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规定,在场的三位老师应该分别出自讲师、副教授、以及教授这三个自称职位,其中担任主考官之责的当然是坐在最中间有教授职称的老师了。另外,学校还有规定,以上三次考试在专业难度上当然是依次递增,而且在考试的过程中,也有三个监考老师“背靠背”以互不干扰的方式打分,再有考务人员当场收集进行综合测评取其平均值,从而做到每一项评判都有规可循,有据可查。
三试全部完成后,根据考生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而又系统的素质鉴定。最终的录取原则则是: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年燕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