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匹马轻车熟路的走出了城外,李振江在一群人异样的眼光中跟着出了城。
走到城外宽广的空地,那匹黑白花的马回头看了眼李振江,挑衅的打了个响鼻。
李振江这脾气也是上来了,一天之内接连被一匹马鄙视,他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严重的侮辱,所以,他毫不客气的翻身直接骑在了马上。
黑白花明显一愣,他没想到李振江直接跳到了他的背上。
要知道他是很特殊的,不像其他马匹那样有马鞍以及缰绳,一般情况呀,没有马鞍很少有人能真正的做到翻身上马。更何况他要比普通的马还要高上半头。
想明白怎么回事后,黑白花明显的愤怒了。
“唏律律!”
他高扬着前蹄想将李振江从背上滑下去,李振江怎会如他的愿,两条腿狠狠的一夹马腹,身子像是钉子一般扎在马背上,竟是纹丝不动。
“唏律律!唏律律!”眼见一计不成,黑白花又生一计,他带着李振江在宽阔的原野上快速的奔跑起来,左突右冲,时不时来上一个急刹车。当真是危险异常,李振江也好几次都被他从背上甩下去。
李振江紧紧的夹紧马腹,双臂环绕着黑白花的脖颈就是不松手。
依照他目前的力量,哪怕是黑白花在特殊他还是一匹马,被李振江这么强大的臂力紧抱着脖颈这么久也有些吃不消。
最难受的莫过于喘气了,李振江几乎快把黑白花勒断气了。
渐渐的,由于供氧不足,黑白花渐渐放慢了速度,开始变得温顺起来。
李振江松开了环抱着他脖颈的手臂,知道黑白花算是屈服了。马这东西很有意思,一旦屈服了就不会再反抗。李振江知道,从今天开始,这匹马就真正的属于他了。
“你后你就叫大麦吧。”李振江思索了一阵恶趣味的说道。
说实话,黑白花真的与大麦町犬很像,白色中带着黑色的斑点。大麦町犬其实就是斑点狗,这是原产自南斯拉夫的犬种,李振江前世的时候在城市里见到不少。
大麦秃噜的打了个响鼻,显然对于李振江所起的名字并不感冒。
那个给李振江介绍大麦的乞丐并没有跟来,也许在他潜意识里觉得交易已经完成,又或者,他觉得没有人能真正的驯服大麦。
事实上,除了李振江,真的很少有人能驯服大麦。
李振江在京城中也见过不少战马,其中更是有老李视为宝贝的那匹汗血宝马。大麦外表上确实没有没有那匹汗血宝马俊,不过李振江可以肯定的是,真的较真跑起来,那匹汗血宝马根本不是身下这货的对手。
李振江拍了拍大麦的脖子说道:“走了,方向向北。”
大麦闻言慢慢的跑了起来,只不过每跑上一会儿都会有些眷恋的回头瞅上一眼,直到县城再也看不见时,他才放开了速度。
那可是真的叫做风驰电掣!
这种感觉与坐在气车里兜风完全不同。
李振江骑在马背上,迎着狂风哈哈大笑,心情格外的舒畅。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不是李振江的追求,他追求的是自由自在徜徉于蓝天白云下,放松自己的身心,放松自己的一切,以自己最真诚的热情徜徉于山水之中。没有都市的浮躁喧哗,没有宫廷的尔虞我诈,亦没有为了生存忙碌的奔波。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只可惜,有些时候,人活的身不由己。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大麦带着李振江走了多远,反正是天黑的时候,他们也没能看见一座城池。
没办法,看来今晚只能露宿林间了。
李振江觉得这个时代虽然落后,至少林地随处可见,找了一个长得比较发散的大树,李振江一搭手,几下就攀上了树中间的部分,找了个最舒服的树杈倚靠。
今天是初八,月亮不是很明亮,天空中繁星似锦。
明亮的星辰高挂天空,银河的光带也能清晰的看见,真的很漂亮。李振江想起了小时候在农村,那时候几乎每天都能看见银河的光带,那时候觉得没什么。直到进了城市中,虽然每天夜晚的华灯都绚烂夺目,却早已没有当初的那一份感觉。
正在李振江陷入回忆中的时候,一阵马蹄声在空旷的星空下响起。
李振江顺着声音的来源看去,发现是一个人骑着一匹马从另一边过来,那人似乎发现了大麦,目标直奔这里。
走的近了,李振江才发现那人背上背着一个大包裹。
由于李振江并没有生火,再加上今天的月亮也不明亮,那人只看见大麦,没有看见李振江的身影。
“不知哪位朋友在此留宿,在下杞县济世堂掌柜徐然,路过此处,天色已晚,而野外留宿难面有些不方便之处,朋友是否行个方便,我们轮流值夜如何?”徐然抱拳客气道。
其实他也不想今晚在外面留宿,但是没有办法,此次关系到他们济世堂生死存亡,他不得不跑一趟远门买药材,又连夜赶回。奈何身下的马匹已经跑了一天,已经跑不动了,想要回到杞县只能等到明天了。
济世堂?李振江好像记得好多地方的药店都叫济世堂来着,在京城就有至少三家。
树枝一动,李振江从树上跳了下来,对着那个徐然抱拳道:“出门在外互相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在下李川。”
“原来是李公子,徐某多有打扰还望包涵。”
“呵呵,哪里哪里,不知道徐掌柜身上有没有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