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纽约被夏天和秋天分割成为两半,街头上可以看见身穿短袖短裤的,也可以看见披着毛衣外套行走的;早晨起来看着外面萧索的阴霾天空想着要多带一件外套,可是正午时却又恨不得只穿一件单衣在阳光底下躲懒……站在街头常常会让人有一种摸不着头脑的错觉。
荣耀至死七月初从旧金山出发,等抵达纽约时,已经是九月下旬了,将近三个月时间完成横跨美国的公路旅行,实在可以说是拖拖拉拉、慢慢吞吞,而对于一趟巡演来说,这也算是一段很漫长的旅程了。经历了近两百场演出的锻炼之后,荣耀至死终于抵达了东海岸。
虽然荣耀至死五月底才成立,至今不过四个月未满而已,但他们却大大小小经历了无数演出,乐队成员之间的默契逐渐成长了起来,如果说乐队已经成立了两三年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见这一次公路巡演的巨大作用了。
在整个过程之中,佩德罗的成长无疑是最大的收获,专业人士都喜欢将贝斯称为乐队的基石,在外人看来,贝斯似乎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甚至许多人无法将贝斯和吉他区分开来,这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贝斯手对于乐队实力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名优秀的贝斯手可以让乐队实力上涨几个台阶,这都毫不稀奇。
也许在外人看来主唱是乐队之中最吸引视线的,吉他手则是近年来乐队内部技术流的代表,鼓手作为心脏的存在掌控着乐队的节奏,但要提升乐队的整体实力,贝斯手才是核心环节。佩德罗的迅速成长,让荣耀至死的实力至少上升了两个水准。
再次回到纽约,雨果却是想起了当初在街头和福金切磋的表演来,也是在那次表演里他创作出了“锂(lit)”这首歌,同时也成为了福金加入荣耀至死的契机。
荣耀至死在纽约街头的表演绝对可以说是驾轻就熟,他们在格林威治村的表演迅速进入了状态,短短不到二十分钟时间内就吸引了超过一百名观众的围观——这还是在卡斯维兄弟、平克曼等一批忠实粉丝都缺席的情况下。
约修亚-克兰斯顿早早地就来到了格林威治村等待荣耀至死的表演,他就是当初在纽约街头见证了雨果和福金对决从而倾心的那名哥伦比亚大学粉丝,自从那之后,约修亚就彻底对这支还未成型的乐队倾心。约修亚知道了雨果,知道他是一名演员,所以从那以后约修亚就一直有留意雨果的动态。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暑假即将结束的时候,约修亚听说了“荣耀至死”这支乐队,他了解了荣耀至死从西海岸到东海岸的壮举,这让约修亚是又羡慕又遗憾,羡慕的是那些能够跟随乐队一路横跨美国的歌迷们,遗憾的是他没有能够成为其中一员。
约修亚之所以能够打听到这方面消息,是因为在美国各大城市的地下摇滚圈子里都可以听到荣耀至死的琐碎消息,他的家乡是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和摇滚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但即使如此他也听到了只言片语,只是当初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支乐队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对象。等约修亚明白过来时,他已经回到了纽约,为九月的开学做准备,当时那种错愕之后狂喜涌上来的心情,约修亚至今历历在目。
今天,纽约的地下摇滚圈子里有不少崇拜者和好事者都想要到现场去看看荣耀至死的表演,不管是用赞赏还是挑剔的眼光,总是想看看这支“胆大妄为”的乐队到底有多少实力,是不是言过其实?传言又有多少真实性。
所以格林威治村聚集的观众就越来越多,荣耀至死进行表演的原本不过是一个小广场,但很快就被群众挤满了,放眼望去,至少有三百人以上,将现场围堵地水泄不通。如果热闹的景象让人们还以为某位大牌明星突然莅临街头了呢。
约修亚其实是相信乐队实力的,因为雨果和福金已经展示了足够的能力,但作为一名忠实摇滚爱好者,他很清楚地明白,乐队是一个整体,个人能力的出色固然很重要,但是彼此之间的配合能否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这才是乐队的本质,所以约修亚是紧张和期待各半。
但第二次听完“锂”这首歌的现场,约修亚眼眶的泪水就开始狂飙,不得不说福金和雨果当初提议让乐队进行公路巡演是荣耀至死音乐生涯中最重要的转折,因为这个举动让一支成立还未满半年的乐队焕发出了惊人的生命力。
听听那现场的尖叫和呐喊,这已经超出了街头表演的范畴,看起来就像是真正出过专辑的歌手在举行小型演唱会一般,现场的喝彩为表演增添了无数光芒。而荣耀至死面对如此喧闹的场面,丝毫没有怯场,乐队的发挥反而越来越张扬精彩,释放出无穷的能量,轻而易举地征服着现场每一位观众的心。
在表演的间隙,约修亚试图回头看看现场到底有多少人,可惜的是他站在人群的正中央,根本无法看到身后的汹涌人潮,只是视线看过去就只有乌压压的一片人头。这种澎湃的情绪让约修亚完全沉浸其中。
由于现场观众实在多而繁杂,所以大家对于乐队的观点也五花八门,基本上来说还是那么三派,支持、反对和中立。不过对于摇滚乐队,中立乐迷总是少一点的,要么喜欢要么讨厌。荣耀至死也是如此。
由于荣耀至死选择的音乐风格与现在的潮流并不相同,这引起了现场激烈的争执。有人认为乐队的音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