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屠王的这位大王子离城,今年三十多岁,却是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手中兵刃是两把大铁锤,有上百斤之重。骑在乌骓马上,威风凛凛,一看就是一员无敌猛将。
而事实上,在这西部草原,离城少有敌手。只要和他对阵过的人,基本都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这家伙太凶残了,力猛锤沉,招数精奇,对手一旦不敌,下场就是骨断筋折,会死得很惨。
本事大了,脾气就大,这是普通人的通病。离城王子更有这个资格,他不仅是无敌的猛将,更是这片广阔地域的未来主人,将来的休屠王。
他所带的这手下三百勇士,是他的贴身卫队。曾经随着他东征西讨,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敌人的血迹。杀人,有些时候在他们眼里,只不过和打杀一只猎物没有什么区别。
风吹草低,寒意凛冽,这一支队伍身上带着彪悍的铁血气息,就这样来到了大宛的国境内。陪着笑脸迎接的大宛君臣,看到这样的气势,心中都暗自惊惧。
匈奴骑兵,之所以被称为铁骑,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知道名不虚传。虽只三百骑,那种凌厉之气扑面而来,却似千军万马一般,这样的队伍,一旦冲锋起来,那就是如泰山压顶,无人敢挡!
先前大宛王还为自己麾下那几千健儿而得意呢,可是和匈奴骑兵比起来,简直就是不可同日而语,如果两者真正到了战场上生死相搏,恐怕大宛的几千人,都挡不住这三百匈奴骑兵的放马一冲吧!
好在,大宛与匈奴是友非敌,不仅不会与他们发生战争,反而会借助他们的强大力量,来取得自己的最大利益。想到这儿,青桓与心腹们互相交换一个眼神,暗暗为自己的聪明而欣喜。
来到宿营地,把离城接进王帐,恭敬的让他做了首位。然后吩咐人,赶快上酒菜接风洗尘。那三百匈奴骑兵,自然有副将百夫长带领,在大宛贵族的殷勤接待下,去一边的帐篷中好好招待。
几杯酒下肚,大宛王装作无意之中透露出有汉人从遥远的东方而来,正在大宛做客的事。果然不出他所料,离城王子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脸上当时就变了颜色。
自从上一次,在雁门关外与汉军的战斗中,匈奴骑兵第一次被打败以后,大单于羿稚邪就对汉朝军队的战力,格外重视起来。
一次战斗,就损失了近两万的草原勇士,这在近百年来,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上一次这样的惨败,还要追溯到秦朝大将蒙恬追亡逐北,把匈奴人远远的赶到漠北的时候。
大单于的这种重视,也影响到了草原上的各位王爷,他们认真地研究过汉军的这次战力以及决心,都认为应该好好的观察汉朝的动向。而现在,竟然有汉人出现在了遥远的匈奴后方,这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事情。
“相隔万里,汉人来这儿干什么?”离城停下了手中黄金酒樽。
“欲结盟约,共同对抗大单于可汗天威尔!”大宛王直言相告,并不隐瞒。
匈奴王子冷冷的笑了,脸上露出残忍的神色”
“大宛与匈奴世代友好,当共进退!”
“如此甚好!明日,王且作壁上观,看匈奴勇士刀斩汉使,传首草原!”
寒意欺凌,白草催折,又一个暮色降临的时候,有雪花开始飘落。长风万里,忽起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