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强的力量。”
金刚捂着自己断裂的胳膊,一脸惊骇。
要知道,当年金刚为了练习风啸拳,每天都用拳头击打树木,岩石,最后连坚硬的岩石,都被他的风啸拳打碎。
他没想到,今天竟然踢到铁板了,眼前的家伙是一个高手,根本不是他能对付的。
金刚一米九的身高,竟然一招败给了李清风,更是被直接打飞七八米。
败了,老大败了。
“怎么可能,老大怎么会败?”
“老大可是方圆十里内最强的大哥,怎么会败给这个无名小子。”
“狗蛋,我是不是眼花了,大哥真的败了?”
“是的,大哥败了,还是被一拳打飞。”
周围的混混都是一脸震惊,眼中满是不敢置信。
在他们眼中,金刚就是他们的老大,就是心中的战神,是最强的存在。
可是现在,一个英俊的青年,只是用出一拳,便打败了他们心中的天,他们震惊,疑惑,还夹杂着一些莫名的恐惧。
这个青年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他们确信在东海市从来没有见过,也从来没有听过这个青年的名字,可是,他为何会这么吊,一拳打败金刚。
“还愣着干什么,都给我上,干掉他。”
看到手下的混混都在那里发呆,金刚一脸怒火,脸色狰狞的大声喊道。
他准备使用人海战术,以多攻少,让手下的所有混混,一起围攻李清风。
你不是牛逼吗,老子人多,就以多欺少揍扁你,看你怎么办,他心中恶狠狠的想到。
“兄弟们,给老大报仇,干掉这个小子。”
听到金刚的命令,周围的混混都是嗷嗷大叫,拿着棍棒,啤酒瓶对着李清风打去。
金刚可是他们的老大,老大被人打了,作为小弟,自然要给老大报仇。
在他们心里,李清风就算再厉害,但始终是一个人,他们可是有几十个人,还有武器,想要打倒这个青年,那还不简单。
俗话说的好,双拳难敌四手,再厉害的人,始终只有一双手,怎么会是上百双手的对手。
“李大哥小心。”
看到李清风被几十个混混包围,张小月脸色苍白,美丽的脸上出现一抹担忧。
“小月妹妹放心,哥这就去揍扁这群家伙。”
李清风站起身子,望着那群混混,露出森冷的笑容。
他身体一动,犹如一道闪电,瞬间便是冲进了那混混汉中间。
蓬蓬蓬蓬蓬蓬……
李清风犹如狼入羊群,一拳打飞一个,一脚踢飞一个,几十个混混发出凄厉的惨叫,有的断了胳膊,有的断了腿,有的门牙掉了好几颗。
眨眼间,刚才还凶神恶煞的几十个混混,便是全部躺在地上,浑身是血,惨叫连连。
这些混混的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他们本来想以多欺少,以众欺寡,凭借众人的力量,狠狠教训李清风。
然而,他们忘了,再多的羊群,对狼王来说,都是弱鸡。
“李大哥真厉害。”张小月一脸震惊,娇艳的红唇大张,都忘了合拢。
她刚才的担忧显然是多余的,这些大汉,根本就不是李清风的对手。
李大哥这么强,小月月动心了,怎么办,怎么办,看着李清风那顶天立地的背影,张小月一脸羞涩,心中犹如小鹿一般砰砰乱跳。
她的眼中异彩连连,李大哥的身影,在心底无限放大,犹如一个英俊无敌的白马王子。
俗话说得好,英雄爱美女,但美女同样爱英雄。
雌性动物,对强壮的雄性动物天生有一种好感和崇拜,这是动物的基因本能决定的。
张小月高兴,激动,兴奋,可是那些混混就不一样了,他们脸色苍白,跟死了爹妈一样,不,比死了爹妈还恐惧。
魔鬼。
这是一个魔鬼。
这一刻,金刚和所有混混都害怕了,对李清风充满了恐惧。
一个人眨眼间打倒几十个混混,而且这些混混还手拿武器,这简直就是奇迹。
金刚知道,他的这些手下混混,可不是一般的混混地痞,因为他们经常打架斗殴,所以实力都很强。
他相信,就算是特种兵也打不过他的几十个手下。
可是现在,一个青年,不到一分钟时间,就打败了他全部的手下,这不是魔鬼是什么?
正是知道李清风的恐怖,他眼中才满是惊恐,还有深深的后悔。
早知道这家伙这么恐怖,刚才就应该把一百万欠账还给他,现在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自己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后悔啊,金刚脸色苍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都别动,举起手来。”
突然,一声娇喝在背后响起,一个身穿警服的漂亮女警快步走了过来,他手中的抢指着李清风和金刚等人。
李清风转头看去,发现拿枪的漂亮女警正是徐梦瑶。
“咦,你怎么来了?”李清风眉头微蹙,眼中闪过一抹惊讶。
“原来飚车的就是你这个混蛋,我看你这次往哪里跑?”
“我说过要跑了吗?”
“飚车的事一会再说,现在告诉我,地上的人是怎么回事,怎么胳膊断了?”
徐梦瑶脸蛋娇艳,身段窈窕,美丽的眼睛狠狠的瞪了李清风一眼,冷厉说道。
她自然也认出了李清风,上次她们两个还在酒店开房,虽然没有圈圈叉叉,但是身体都被李清风看光光了。
对于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