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仙侠修真>江山入墨>第一章、归乡

大夏2566年,暮春,一纸皇命传四方,昭告了天下墨葭公子墨羽这两年的去向。

于是乎街头巷尾就开始传唱羽公子心忧外患,恰夏皇大人心知大乱将起,遂自污声名,只身入愿为天下换太平的故事。

民众们理所当然的忘记了在大夏2565年的那个春天,他们的言辞有多么的犀利,他们理所当然的忘记了曾经有一个少年被他们“求公道”“还血债”的呼声逼的有家不能回。

嗯,他们诚然记得有那么一些人,在公子不得不自污名誉的时候指责和咒骂,像一个个小丑,他们不但知道,还指责呢。

他们义正言辞的指责那些故事里的旁观者,为墨羽抱着不平。熙熙攘攘的声音传到了每条大街小巷,而到了这一年六月的时候,墨羽已经成为了整个大夏的骄傲。

距离墨领外百里的地方,有一个小镇,镇子里有一个历史悠久的酒馆,酒馆那大约有几百年历史的一方木台之上,正传唱着公子的故事,仔细听,却是那说书的老人,正卖力的吆喝着。

今天这一段,名为,公子单骑闯神庙,力克蛮夷十七将。

“唉?你当时面对面目狰狞的蛮族大将的时候,真的是左刀右剑,如入无人之境?”一个姑娘在桌边毫无形象的咗着茶水,抬起月牙般的眼睛,笑着问对面的少年。

少年郎一身白衣,风度翩翩,坐在那里便有一股遗世而独立的气度,他摇摇头:“哪有,蛮族根本没有什么十七将,再说了,我的武功你是知道的,还单骑,阿乐没随时随地跟着我以防不测已经是很给我面子了。”

“你武功真有那么差啊……”姑娘整个下巴贴在了桌子上,“我不信唉,小时候他们都说,你天生无脉,是个废人,我不信;前段时间,他们说,你是叛徒小人,还有人说你死可,这些我还是不信。我知道,阿羽你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人,没有什么不可能。”

被唤作阿羽的少年笑着解释道:“哪有的事情,都是因缘际会而后以讹传讹,你现在好歹是墨家之主的徒弟,军神的传人,这些传言听听就好,不要去信。”

女孩子撅撅嘴:“别的我自然能分辨,只是涉及到你的,只要是好的,我都愿意去相信。”

少年嘴角翘了翘:“随你咯。”

这一声随你,不带有一丝一毫的负面情绪,满是宠溺,少男少女的侧脸映在周围食客眼中,似乎能舀出一勺糖来。

来酒馆,不是为了喝酒,那么,自然就是为了歇脚。

用了茶水听了故事心满意足的少男少女走出酒馆,牵上马,再度上路。

马蹄打过土路,发出沉闷的声响,路旁的野花倚在马蹄之上,给一路风尘,凭添了几许芳香。

此时阳光恰好,夏日的暖风吹起两人的衣摆,两人走走停停说说笑笑,说说分别后都有着怎样的故事,当然,隐隐约约之间,两人都感觉到了对方对自己的那份挂念。

两匹马在官道之上越靠越近,转眼间,日头已是西沉。

“先住下吧。”白袍的公子现行下马,伸出手,递给仍在马上的姑娘。姑娘伸出手来,唇角眉间全是笑意。

按照墨羽所知道的“礼节”,男士的确应该在女子下马的时候,伸手搀扶,但是他忘了,这个“礼节”并不适用于这里。

一个多月的相处之间,那原本因为相隔太远而萌生的种子,不但没有在相见之后沉睡,反而因为两人肆意的交流,有了某种意义上破土的味道。

如果之前的感觉叫做,嗯,爱情,它浓烈的像是烈酒,在入喉的一瞬间让人想要发狂想要落泪,那么此时此刻萦绕在两人身边的,就唤作喜欢,不浓,不烈,但让人无比舒服。

舒服到墨羽彰显了很久很久之前学会的“绅士风度”。

黄昏中,夕阳余晖镀村舍,而两人的手这么一握,就不松了。

夏天的风就这么吹着,吹着繁花似锦,吹着江山如画,吹着人昏昏欲睡,有些懒洋洋的感觉。比起这两年的风云际会,这个夏天显得静谧了许多,连带着风中的蝉声也悦耳了起来。

这一年的夏天,百族消停了下来,那个银面的公子只是偶尔出现,关心关心粮食,关心关心蔬菜,有条不紊的训练着士兵,让长安城和巫神殿中的几位,都十分的舒心。

还是这一年的夏天,麦斯尼这个名字在墨羽之后,进入了大家的视野。这个曾经用诡计战胜金将白堤的少年将军,这个曾经给墨羽李乐极大苦恼的少将军,这个被蛮皇派去处理荒废许久的玄武军的少将军,证明了自己军事天才的地位。在成名许久的巫凉戈折戟于百族魔公子手下,蛮皇重伤闭关不知生死的时候,用被唾弃了数十年的玄武军,将数倍的叛军挡在皇城之外。北方玄武,这个蛮族曾经显赫一时的番号随着麦斯尼这个名字再次登上世界的舞台。

人类总是喜欢对很多东西评头论足,随后立一个排名。

什么诸子百家,都是后人称的。

天下承平许久,在墨羽荣归大夏的同时,那一场万仞关之战的种种,也在删去许多之后,真正的展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在说书人的故事里,将这一战之中涌现的年轻一代列了出来。

拍在第一位的是魔公子,一手搅动天下风云,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就这样几乎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改变了整个百族地区的局势,使得百族成为了世界中除了夏商周蛮之外,第五个具有一定地位的独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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