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一动,暗道:“无情公子,这外号倒是和他秦朝很般配,下次就这么叫他。”但又怕他对别的女人动情,那岂不害了玫瑰仙子,好心办坏事。
暗叹:“多情总被无情扰!”
回过头再想,多年来一直困扰自家的大难题,突然不再是难题。这对玫瑰仙子像是举手之劳般随便,想来也不是半点原因都没有,至少应该与霍家镖局的二小姐霍青有关。
至少霍青应该跟玫瑰仙子提起过自己,说过与自己相关的一些事情,不然就会有太多的不合理,解释不清。金欢暗暗将之记在心里,等待确认的机会。
以前与霍青并没什么交情,不过是有些商业上的往来,说熟都不很熟。不知为何,突然想到在真正见识玫瑰仙子的为人之前,也跟一般女人一样嫉妒她那仙子称号,嗤之以鼻……
羞啊!羞死人了。
愧啊!愧于见人。
玫瑰仙子那样的女中豪杰,听说都是由那说书人一手提起,最初就像父亲所说,不过是个习惯暗箭伤人的小人。再对比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一连串大大小小的奇遇……
既匪夷所思,又不敢不信。
对李光直一直手下留情,既是因为现在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也是因为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敢再轻视他李家。没必要现在就硬碰硬,碰得大家都头破血流。
要讲究方法,要多讲策略。现在把拳头先缩回来,将来可以更有力地击出去。不然只凭他敢毁婚,造成了事实无悔,再来虚伪地道歉,就说什么都不可原谅。
这仇都不报,做人还有什么意思。不但要报,还要报得漂亮,要找一个比李光直杰出十倍的丈夫来气死他。心想那步风是比他出色多了,但还是远远不够那资格。
这并非纯粹地小瞧,那聂雨就是可以用来反证的一个事实。相比辛掌门,聂雨在各方面都差远了。反过来可以证明,那步风离最出色的男人也还有着很遥远的差距。
比起说书人,面对绝色榜上的美人儿掌门投怀送抱都可以长久地坐怀不乱,金欢觉得找一个十倍出色的男人不再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无知幻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想了这么想,却还是深感不平,认为辛掌门拜错了主人,在说书人那里极受委屈。认为是女人都要一起替女人多争口气,不可以输给男人,要比男人更勇敢,要比男人更坚强。
突然有醒悟,玫瑰仙子为什么说很欣赏自己的性格为人,觉得跟自己说话痛快。
第一次觉得,那不再是什么空话,客套话。这就像自己以前很欣赏辛掌门的为人,否则也不会对她所受的委屈有如此感同身受。自己最欣赏都难以接受,感同身受不过是万一。
难以想象,辛掌门身受的压力和委屈该有多大!最主要是辛掌门的年纪早就已经不小了,一生一次的机会再不容错过,所以才这么不择手段去追求一生的唯一。
事实除了习惯东猜西想的秦朝,有谁知道不择手段的是那‘天山童姥’巫行云!
“对付一个说书人,姥姥一个手指头就可以,用得着这么大张旗鼓吗?”问话的是灵鹫宫中最亲近天山童姥的四使婢——梅剑、兰剑、竹剑、菊剑。
四姊妹一胎孪生,说话如同一人,不但高矮浓纤一模一样,而且相貌也没半点分别,一般的瓜子脸蛋,眼如点漆,清秀绝俗,所不同的只是衣衫颜色,浅红、月白、浅碧、浅黄。(【2345xs.cc 2345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