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天去小溪、小河里洗澡的人不少,大多数都是孩子在水里疯玩,未嫁人的女子这时候就会避开河流水库尽量不去那。因为在河里洗澡的人那肯定不能穿衣服,小孩都光着屁股,大人挺多穿个小裤头,万一谁家姑娘撞上一群正在洗澡的汉子,那叫脏了眼睛说出去也不好听。
赶坟队的除了老吴和小七,那剩下的人基本上天天傍晚都在一条靠近粮仓的小溪里泡着,按他们的说法叫拔凉。还好这地方水多,要不挖了一天的坟头浑身臭汗那没法睡觉,互相之间身上的味都能熏死。
那有句老话怎么讲来着?河里淹死会水的,这被淹死的人大部分都是会游泳的,不会游泳的人也不敢轻易下水不是,即使下水也不会去水太深淤泥太厚的地方。所以也可以说胆越大死越快,遇到事胆小都的跑了,胆大的不走反而还要凑近去看,那就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
说那天下午,五里川镇的一处没名的小溪里淹死两个孩子,但那水流不急水深也没不过膝盖,按理说是不可能淹死人的,即使是半大的孩子也不太可能淹死在那里,那这事就奇怪了,不是游泳淹死人那么简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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