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伷看着寒森森的弩箭,根本就没有半点敢上前的打算,恨声道:“!既如此,那本官也只有到袁车骑面前讨一个公道了。”
刘泽不以为然地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请便!”
孔伷看再这么呆下去也没个结果,气呼呼地率人拂袖而去。
象孔伷这类人,刘泽打心眼里睬都没睬他一下,吩咐管亥全营戒备,加强夜间的巡逻力度,便返回了营中。
进来之后,却见张机面有愧色地拱手道:“恕在下无能,徐将军失血过多,恐无力回天。”
刘泽神情不禁凝重起来,就连张机都没有办法的话,恐怕徐荣就真得是无疑医了。他走到榻边,徐荣已陷入昏迷之中。
徐荣被丈八蛇矛刺穿肩胛骨,虽然伤势较重,但却非致命之伤,真正致命的,是失血过多导致的昏厥。
若搁到现代,可以说是很简单的治疗,输点血就可以了。但在汉代的医术水平之下,失血过多就意味着死亡,纵然是一代神医张仲景在旁边也是无能为力。
输血?刘泽脑子里灵光一现,如果给徐荣输血的话,岂不就能把他从濒死的边缘给拉回来吗?
不过想归想,但刘泽细想了一下,实现输血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首先是血型必须匹配,否则还没有救回他的命反而成了催命符;其次,输血需要器械针头和细管,这两样东西似乎更不可能拿到。
血型的问题倒不难。自己的血型就是o型,不管徐荣是o型或者是a型、b型、ab型。只要他不是那种稀有的h血型就万事ok了。但如何把自己的血液输入徐荣体内,这倒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刘泽对张机道:“仲景先生,徐荣伤势虽重但并无性命之虞,只是失血过多,如果给他输一点血进去,是不是可以救他?”
张机惊讶地看着刘泽,摇摇头道:“以血续命,前人倒也曾尝试过。但若非至亲之血,血液并不相融,强行输入的话,必定会死于非命。张某行医多年,也未曾见过此法,只是从前人的医著之中读过。”
刘泽道:“据在下所知,人的血液大致有四种。分为甲、乙、丙、丁型,除了每型之间血液可以融合之外,甲型血可以输入其他三型而融合,反之则排异。也就是说不管徐荣是何种血型,只要用甲型血输入必定与其血融合。”
张机大为惊异,失声道:“在下看刘将军并非懂医术之人。这以血续命之技从何而知?”
刘泽含笑道:“泽年幼之时曾师多无名高僧,家师遍历天下,曾远涉安息大食大秦等域外之国,博古通今,学识渊博。这以血续命的这段笔记正是泽从家师的遗物之中发现的。而且巧得很,在下的血便甲型。正好可以用来救治徐荣。”
张机点点头,道:“域外方国,颇多异术,不过此法是否管用,张某倒也持怀疑,需得一试方知真伪。”
“徐荣已命在垂危,现在也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只是在下虽然懂得此法,却不知如何施行,才能将这血液如何注入徐荣的身体?”
张机须髯道:“此事易耳,不知军营伙房之中可曾有刚刚宰杀过的鸡鹅之类?”
“当然有,只是不知先生用来做何用?”
“只须拨几根羽毛过来便是,要挑又细又长的。”
刘泽恍然明白,鹅毛管不正是空心的嘛,完全可以用来做针头,自己怎么就没想到?不过说到空心的管子,自己手中可是有比鹅毛管更长更好的东西。他吩咐潘凤到自己的营帐内去拿几根孔雀翎过来。孔雀被当做礼物送给了平原王,不过那只雄孔雀掉下来的尾翎被刘泽收藏了起来,在汉代,孔雀翎也算是媳玩意,尤是双眼或三眼花翎,价值不菲,即使到了清代,皇帝只有对功高之臣才赏赐双眼花翎。
潘凤很快地就将孔雀翎拿了过来,张机眼前一亮,道:“这羽毛可是孔雀翎?”
刘泽点点头,道:“不错,正是。”
张机感慨地道:“此物传说是益州南中所产,只因产在蛮荒极南烟瘴之地,极为难得,张某也是只闻其名,今日始见真容。”
“此物可否能代替鹅毛管?”
“可以,效果更佳。”
张机很快地将孔雀翎上多余的羽毛去掉,只剩下一根光秃秃长约五尺的翎管,把细的一头削尖了,反复地用烈酒浸泡消毒,而后取过一只葫芦,截去一半,做成个漏斗,下面凿开一个小孔,将翎管粗的一端插入葫芦之中,用布条密封之。历史上最早的输液装置就这么诞生了。
刘泽大叹,神医就是神医,自己苦思冥想都想不出来的办法就这么轻易地迎刃而解。虽然这个输液装置简陋了一些,但不失为人类医学史上的创举。
刘泽取过一把匕首来了,就着刚刚用酒消毒的大碗,对着自己的手腕准备切下去。
潘凤一直莫名其妙地看着,虽然他根本没懂这玩意有何用途,但看到主公准备割腕,还是唬地他一身冷汗,脸色煞白,急忙拖住了刘泽的手臂,急道:“主公缘何要自残身体?”
刘泽停住手,微笑道:“我这不是自残,而是要放一点血出来救徐荣。”
潘凤不明觉历,坚持道:“主公乃万金之躯,为了一个敌俘居然要用自己的鲜血去救他,这万万不值。若是主公执意要救的话,只管取潘凤的血便是。”
刘泽笑道:“每个人血型皆不相同,我如何知晓你的血型是否与徐荣匹配,胡乱输入的话只会让他提前毙命。”
“只是血乃命也,主公岂可因救人而罔顾自己的性命?”
“不过区区一碗血而已,岂有性命之忧,放心吧。”刘泽掳起袖子,用匕首在手腕上轻轻地划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