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军事历史>天兵在1917>1274.第1274章 流 氓 手 段
为无法通过美帝才单干。看上去,这确实不合法,但是联合国却不能谴责美帝。为什么,因为任何谴责美帝的提案在安理会都会被美帝无情的否决掉。所以,兔子和熊最多在道德上攻击美帝不讲规矩,但却在法理上奈何不了美帝分毫。

做一个假设,如果美帝和约翰牛不是安理会的大流氓呢?那恐怕就没那么好过了,至少一个谴责是少不了的。所以安理会大流氓的席位不能保证你的所有意图都能通过联合国得以实施,但是却一定能保证在联合国的框架下没有任何势力能合理合法的攻击你,看不顺眼的提案否定掉就好了。

更何况从上述案例中还能推导出安理会大流氓的两项隐蔽的权力——第一,常任理事国是除安理会外唯一有权发动(或授权盟国发动)合法战争的实体。因为安理会无法宣布这种战争非法,也无法阻止这种战争(美帝打伊拉克,北约空袭南联盟就是最好的例子)!

第二,常任理事国有招小弟权。常任理事国可以通过否决权保护小弟免受国际法的攻击。说白了,就是小弟负责当打手,大哥负责否决不利提案。

于是代理人战争出现了。譬如中东战争、两伊战争以及现在的沙特打击胡塞武装就是这样,背后是美苏和美俄博弈,指责谁非法都会被否决,于是就出现了大家看到的没人管局面。

当然,当小弟的也要明白,大哥可以保你,但是你的对象不能是另一个大流氓,因为他可以用拳头告诉你谁更合法!于是格鲁吉亚被刷卡的悲剧大家都看到了。

说了这么多,除了让同志们都了解一下当大流氓的好处之外,最重要的还是抛砖引玉,重点还是要谈《联合国宪章》的牛逼,因为大流氓当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就是这个宪章决定的!

在这份宪章中,大流氓做了三件事,:一是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写进宪章,你们可以在宪章中看见兔、鹰、熊、牛、高奴鸡的名字。二是没有给别的国家留下成为大流氓的途径,宪章里没有关于如何增加常任理事国的规定。第三,在修改《联合国宪章》上大流氓拥有否定权。

前面两条就不用说了,最牛逼的就是第三条。按照普通民主国家修改宪法的程序,一般也就是绝大多数议员(或代表)通过也就通过了。

但是《联合国宪章》的修改方法跟上面完全不同,先看看联合国宪章关于修改宪章的规定:

第108条。本宪章之修正案经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并由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对于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第109条。联合国会员国,为检讨本宪章,得以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经安全理事会任何九理事国之表决,确定日期及地点举行全体会议。联合国每一会员国在全体会议中应有一个投票权。全体会议以三分之二表决所建议对于宪章之任何更改,应经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发生效力。

请同志们一定要仔细的看这两条,因为这两条规定真心是天坑,或者说这亮条规定纯属于用来调戏那些准备成为大流氓的小流氓的。这么说吧,其实上面两条中所说的什么三分之二会员国,什么任何个九个理事国,这些大家统统都当做修饰语好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真正的重点只有一个,那就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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