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火蛇,如同天神的惩罚,疯狂的扑向了异族部队。异族人的毛发,普遍要比人族的长很多,加上他们不是那么喜欢洗澡,身上粘着不少的油,非常容易点燃,简直就是过火就着。
浓浓的黑烟,带着烤肉的香气,直冲云霄,仿佛要把天都烧着了一般,气势相当的惊人。
异族士兵哪见过这个,一下全都慌了起来,哇哇大叫着四处乱跑,一种难明所以的巨大恐惧,像闪电一样,瞬间感染了整整十万异族部队。
走在前面的,正在‘享受’着来自地狱一般的烈火,已经被点燃的异族人,惨叫着满地打滚。幸运躲过一难,险险中招的人,吓破胆似的回身就跑。这个可怕的地方,他们一分钟也不想多呆了。
有时候,无知比知道更可怕。慢一步的部队,跟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见满脸惊慌的同伴疯一样的往回冲,他们也赶紧跟着跑,管他是什么事呢,先保小命再说。
不死鸟军团的人,也同样看傻了。打仗这么久,他们哪见过这个。一想到万一有一天,这种遭遇,很可能会落在他们自己的脑袋上,他们的汗毛,就竖了起来。
微微紧紧的闭着一双大眼睛,这火龙王虽然是她发明的,但是她却不敢看这样的场面。这真是太惨了。人人都说水火无情,这次看来,是真的了。如果真要比的话。微微觉得火比水可怕,你可能不会水,也不见得会被水给淹死,但是谁要是碰到这火,那真是想不死都不行。
胡忧静静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战争是残酷的。战争的本意,就是用一切可以想到的手段,尽可能多的消灭敌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胡忧相信,如果火龙王是在对方的手里,他们绝对不会犹豫,也一样会用到他和他的部队身上。
胡忧一手紧握着手里的霸王枪,在暗暗的计算着时间。十万异族人,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想要靠十辆火龙王就把人家十万人烧死,那简直是痴人说梦。十辆火龙王,只是一个制造混乱的道具而已。
“少帅,时间差不多了。”哲别贴着胡忧站着,哪怕现在她已经是师团长的身份,但是她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胡忧的侍卫。她只要有机会站在胡忧的身边,就总会习惯性的对胡忧实施保护。
“嗯”胡忧哼了一声,他的背后,已经升起了黑色的不死鸟军团战旗。
“杀”
胡忧终于下达了进攻命令,这时机真是把握得非常的好。正好在火龙王停下来,而异族人还没有从慌乱恢复过来之时。
三万内卫团士兵,是全骑兵的配制。在胡忧的一声令下,战马的铁蹄,敲打着地面,发出轰隆隆如滚雷一般的声音。
用百兽草喂养的战马,无论从耐力还是暴发力来说,都是超强大的。加上他们此时全都是从山坡上冲下,那阵式,真是听听都很吓人。
“杀”胡忧一马当先,手中霸王枪如青龙出水,横扫一切档在他前面的东西。左手的五连弩,在一连点杀了五个异族将官之后,被他收了起来,用右手的霸王枪,专心的干着他的屠杀工作。
生命,在这一刻不值钱。一把廉价得只值五十个铜板的大刀,只要在哪条生命上一进一出,那条生命,就算是基本完结了。一把这样的刀,如果运用得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去假期,至少可以杀五十人。如此算来,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只值一个铜板而已。
胡忧插枪而上,心里除了一个杀字,再没有别的想法。特种团那四万条生命,此时全部冲激着他的大脑,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不断的在他的脑子里浮现。
他们之中,有从黄龙道开始,就跟着胡忧的。有在令归城加入进来的,也有到了洞汪城而被扩编进特种团的。
无论是什么时候加入的,他们对不死鸟军团都是忠心一片。很多人,都曾经跟胡忧吹过牛,打个屁。
他们是孩子的父亲,妻子的丈夫,爸**儿子。他们有很多珍爱而不能放下的东西,他们还很年轻,还有很多美好的生活,等着他们享受。但是现在,对他们来说,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打仗会死人的,这胡忧早就已经知道。但是四万特种团的士兵,他们死得太惨,太冤,太不值得了
杀杀杀,杀人者横被人杀之。
胡忧的衣服上,已经满是血液。血液属于敌人的,还是他自己的。他早已经不去关心。他现在只知道发泄,把自己心中的恨,发泄到这些异族人的身上。
也许他们也有自己的老婆儿女,他们也有关心他们的人。但是他们的手上,已经染上了不死鸟军团士兵的血,胡忧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哲别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边,一把马刀,舞得虎虎生威。她与胡忧不一样,她志不在杀人。在她的眼里,只有胡忧的安全,才是她最关心的。
“少帅,差不多了。”哲别暗暗计算着冲杀的距离。在战前,胡忧制定了非常精秘的计划,计划要求每一个人,应该在每一个时间段内,做什么事。
“嗯,什么?”胡忧被哲别猛的拉了一位,从失控中醒了过来,有些茫然的看着哲别。
哲别看胡忧还没有清醒过来,赶紧说道:“已经冲杀了半个小时了,异族队部已经稳住了阵脚,我们必须都按计划撤退。”
“哦我想起来了。”胡忧一枪又干掉了一个虎点头人,气急败坏的说道:“马上传令各部,紧急撤退。”
胡忧不是自大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