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人里唯一还算聪明的是傅斯年至交好友林牧,他往往不屑参与这帮乌合之众的聚会,甚至他不止一次给傅斯年讲,“阿年,这就是帮小匪,成不了气候,登不上大雅。”
傅斯年总是敷衍着,“阿牧,我傅斯年就是个俗人。这辈子没啥追求,能替老爷子守住家业,就成。”
瞅着他自命不凡的模样,林牧只能摇摇头,随他去,但心里还是不甘的。总是要,开涮他几句才过瘾,“阿年,你跟沈家那小姐的婚事,也快近了。这次进完货,我估摸着你家老爷子要召开发布会,宣布这个事。”
“真行,咱弟兄几个,就属你脱单最早。”
“得,别奚落我了。”傅斯年起身去柜台结账,林牧还在后面吆喝着,“沈晨曦艳绝川城,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傅斯年的背影消失于朦胧的夜色。
父亲强加给的这件婚事,是想要傅家的地位在川城在上个层面,这两年他虽退居幕后,谨小慎微,仍旧野心勃勃。
如林牧说得那般,沈小姐生得极美,川城到了适婚的男子,都想娶这位名媛进门。
傅斯年不想要这样没有感情的婚姻,许是刚刚酒喝得冲了,呛了眼眶,他用手背揉了揉,竟湿答答的。
交货当天,天色沉闷,暗黄的云被强劲的风吹散。
川城山面分割着阴阳,这喀斯特地貌形成的石荒,他们的车开不上去,只能靠着山下的村民畜养的马匹走完剩下的路唐。
“傅少,这风太大,送货的选这个地,是不是太仔细了点。”
饶是龙一这样平日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蛮子走到这一步,也发觉出异样。
山间响起几处枪声,骏马受伤叫得惨绝,很多没反应过来没驾驭住的,统统摔在地上,更为不幸的,有几人跌进了千丈谷底。
“保护傅少!先撤回去,对面想要吞货!”
暴风淹了龙一洪亮声音,敌暗我明,讨不得巧,就连后退都尤为艰难。
傅斯年感受到腹部一阵热流汹涌地流淌,糟糕,方才因为黄沙迷视,竟挨了子弹。
不能拖了剩下兄弟的后腿,他咬着牙跟在司穆身后。
忽然前面的人放慢了脚步,龙一红着一双眼回过头,“对不住了,傅少。”
“你……?”没等傅斯年讲完,身子便被穆斯推了下去,极速下滑的上空还残留着龙一那句,“是江家拿我的孩儿逼我做的……”
川城江家。
当真是百密一疏。
如老爷子那么精明的人,应该早就看出了吧。
旁人不知,那川城山的谷底深处,是汪碧绿色的清泉,佛陀村以水富养,身处桃源之境,其乐融融。相传这些村民们的祖辈都是因北洋战乱而迁徙,当年川城山的有志人士均不愿向慰亭先生屈服,逃进了这偏僻幽美的山林之中。
虽与世隔绝,但民风质朴,呈一片祥和景象。
唐家老爷子是佛陀村部的大族长。
他悬壶救世了大半辈子,在部落,威望很高。
陆廷轩是他的养子,同样也是第一批走出村子去国外学习的青年。
唐老爷子没出过谷,自然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正以瞬息万变,待孙子回谷给那些留守在佛陀村的人普及洋文化的时候,他自然也是听不进去的,反而还斥责陆廷轩败坏了村风。
这天,陆廷轩又出谷去。临行前,说是要去川城内进一批新鲜的玩意儿,让村子里的小家伙们涨涨见识。
唐琉酒守在门前吸着鼻烟,冲着那抹离开的背影,骂骂咧咧地直跺脚。
“爸,您真是个老古董!”
这话声脆脆的,唐老爷子回眸,走到跟儿,细细品着同他顶嘴的丫头片子。
这些年,少女褪去稚嫩的模样,被山水滋润的皮肤白嫩细滑,没施粉的小脸俏生生的,拿到他们那个年代,也算是芊芊淑女,婀娜多姿。
廷轩虽忤逆他的意愿,总想着从村里出去,但有这丫头留在家里,哪怕陆廷轩心气儿再高,无论去多远的地方,都会回来。
小姑娘还不懂男婉女爱,他这一只脚快埋进草垛的老家伙,对自己的孩子,透彻得很。
“阿婉,你去冥河那儿采些牛舌来,这入了夏夜,群蚊总爱啃住我这把无味的老腊肉。”
“爸,廷轩哥哥上次回来教了我个新词,您这不能被叫做老腊肉,被蚊子吃的是小鲜肉呢。”
“好好。”唐老爷子缕缕发白的长须,点点头,“路上注意安全,最近沙暴频繁,从山上又该吹下些可怜的人了。”
唐清婉应着,背起竹篓出了门,一路哼起上次从廷轩哥哥手机里听来的《传奇》。
冥河之所以叫做冥河,不单是每年它有洪涝期淹死过很多人,而且到了沙暴的日子,从山上坠落谷底摔得血肉模糊的漂子也很多。
清婉胆子比村里一般的女孩子都大,所以唐老爷子也放心单独交给她一些采药的活。
紫色的牛舌草开得正旺,清婉摘完后眼瞅着要变天,慌忙择路回去。
大概是走得急切,清婉被绊倒在地上,起身回头看,像刚浮上水的漂子。
她又蹲下身,打量到漂子穿得衣服跟村里的人都不一样,心里暗自思忖,这人应该是从山上落下来的。
长得,倒是跟廷轩哥哥一样好看,甚至比廷轩哥哥还要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