕴藏。

尤其是此剑在岳飞、文天祥等这些民族英雄手中,把它卫国护民、除奸正道的底蕴展现的淋漓尽致。

重孙听说书的人还将讲,到了元朝末期,朱元璋为了推翻惨无人道的统治,去到文天祥祠求得此剑,并持此剑一鼓作气推翻了残暴统治,实现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济民斯民’的宏愿。

再后来,说书人也不知道此剑的去处。重孙想,这把正义之剑只有天道赋予它神圣使命的时候才能面世。

若是这样,重孙尽管很向往这把神剑,却还是希望他永远尘封,不再面世。它的永远尘封意味着天下永远的祥和、太平。

重孙正是由此而对它倾慕有加,并且由此赠与它‘仁者无敌’四字。

故此,曾孙认为湛卢剑不仅仅是一件锋芒盖世的卫国护民的大杀器,更是一件:德,能与日月争辉;行,可使星辰避彩的‘正义之剑。’

重孙认为‘赤霄剑’可谓‘帝王之剑’当之无愧。因为此剑横空出世便帮着汉高祖刘邦斩白蛇,除秦暴,为定汉室立下不世之功。仅凭它推翻秦朝暴政,废除秦朝酷刑,建汉以还天下清平、祥和这点,便可称之无愧。

‘泰阿剑’威道之剑。因为此剑威不再形,而是剑气内敛。一旦用剑之人感应到这内敛的剑气,剑气便磅礴激射。其威力犹如猛兽咆哮,地动山摇。瞬间便可使敌丧胆。正是因为它内敛的剑气是由持剑之人内心自威引拔而出,我才认为它也可算作‘内威之剑。’

对于‘七星龙渊剑’,曾孙对此剑并不想做何评说。因为它的名贵和名气是在于铸剑之人的名气。也正是它的名气让亡命天涯的伍子胥当做宝贝赠谢自己的救命恩人。然而他赠剑的目的并不是感恩,而是为了封口,而心志受了侮辱的那位救命恩人却以此剑自刎明志。所以,这柄名人所铸之剑,以此留下了千古之名。

重孙认为,此剑对伍子胥来说,最多可算‘名贵之剑’,对于自刎之人勉强可称为‘忠志之剑。’

重孙这就要说到‘干将’、‘莫邪’两剑。因为您给重孙只讲他两是为了挚情而化龙而去,并未做过多介绍。故此,重孙权称这两柄剑为‘挚情之剑’吧。

对‘鱼肠剑’来说,重孙认为此剑可赞美之处并非是铸剑之人的名气以及它的小巧玲。而是:其一。当它被吴王僚身上的第三层铠甲折断后,自身的灵气和杀气仍然执着的,勇敢的,令留在吴王僚第二层铠甲内的剑尖,顽强的穿透吴王僚的第三层铠甲,最终自行挺进了吴王僚的心脏。短剑的勇猛,绝然,堪称‘勇绝’。

其二,置此剑于鱼腹,执此剑刺杀吴王僚的勇士专诸的勇猛和决绝,最为让人赞美。重孙借剑喻人,此剑也可称作‘勇绝’。

其三,天道罚恶,那只突然冲进大殿的的神鹰,冒着生命危险,义无反顾的为专注创造者仗剑的时机。这只神鹰也是以极其的勇猛,决绝的忘生,完成着它的使命。

故此重孙将这吧鱼肠剑命名为可‘勇绝之剑’。

老爷爷,您虽然把‘纯钧剑’也列为十大名剑之中。重孙认为单凭铸剑师的名望应当之无愧。若依此仅能称它为‘名望之剑’。可此种称谓比起铸造它的工艺和耗资来说倒不如把他称之为‘尊贵之剑’来的贴切。因为不倾尽举国资源,不耗竭山河灵气是铸造不出它的。故此,此剑只能彰显持剑者的富贵。

最后这把‘承影剑’,老爷爷虽然给重孙说的不多,可重孙却在书场听过一段关于它的书。听了那段书以后,重孙认为这把承影剑以及它的两柄姊妹剑‘含光剑’和‘宵练剑’,可以并称为‘浩然瑞气三剑’。

老爷爷,重孙给您讲讲说书人是咋说的这‘浩然正气三剑’,您评判一下重孙比喻的对否。

说书人将这三剑称作姊妹剑,并说‘含光剑’为三剑大姊,‘承影剑’为二姊。‘宵练剑’为小妹。三剑的锋利又以大姊为最,二姊次子,三妹再次。

说书人曾说,三剑的拥有者春秋时代的孔周说道:“‘含光剑’视而不见,运之不知其所触,泯然无迹,经物而无不觉。

‘承影剑’清旦薄暮面北惚忽,偶观如影细察无形,触物有声,过体无痛。出炉时,‘蛟分成影,落雁忘归’故得其名。

‘宵练剑’方昼则见影不见光,方夜则见光不见影,其触物也,骜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

说书人的口中虽然把三剑描述的神乎其实,但从三剑各自的故事中不难看出它们的使命并非是杀人,而是再诠释超越时空,超越世人境界的的剑道精神


状态提示:第二六八章 真人论上古十剑 干将述久远身世(1)--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