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经典里所描述那些西方极乐世界,或者天堂,或者道教中的仙山洞府,真的存在吗?”
万老师总爱发些怪问,这种无法证实的东西,根本没有答案。但人人都关心,这类型传说,对于唯物主义者来说,就是迷信。对于唯心主义者来说,就是幻想。对于宗教来说,就是目标。
“从逻辑推论来说,我们无法否认它们的存在,也无法肯定,因为,这种无法证伪的东西,根本不适合科学思维。”小胡的回答倒是中肯的,没毛病。
“人类所知甚少,怎么就可以否认我们无法证实的东西呢?”万老师是想玩哲学游戏吗?他这样的方式,属于诡辩。
当年庄子与惠子在桥上,争论的话题。“子非鱼,焉知鱼之乐?”那一段问答,就是诡辩的祖宗。本来,庄子的一句感叹,其实是主观感受的抒发,不属于逻辑判断。他说:这些鱼,自由在水中,游得多么快乐啊。”
但是,惠子认真了,把这当成一个逻辑判断来跟庄子辩论。反问到:“你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是否快乐呢?”
其实,如果把庄子前面的话当成主观感受来理解,根本不值得判断。比如我们经常所说:“今天天气真好!”其实,天气是谁决定的?什么才叫好和坏?是谁认为好与坏?难道,雷公电母或者玉皇大帝决定了,什么天气是好的什么是坏的?其实都不是,这只是个人主观感受。这句话用逻辑判断的句式,应该这样说:“今天这天气,我觉得真好。”
这种个人主观感受的话,根本没有辩论的价值。因为个人感受没客观标准。比如一个母亲,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卖伞的,一个是卖草鞋的。天一下雨,她就愁了。因为卖草鞋那儿子,生意恐怕不好了。这么大的雨水,没人穿草鞋出门,也没到到街上去买草鞋了。
如果天睛,她也愁,因为卖雨伞的儿子,生意也不好了。于是,有个人告诉她一个欢喜的办法。如果下雨,就应该高兴,毕竟卖伞的儿子生意好了。如果天晴,她还是应该高兴,毕竟卖草鞋的儿子生意也好了。这种主观感受的改变,只能靠主观的思想来进行。
但惠子有点没事找事,总想在语言与辩论上,在庄子这里找便宜。于是,他把一个主观感受的东西,拿来当成逻辑辩论的主题。
庄子一听,这是要叫板啊,那么,来吧。他又采取了诡辩的技巧:“就像你说的,我固然不是鱼,但是,归根结底,你也不是我啊。你怎么判断,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
由主观到主观,我看你怎么说?估计,惠子当时愣那里了。
为了保持辩论议题的约束性,中国古代产生了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坚白论》等光辉的篇章,但我们中国传统的文化中,总不重视它们。这是为什么呢?
我估计,与两种因素有关。第一种因素,与我们的语言有关。我们语言是由单个的文字组成的。每一个字都有其独立的意思,当它们组合成一起的时候,除了复合性含义以外,其每个字的单独意义,并没有简单地消失。假如两字词,比如“意思”这个词,就显示出汉语的这种整体交叉特点,出现的模糊性。
“意”是意识,“思”是思想。这两个字各有含义,内涵与外延都有区别。但它们组合在一起时,“意思”这个词,表现出的含义就比较模糊了。比如,可以表现出这两个字内涵和外延之和,泛指一切的主观感受与思维想象。也可以是这两个字表达内涵与外延公共的那一小部分交集,也就是含义重合的那一小部分。也就是,进入思想的意识内容。没有意识反应的思想是别人的思想,没有思想内容的意识只是模糊的感觉。
如此一来,中国词汇的解释,就出现了不精确的麻烦。比如下面这一段话。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意思意思。”
“你这几个意思?”
“我没那个意思,因为不好意思,所以简单的意思意思。”
“那我就不好意思了啊。”
怎么理解?以拼音文字思维的外国人,恐怕永远不知道,前面这段话有什么丰富的含义。只有中国人知道,一个答谢的人送礼,一个收礼的人客气。就这么个意思。
这只是两个字的词语,如果组成句子的多个词语混杂,其理解起来的歧义,就会更多了。概念一般是词语,词语不精确,概念就不明晰,逻辑推理就没有展开的固定基础。所以,试图建立标准逻辑语言表达的公孙龙,缺乏语言学的环境,推广不开来。
第二点原因,估计与中国人最早的理念有关。天人合一,这是中国人世界观最大的特点。天人合一,天总是代表客观的,人总有主观因素。所以,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我们总喜欢混淆主客观的区别。混淆了主客观区别的辩论,很容易走向诡辨的路径。
难道,这种主客观不分,语义不明确的文化,成了我们没有发展出现代科学的原因吗?不一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论述。
第一个方面,所有认识,都是主观的产物。虽然主观通过不断的证伪,力图达到客观的真实,但无论如何,所有科学结论包括数学公式,都是主观世界的产物。从认识论来说,主客观本来就是难以分离的。我们祖先造字时,就是从象形文字开始的,象形,就是客观事物最直观的视角状态下的主观表达,如同写实绘画。所谓写实,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