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了这句话,周正泽的眼皮重重一跳,嘴唇动了动,“那也是我的嫂子,你再嫁前都是我嫂子。一日不嫁,我就一日养着你。”
“没那么简单。”柳素素摇摇头,“有些事是有备无患,倘若我一直没有嫁人,你娶了妻子,难道一直养着我不成?”
“是。”周正泽的脊背挺得很直。
“那只怕夫妻之间都要有矛盾的。”柳素素说道,“再说了花无百日红,有些事情你现在心甘情愿,过两年可能想法就变了。这雪花膏自己做的成本也不高,我应当自己试试,要是做的好了,也是个傍身的本事。”
话说到这个份上,周正泽就没有了反对的理由。
只是……
柳素素会再婚吗?
如果要是大康朝和现在相比,柳素素更愿意选择现代,一来是现代有更多方便的发明创造,就拿风扇来说,让几个侍女打扇可都比不上这转的呼啦啦的电风扇,二来则是书籍了,大康朝识字的人不多,志怪小说都被称为是难登大雅之堂,更何况像是《知音》这样的读本。
柳素素却觉得无论是《故事会》还是《知音》,都挺有趣的,睡前看看这样的小品文颇有趣味。就拿《故事会》来说,至今都记得那个将吃生食染了寄生虫的故事,也因为那个故事,当时吃生食的事少了不少。
想到了这里,眼睛弯起,“你猜到故事讲得是谁吗?”
她笑起来的时候先是鼻头微皱,继而是眼睛弯起,她的眼本就清亮,含着笑意的时候像是平静的湖面上落了一片树叶,碧翠翠的叶子涟漪阵阵的湖面。就像是清风也拂过了心头,扫去了轻尘,喉结微动,声音有些沙哑,“是秦香莲。”
听到了这个答案,柳素素一愣,又笑了,“你果然比我离开,平时没有少看《知音》了,这都猜得到。”
她是他的大嫂,所为长嫂如母,他不应当这样看着她,手捏成了拳,指甲掐在手心里,手心里的疼痛让他收拢了心中疯长的念头,垂下了头,“嗯。”为了投稿过稿,他确实看了不少。
柳素素不知道周正泽的意思,以为他是因为看了《知音》而羞愧,于是说道:“看些这样的书挺有趣的,正好打发时间。”
周正泽没有说话。
柳素素见着他没有说话的意思,便推着周正泽往家的方向走去。
斜阳脉脉,红霞漫天,洒在了田间,也洒在了人身上,镀上了红金色的光,周正泽原本是冷峻地皱着眉的,这霞光也温和了他的眉眼,就算是坐在轮椅上,也是脊背挺得极直的俊朗少年。
“周家二哥。”孙荣华听人说了周正泽在村口那里,就想要来碰碰运气,见到了这样的周正泽,心跳得厉害,巴巴地往前上了一步,哪儿还记得娘老子的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