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排档的食物不是太干净,余眉很少在这里吃,她捂着鼻子匆匆走过,不过在走到一家卖酸辣汤的小店,不知怎么就挪不动步,想想那酸酸辣辣的滋味儿,口水竟然泛滥起来,鬼使神差的就走了进去,痛痛快快的喝了一大碗,直到回到家的时候还有点没喝够,晚上又弄了一小锅酸辣汤,才总算解了馋。

余眉现在手里没多少钱,卖房子二千零四万,那四万她取了出来自己留着零花和平日消费用,毕竟现在她的花费真的不低。

自古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余眉就是如此,以前自己有钱的时候,怎么花费,就算一个月钱几万块都用光了也不在乎,毕竟下个月手里又充盈起来,可是现在她又要开始花钱精打细算了,当然,无论如何,比她上辈子要好很多。

至少每个月家里会铁打不动的打些生活费,虽然她说过手里的钱够用,不要再打,但余爸余妈显然还是按自己的想法,每个月都会打两千过来。

还有花店现在的收入,叶英算的清清楚楚,两人合伙,她是老板,余眉是股东,这是余眉要求的,毕竟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店里也没有两个老板的说法,所以一开始分工就要明确,这样才会避免矛盾,也是对彼此最好的方法,虽然余眉后来加装修拿钱已经超过五十万了,但说什么都要做股东,股东不用管其它,只负责关键时候帮叶英想想办法,平时什么也不操心,每个月净等分红就行,不像是老板那么鞠躬尽瘁,头发都累掉大把。

所以花店现在扣除进货价钱和人工电费水费及一些流动资金外,余眉每个月能拿到近五千块的分红,这已经是十分不错的收入了。

这些钱加在一起,还有卖房子剩下的四万零头,余眉现在手里有近七万块,她想了想,还是拿出五万给马思云,他现在可不是高中时刚练手的时候,股票现在已经玩的非常转了,不少同学要他帮忙炒,不过余眉通常给他电话,他都非常的痛快,毕竟当初她是第一个鼓励她炒票,并且极为相信他的将三千块钱放到他手上,让他练手。

要知道,一个鼓励并把钱给一个根本还在学习中的人的玩股,那是多大的知遇之情,余眉对他来说就有如伯乐,所以,就算他现在已在学校小有名气,仍然对余眉有求必应,以后的以后也会如此。

而余眉也对当初能与马思云交好真的十分庆幸,她轻轻抿了一口咖啡,这才放下看向对面的马思云,人真是每往上走就每每变的不同,高三和大三,这三年间,认识的很多人气质气场,甚至模样都变了,变的成熟或者脱胎换骨,马思云也不例外。

余眉还记得那时他天天戴着黑框眼镜,十分不起眼,可是现在呢,已经拿掉书呆气的镜子,还理了个十分韩潮的发型,一身衬衫牛仔特别青春有活力,真的跟以前的马思云判若两人。

“……老同学,这次又要麻烦你。”余眉厚着脸皮道。

“没问题,我自己也是要炒的,带上你也不算事。”马思云在学校很多同学找他,他都说很忙,拖拖再说,但余眉找他,那是二话不提,拿来就跟自己的股合一起炒,他赔了都不会让她赔到。

余眉当然也知道,所以也庆幸自己结交到这么好的人,随即从包里取出一本邮集,马思云除了炒股,还特别喜欢集邮,所以早在高一的时候,她就有帮忙收集,镇上比市里好收集这些,还真让她收到不少年代久的好邮票,虽然不是什么几百万的,但其中有张猴子,现在怎么也值个二三十万,大学这两年,她还贿赂小弟,让小弟帮忙,所以这次回去,这本小邮册已经快集满了,虽然大多不值钱,不过礼轻情谊重么。

毕竟现在给马思云钱他也不要,这个虽不贵重,但总算也投其所好。

而马思云果然眼前一亮,翻完就有些爱不释手,余眉不由轻笑,他这个喜好还是当初报纸爆出来,否则她也不知道呢,只是顺手收集,高中时偶尔送他几张,如今看到有一小本,显然喜出望外。

“这个现在很贵重,我不能收,这个……”他嘴里说不能收,手却犹豫没推过来,余眉又喝了口咖啡放到盘子里道:“这些年你帮我炒股都不止这邮票价了,从来不收辛苦费,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而且这本邮册也没花多少钱,就是个小玩意儿,你要不收,以后我都不好意思跟你见面了。”

是,没花多少钱,最贵那张只花了五百块就买了来,整本连一千块都不到,可是对马思云来说,都没有比这个更重的东西了,钱这东西来的是很快的,远没有这样一点一点,一张一张集满册的心意,甚至心血,绝对不是钱能衡量的。

马思云听罢,果然没再拒绝,眼前这个女生也许经济上有困难,所以现在窘迫的求他帮忙,若是以后不再为钱所累,就算他上门要帮她,她也未必提得起兴致。

不过,他随即想到什么,忍不住抬头打量她,犹豫着问:“你和谭慕铭现在,还好吧?”

“很好啊。”余眉用勺子搅着杯子,抬头笑着看他,“怎么这么问?”如果说高中的时候,还担心两人的事被别人知道,但现在已经大学了,也没有藏着掖着的必要,何况谭慕铭这几个朋友,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马思云这才在阳光下光明正大的看了她几点,如果说高中的时候是一株迎着清晨露水的花苞,那现在,整个人就如同刚刚绽放在阳光下,最美最艳的花束,


状态提示:第107章--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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