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珊,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就事论事罢了。”吴明道面上一红,“论付出,lùn_gōng劳,我觉得德叔比你干弟弟更有资格出席首映礼。四月份中旬,他读大学的女儿急性阑尾炎住院做手术,刚好我们的拍摄进程,进行到了收官的重要阶段,没他不行,他两相权衡之下,硬是咬牙不去看望生病的女儿,在剧组最需要他的时候留下来,到现在他女儿还对他黑着一张脸呢。”
高灿森认真说道:“我告诉你,论付出,lùn_gōng劳,郑先生比德叔大多了,如果没有他的话,我们的电影,根本就不可能拍摄成功!他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孰轻孰重,我心里明白,用不着你提醒。”
一直沉默不语的李云飞点头表示同意:“我也觉得高导说的很对,他这样做选择,一定有他的道理,明道,你不要再抬杠了。”
吴明道白了李云飞一眼,冲着郑翼晨恶声恶气说道:“我听高导他们说,丽珊上次脚受伤了,多亏你帮她治疗才治好,让我们的拍摄工作能顺利进行,是吗?”
郑翼晨听到这种趾高气扬的腔调,心里有些不爽,按捺下不快,耐心说道:“没错。”
吴明道冷笑一声:“哼!有没有那么神奇?骨头都断了,用一个星期就能正常走动,是不是你和丽珊串通好欺骗我们剧组的人,好比你当恩人一样对待?”
李丽珊怒气冲冲,重重拍了一下桌面,站起身来:“吴明道,你还没喝酒呢,就开始撒酒疯了是吧?一而再,再而三出言侮辱我还有我弟弟,你当我好欺负是吧?”
吴明道淡淡说道:“我都说了我是就事论事,你的腿复原那么快,我一直都觉得事有蹊跷,还有,居然连个手术疤痕都没有,根本就不合常理。”
他的怀疑也算有根有据,李云飞也被说动,陷入沉思:“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越想越觉得郑翼晨治疗李丽珊一事,疑点重重,一个星期治好断骨,三天祛除手术疤痕,无一不是超乎常理的啧啧怪事。
但是照吴明道猜测的那样,李丽珊和郑翼晨只是串通起来演戏,捏造一个神医的形象,一切就说得通了。
一想到这里,李云飞有一种被欺骗的羞辱感,看向郑翼晨的眼光,也不像一开始那么真诚友善了。
吴明道抛出这个问题,原本是想着一口气策反高灿森和李云飞,剩下一个李丽珊孤掌难鸣,让郑翼晨成为众矢之的。
李云飞的反应,落在吴明道眼中,让他颇为得意,当目光转向面沉如水,看不出神情变化的高灿森时,吴明道又不禁暗自嘀咕,猜不透他的立场。
高灿森神情肃穆,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明道,我再说一遍,郑先生是我的贵客,没人比我更清楚他医术的高明。”
斩钉截铁,震耳发聩!
吴明道见高灿森铁了心要包庇郑翼晨,面上色变,不服气的问道:“你凭什么那么信任他?”
高灿森的强势表态,别说吴明道无法接受,就连李丽珊和李云飞,也是面面相觑,丝毫无法理解高灿森的行径。
瞧他的态度,估计就算吴明道逆天到足以策反李丽珊调转矛头,抵制郑翼晨,高灿森也会作为郑翼晨最坚实的后盾,寸步不让!
敢情高灿森才是郑翼晨最忠实的拥趸!
高灿森嘴角划过一丝深邃的弧度:“因为,他的高明医术,我有着切身体会!”
“什么?”除了郑翼晨面色淡定之外,其余三人,一起发出惊叹之声。
高灿森虽是寥寥数语,却透露出了两个重要的讯息:一,他之前身体患有疾病;二,他的病,被郑翼晨治好了。
原来不仅仅是李丽珊受过郑翼晨的恩惠,就连导演高灿森,也曾是郑翼晨手下的一个病号。
三个人听到高灿森自承有病在身,这才想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剧组中最为人好奇的一个现象,就是高灿森的古怪装扮。
关于他的装扮,可谓是众说纷纭,有人说,这是一个导演的特立独行;有人说,高灿森几年前出了意外,全身大面积皮肤烧伤,已经被毁容了,才羞于露出真面目示人;还有人说,高灿森是得了一种紫外线过敏的病症,所以要竭尽所能遮挡阳光,要是在阳光下暴晒,就会有性命之虞。
众人的种种猜疑,伴随着近几个月来,高灿森开始摘掉眼镜,扯去围巾,脱下手套而告终,看起来高灿森还是比较习惯正常的穿着,并没有标新立异的想法,他的身上,别说大面积烧伤,连个烟头烫过的痕迹都没有,而他站在太阳底下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不适,反而十分享受。
如今看来,第三种说法,虽是最不靠谱的猜测,因为高灿森在黑夜开拍电影时,也是穿着那样,可见并不是为了遮挡紫外线,但是关于高灿森患病的猜测,倒是有些接近事实。
高灿森由于患了不知名的怪病,被迫对自己的面目遮遮掩掩,在郑翼晨的医治下,日渐康复,才开始脱掉一身的累赘,将真实面目,显露于人前。
这才是最正确的答案。
高灿森似笑非笑瞄了吴明道一眼:“你该不会也怀疑我跟郑先生串通好,来欺骗你吧?呵呵。”
最后的“呵呵”二字,抑扬顿挫,尽显轻佻和戏谐的本色,比任何刻薄的言语都恶毒三分,郑翼晨大为钦佩,暗想高灿森如果是女儿身,凭借这两个字,估计也能羞煞无数**丝的弱小心灵。
别说**丝了,就连吴明道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