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某一次进化日的时候,他找到了皮城里一个正在纠结的发明家,给她出了个主意,保证能让一个富裕的家族注意到。他要求的回报只是一束她的头发。这个野心勃勃的女人一口应允,而且确实,她的作品给她带来了一份丰厚的合同。但一件发明可不够,两件大衣晃悠悠地又来了。这一次他要的是她全部的秀发。为了不让自己的新雇主失望,发明家又同意了——塔姆立刻一口吞下了头发。可是,女人还是做不出名扬天下的发明。恶魔再次现身,索要的代价是一个指尖。一周后,他要了一只耳朵。过了一年,女人已经没什么能给出去的了。最后,她自己唤来了两件大衣,恳求他停止这一切。

他大笑着张开了大嘴,说他会帮她一了百了地解决问题,然后立即把她整个儿吞了下去。

河流之王。大晃悠。大哈欠。两件大衣。塔姆·肯奇有很多名字,但凡是叫出过这些名字的人都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他的花言巧语多么诱人,在他的嘴里你必将迷失。

我的天,好大一袋子钱呐你!赌桌上赢来的,对不对?行,祝你身体健康。干杯。

噢,算了吧,我才不跟你玩色子。不再赌啦,我很自觉的。不过想当年……怎么了?河流之王来了呗。对,两件大衣,老恶魔塔姆·肯奇。就是他。

我那时候穷得就是一坨臭狗屎——请你原谅,住在一个廉租房里。名下没有一点财产。后来才有了一枚金海妖。哦,就是这个。我可以告诉你是怎么来的,但你肯定会说我在骗你,呵呵。

所以,有了这枚金币,我应该还了债务,再找一艘新船入伙。我是个鱼叉手,知道吧。得好好打算一下今后的日子。得有计划,对吧。叉鱼太苦了,哪怕我再年轻几岁也受不了。

但就是这个时候,河流之王找上了我。“为什么要在别人的船上干活呢。”他说,“当牛做马,为了几个子卖命,你什么时候才能有一艘自己的船呀?”我胆子要再大一些,是吧。一枚金币当然不够买一艘船,但他有个主意,没错。

色子咯。骨头色子这么一扔,我就有钱自己干事业了。其他人去替我卖命,我就坐着,舒舒服服地,吃肉就行。而且喝了几杯之后,你懂得的,那个恶魔的话越听越有道理。所以,我被贪心迷了眼睛,就听了他的。

那天晚上迷迷糊糊的,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我的头痛得突突响!完全想不起来去了哪里——反正是寻开心的地方——但床头柜上放着我昨晚赢来的钱!买一艘船还有剩的!啊,可是河流之王啊,让我尝到了甜头,我就想要更多。为什么我拉尔斯有一艘船就满足了?我什么时候能有一支船队呢?只要再让我走运几回……

这就是比尔吉沃特。要想赚大钱,就看你敢不敢一次又一次地,搏上一切。

穿着两件大衣的老家伙怂恿着我,玩色子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走进了更大的赌场。从密室里的卡牌游戏,到私设的赌桌上,赌注有高有低。我输得一塌糊涂,又赚得盆满钵满。我就像是在一个诱人的漩涡里不停地、不停地打转。我感到饥渴,感到yù_wàng,我被这个漩涡拽着,越来越深。

过了好几年,突然有一天——我要很难为情地说,我忘了我干这些都是为了什么。我也忘了我是谁。我有钱了,但还是嫌少。我还要更多。

然后我的赌运就开始一泻千里。逼得我加倍下注,破釜沉舟,指望着靠大注来翻身。很快,我就比刚开始的时候更惨了。睡在阴沟里,逮老鼠吃——那还是运气好的时候。只要任何人对我有一丝善意,我就问人讨钱,借钱,偷钱。为了追梦,我一个朋友都没了。

这个塔姆·肯奇,你明白吗,别人过得越惨,他就吃得越饱。他呀,不知道有多老了,比尔吉沃特肯定都比他年轻。创世之初就有他了,饱餐着人心里的绝望、贪婪和悲痛。我知道,我这都是自找的,但都是他教我的啊。你可能会说,是他把我带到了悬崖边上,但真正把我踢下去的,不就是我自己这个蠢货吗?那个老贪吃鬼,只会幸灾乐祸。

然后他又来了。在我最凄惨的时候。我只能从水坑里舀水喝,还把自己的腿给卖了换吃的。那天夜里这枚金海妖塞进了我的手心,还跟我心知肚明地挤了挤眼睛。

就是我一开头就有的那一枚!就是因为这枚要命的金币,才让我走到这副田地!唉,然后他张开大嘴,跟我说:“还不算晚,拉尔斯。永远都不晚。跟我来,我再给你找个大富大贵的机会……”

哪怕我都混成那样了,我还是动心了。多新鲜呐!但是,只有蛇母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拒绝了。两件大衣的老东西笑了,说只要我改了主意,他就会来。

而且我很明白,那种诱惑一直都在,哪怕是今天,没有一天不在。

所以我就这样了。没有朋友,一文不名。那些好日子啊,全都被我浪费了。也记不得多少了。所以我也说不上那时候到底开不开心了。

好啦。我废话说完了。有个教训你记好了——看紧你的钱包,永远,永远不要跟河流之王做交易。能输的东西,可不只是钱啊……

崔斯特·菲特是一名声名狼藉的纸牌高手和诈骗惯犯,世界上任何有人烟的地方都有他施展魅力和赌艺的足迹,让那些富人和痴人既羡慕又嫉恨。他很少会认真起来干一件事,总是用一抹轻蔑的微笑和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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