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容纳五百人的法庭,座无虚席,甚至连门都关不上了,因为不但是官员,光是朝臣都占了快二百席位!还有在京的官员们,这场公审,谁不想看啊?说是历史最牛公审都不过分!
官员还不说,外围还围着上万想看公审的百姓们,当然,普通老百姓对这样的事情,关心是关心,还不到强烈关心的地步,最为关心的是那些喜欢评议朝政的读书人!
大明的读书人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养成了爱评议国事,倡导空谈的毛病,虽然崇祯皇帝朱由检不断的调整考选令,但许多自命清高的学子们,依然用各自的方式在抵制入朝为官!
在度过了最初的官员荒之后,崇祯皇帝朱由检采取了顺其自然的态度!
公审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众朝臣们都以为经过了今儿白天这么大的事情,皇帝应该是心力交瘁,会延期了,都在眼巴巴的望着,小声的交谈着,整个法庭,微微的有些嘈杂,但所有人说话都是压着嗓子的,这地方,不知道怎么搞的,让人觉得比以前的刑部大堂更令人生畏!这里的衙役都穿着新军的制服,只是颜色跟御林军的不一样!腰间都配有佩刀!
“万岁爷驾到!”王承恩也没有想到皇帝会这么准时,他看的出来皇帝有些情绪不高,但整体来说,今天的事情,对皇帝的情绪影响并不大,王承恩也很佩服皇帝这么快就能够从今天的事情当中走出来。
王承恩和曹化淳都守在了皇帝的御驾跟前,本来这事是皇上交给曹化淳主要跟的,但是王承恩并不想放手。跟着皇上一起来了,崇祯皇帝朱由检也没有说什么。
崇祯皇帝朱由检不怕下面人互相争权,就怕下面人都阳奉阴违!
“万岁万岁万万岁!”所有的官员和百姓们都同声跪倒!见皇帝的机会,如果不是过年,一年也顶多是那么一次!而很多人一年都不一定能够碰到一次的!
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允许人们集会、讨论、批评及让政府对人们负责。在审议民主的基础形成之下。越多人被包含、关注及能够改变政治力量运作在他们生活上的方法,法律便越让人们满意且越具有合法性。成熟的政党和工会,以及公正的媒体、工商业和慈善机构都是建全的公民社会的一部份。
法律逻辑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学术体系,个人的学术观点大量存在,有时候,我们甚至可以看见很怪异和很冷僻的研究。这种研究的困难正在于。法学家不愿意把精力放在一种方fǎ_lùn上,而仅仅知道方fǎ_lùn的人,未必对法律有什么兴趣。
法律逻辑,更早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智者。可以认为他们是天生的法律人,且以逻辑为主要学术工具。第一个智者普罗塔哥拉,他不仅为一个城邦立法,他还亲自教授学生以逻辑方法(按罗素的说法,“智者”差不多就是教授的意思)。一个流传广泛且至今难解的悖论是,普罗塔哥拉悖论,这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在罗马时代的《阿提卡之夜》里有记载。大意是说他告他的学生不交学费,但是由于口头合同有约定:“在学生第一次胜诉的时候才交纳欠缴的学费”。结果师生产生了不同解释。其他智者更多的贡献是培养法律方面的学生。稍后,苏格拉底在价值分析方面。对现今的很多法理学术语进行了逻辑研究,他使用的问答法影响了美国现代的案例教学法,一般我们不得不称其为苏格拉底教学法。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贡献了辩证法,其实也不过是定义和划分技术的发展而已,柏拉图对法学的贡献显然是希腊最伟大的贡献之一。亚里士多德完成了逻辑学的集大成,同时他也是法学上的伟大贡献者。他的三段论直接产生了近代的司法三段论,他的《修辞学》比较成功地启示了人们对法庭辩论的研究。
真正的法律逻辑。应当是在罗马时期,几乎所有健全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技术都成就于罗马时代。这是它影响世界的超文化因素。
近代成文法主义非常推崇法律逻辑。但是他们研究的是司法格式,而不是具体的法律技术。
现代法学,在两个方面已经不可避免地,必须以法律逻辑的方式来进行研究。一个是,法律解释的方fǎ_lùn,人们在争论法律推理是可形式化的还是不可形式化的。如果按照可形式化的观点研究,法律解释最终可以归结为一种形式化评价工作,形式平台是一样的,但是价值初始极其不一样,这种研究明确了形式和价值的区别。法律逻辑另外一个方向是,诉讼事实的论证问题,人们期待知道法律上的论证是何种性质的,证明的可能性怎么样,证明的技术和手段是什么,证据方面有什么是独立于逻辑规则甚至反逻辑规则的,以及这些变异何以可能的原因。
崇祯皇帝朱由检之所以没有再捂着这案子,一方面是捂不住,但即便是捂得住,他也不会再捂住,大明新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言论开始自由,朝廷和官府,以及各级办事机构的工作都比原来要透明的多!
崇祯皇帝朱由检就是要用这次的公审,树立大明新法的威严,增加政府的信用!增加大明朝廷的信用,同时也增加他这个皇帝的信用!
大明的货币有信用,大明的律法同样也有信用,崇祯皇帝朱由检不敢说,以后就没有冤案了,是当官的,是有当官的地方,这腐败就是永远无法根除的,但他要确保,大明整体性的廉洁,大明整体性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