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我成了随身老爷爷>1123 依旧是错有错着!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新岐英二右腿尽管只是轻度骨折,但正常情况下想要完全恢复如初,那也得两三个月。

所以在医院住上个一个来月,绝对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可第二天一早,新岐英二就吵着要出院,并且谁劝都没用,哪怕这个是江茹妃,那也同样是如此。

周文斌直嘬牙花子:“你丫搞毛啊!”

好不容易借着苦肉计让新岐英二有了大把时间与江茹妃单独相处,这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可新岐英二倒好,竟然主动要放弃,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这绝对是一种要遭雷劈的行为好吧!

“周哥,你昨晚和我说的那个故事很棒,实在是太棒了!”新岐英二提起那个故事的时候,依旧是十分激动,“这么棒的故事,我一定要把它写好,写成一个堪称经典的剧本。可我现在的功力还不够,所以我打算回家好好闭关钻研一下,然后静下心来,一个字一个字地用心把这个剧本写好。而医院,实在不是一个适合写东西的地方。”

周文斌:“……”

马丹,怎么有一种弄巧成拙的坑爹赶脚?!

“我说,你这是本末倒置了吧?跟你讲那个故事,是为了让你能够给江茹妃量身打造一个剧本。可你倒好,为了写好剧本,就把眼下大好的机会浪费掉,这不是本末倒置是什么?!”

“……现在大踏步的后腿,就是为了以后大踏步的前进!”新岐英二沉默了半晌,来了这么一句话。

周文斌再度无语,我擦你说的好有道理我踏马竟无言以对了你知道吗?!

想了想,最终没有再劝新岐英二。因为他清楚,新岐英二和他在某些方面那还是很像的。就比如,一旦决定的事,别说是九头牛了,即便是九头龙,那都拉不回来。

得,那就别劝了,反正劝了也没用!

江茹妃此时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通过这几天的接触,她以为自己对新岐英二已经算是颇为了解了。

可事实证明,绝非如此!

说实话听新岐英二说要出院,她是真的无比惊讶。

新岐英二喜欢她,想要追她,以她那学霸级……不,应当说是学神级的头脑,怎么可能不清楚?

可即便是清楚,但新岐英二是因为她被打的,因为她住的院,所以她来了,义无反顾,哪怕她知道,这样做无疑是相当于给了新岐英二一个机会,但她还是来了!

本以为新岐英二会在医院住上一两个月,借着这次的机会,刷她的好感度。可没想到,新岐英二竟然主动放弃了如此的好的机会,竟然要出院,哪怕是她劝也没用。

这人……

一时间,江茹妃觉得,自己有些看不懂他了。

…………

谁劝都没用,新岐英二最终如愿以偿的拄着拐出院了。

江茹妃亲自将新岐英二送回了家,但这一次,她却没有提出住在新岐英二的家照顾他。

有错就要认,有责任就要担,这话没错,但是,家里和医院毕竟不同好吧。住在一个单身男人的家里,那成什么了?

新岐英二对此多少还是感到有些失望,但他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

让江茹妃住在他家里?这话让他怎么开口?

江茹妃坐了一会儿,叮嘱了新岐英二几句,就起身离开了。

新岐英二失望归失望,但很快就把失望跑到了一边儿,拿起书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

这家伙认准了一件事,那就必须要做好,他就是这么一个人。

周文斌对此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人是会变得,这没错,但是有些东西是骨子里的,永远都不会变!

新岐英二对于作品的严谨与追求,就属于是他骨子里的东西。差不多就成,甚至得过且过,在他这儿永远都行不通。

于是,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新岐英二完全是”不疯魔不成活”的状态!

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以外,就是看书,写剧本,甚至很多时候要不是周文斌提醒他吃饭,他都能把吃饭给忘了。

然而,一个星期之后,新岐英二的剧本,也只是写了……不到五百字。

实际上完整的剧本这家伙三天前就已经写出来了,但写完之后看了一遍,毫不犹豫地直接丢尽了碎纸机。

垃圾!

这是新岐英二对于自己写出来的剧本的评价,哪怕这个剧本在周文斌看来,已经足够好,足够优秀了。

可新岐英二依旧不满意,甚至觉得是垃圾。

周文斌对此除了叹气,根本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对自己的作品要求务必严格,新岐英二一向如此。

在别的方面新岐英二那绝对是很好说话的,但对于他的作品,让他得过且过,那是想都不要想!

犹豫了一下,周文斌抬手拍了拍新岐英二的肩膀:“先别写了,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咱们出去转转,放松一下。”

在之前的一个星期时间里,江茹妃一共过来了三次,每一次,都至少待了一个小时。可同样的,每一次,和新岐英二说的话,都不超过十句。

不是她不想和新岐英二说话,实在是新岐英二没心思聊天,他的心思,全部在剧本上!

江茹妃失望吗?或者是觉得不高兴?还真没有。

她看得出来新岐英二不是真的不想和她说话,而是心思现在不在她这儿。

所以她并不生气,只是觉得……嗯,越发看不懂新岐英二了!

这么多年,追求她的人不少,才子、商业天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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