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一方面来说,其实这社会的进步,本质就是人权的进步。
而人权永远是人类最为关注的问题,哪怕是在千年以后。
因为人权意味的东西真是太多了。
但是人人平等这几乎又是不可能的,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世界是有强弱之分的,强者拥有的权益肯定就要比弱者更多一些,在动物的世界同样也是如此,那么就不可能出现人人平等的世界,这可以说是一个无限数值,你只能无限朝其逼近,但是永远无法达到那一点。
原始社会之后,人类进入了奴隶时代,然而进入了封建时代,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最直观的体现,就是人权的体现,不管怎么说,封建社会的人权始终要高于奴隶时代。
但是,封建社会同样还是存在着奴隶时代遗留下的问题,也就是说还是有奴隶的存在。
其一,就是那些罪犯,将他们贬为奴隶,这是一种惩罚。
其二,就是歌妓,这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点。
多半歌妓、侍妾是没有人权的,她们可以交换,可以自由买卖,就如同一件货物一样,当然,封宜奴、李师师这样的是例外,因为她们是这个领域的佼佼者,自然得区别对待,可是绝大部分的歌妓都是卑贱的。
在宋朝歌妓盛行,而且文化素养极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歌妓的地位,但这只是虚幻的,歌妓还是得靠才艺、美色去换回更多的权益,这一种病态的现象。
而在赵楷的宏图大计中,劳动力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如何获取更多的劳动力。如何产生更多的价值,在工业时代未来临前,人力就变得非常重要了。解开女人的束缚,让女人去创造价值。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男人毕竟要打仗,要是什么都靠男人的话,人手肯定会相形见拙。
其实在李奇到来后,女人已经开始进入了各个行业,比如酒保、工匠、厨师、甚至于掌柜,女商人,这没有办法,商业太发达了。男人不够,商人只能招手女人进来。
雄心壮志的赵楷,是不拘小节的,为了成就霸业,他不会去在意这一点点男人的霸权,从他能允许白浅诺入朝为官就不难看出来,故此他早已经决定提高女人的社会地位。
既然要改,当然得从最基本的开始,首先第一步,就是还天下歌妓的一个自由身。
在皇帝的暗中指示下。立法院是排除万难,冒着被天下士大夫攻击的危险,颁发出了第一条专门针对女人的律法。统称为女人保护法。
宫妓。
也就是皇帝蓄养的私妓,专门负责为皇帝唱歌跳舞的女人。
在毛舒的建议下,赵楷决定将宫妓的地位由奴婢,提升为吏,这吏就是宋朝最低级的公务员,他们没有权力的,就是拿钱办事的,但是比起奴婢来,那地位是大大的提高了。
大臣可以调戏女婢。但是你调戏吏,那就是犯法的了。
为此赵楷还成了一个新部门。叫做大乐司,专门负责宫廷的宴会。归礼部统管,为了符合新法中的经济理念,赵楷允许大乐司在空闲的时候,去民间表演,只要别人出得起这钱,缴纳税收之后,其余赚来的钱,都是歌妓的,但是因此朝廷也削弱了宫妓的俸禄,以此来减少朝廷的支出。
即便如此,宫妓还是赚了,身为宫妓出门表演,那费用肯定高,那点点俸禄,她们哪里还看得上。
这一条律法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天下男人都非常关注。
但是宫妓就是皇帝的私妓,人家皇帝自个都愿意,谁也不好说三道四。
随后,立法院再度颁发律法,废除了私妓的卖身契,你可以蓄养私妓,但是必须得建立在雇佣合约上,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从原来的主仆制,改为现在的聘用制。
但凡贩卖或者交换私妓者,判处杖责五十,入狱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这是总纲领,其中还牵扯到了妻妾的问题,侍妾原本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现在不能了,侍妾得到了律法的保护,妾将会与妻一样,要进行注册,往高雅一点的说,就是谁上了你的侍妾,那就是给你带绿帽,侍妾拥有普通女人的人权,不再是货物了,这么一弄,其实妾就是妻,只是在礼仪上和道德上,妾的地位低于妻子,这好比皇后和嫔妃的区别。
然而,关于那些罪犯家中的妻女,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像王黼、蔡攸等人死后,他们的妻女都将充公,然后送给那些有功之臣,为奴为婢。
因为这是古代,目前还无法改变这种牵连家人的情况,其实话又说回来,很多奸臣的子女也是非常歹毒的,他们也常常欺压百姓,所以这种牵连还是有理可循的。
但是现在,罪犯的妻女一旦受到牵连,她们是有一个服刑期的,新的刑罚规定三年到十年。
以前皇上大手一挥,赏某某大臣几十上百女婢,这些都是终身制,赏你的就是永久属于你的,除非你也变成了罪犯,但是这些女婢也只是换了一个主人,这就是一件货物,但是现在不是了,皇帝也不能轻易赏女婢了,如果这些女婢是罪犯的妻女,那么皇帝赏给大臣,后面还会加上一个期限,服刑期限一到,她们就能恢复自由身了。
这看似好像是女人的地位低,其实不然,至少很少杀女人,因为女人对于皇帝的威胁微乎及微,所以皇帝犯不着去杀女人,为奴为婢总比砍头要好吧,很多男人徒刑多少年,或者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