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我在武林有座城>第106章 诱入血角地

唐躬武这下子受伤不轻,但也不算很重,幸亏他修为高深,幸亏白鹿马此次释放出的强大妖元大部分都用来崩裂妖姬柳鞭了,如果这股妖元完全用来对付唐躬武,唐躬武多半就会被直接灭杀。

“没用的废物!”巩喜一直在远处观望,当他看到唐躬武用妖姬柳鞭缠绕捆绑住白鹿马的时候,还兴奋地欢呼了一声,可是他的欢呼声还没消散,转眼之际妖姬柳鞭就被白鹿马给崩得四分五裂,连唐躬武都被崩飞了出去,让巩喜骤然变色,忍不住破口骂了一句,这一句自然骂的是唐躬武。

唐躬武随手擦掉嘴角的血迹,从杂草地上爬了起来,准备重新迎战白鹿马,却现白鹿马已经从人群中消失了踪影。白鹿马刚才虽然威武,却也感应到一点危险,而且刚才猛地释放出那一股暗藏风雷之势的浓烈强大的妖元,让它体内的妖元消耗有些多了,何况它此次主动攻击人群,本来就没打算多停留,于是当白鹿马崩断妖姬柳鞭后,便立刻冲出了人群,朝着远处奔跑而去。

白鹿马这次不过在人群中飞窜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杀了十几个人,其中包括一名城主府的通元中期的武修。而如果不是几个武修对它出手,尤其是唐躬武对它出手,几个呼吸的时间,白鹿马就不仅只杀了十几人,至少还会多杀十个。

十几个人,有城主府的人,有西河会的人,更多的还是大猎村的人,因为现场大猎村的人最多,很容易成为白鹿马的击杀对象,一下子被杀死了十个猎人,不过还剩下四百七十多猎人,而城主府和西河会的人加在一起则只剩下一百四十多人了,当然,没算上之前在山谷中重伤的三十多人。

“都给我去追!”眼看着白鹿马朝着远处奔跑,巩喜急忙下令,好不容易将白鹿马给等来,好不容易见到了白鹿马,巩喜可不想轻易放跑它。

唐躬武、韩铭今、黄誉猎闻言,分别带着城主府、西河会、大猎村的人冲上前追捕。

这次巩喜顾不得三十多个重伤的人了,就让他们躺在原地,准备事后再来处理,不过韩铭今却特意留下了几个西河会帮众,快交代他们将韩小勇的尸体先送去大猎村,事后韩铭今再将尸体带回临海城。

如果白鹿马执意逃跑,以它的度,巩喜这群人根本不可能追到,它很快就会消失不见。奇怪的是,奔跑中的白鹿马突然放慢了脚步,一边朝前方走着,一边还不时回头望一眼后面追捕的人群,眼底流露出一种叫做嘲讽的情绪。

唐躬武最先意识到事有蹊跷,对巩喜提醒:“大人,这只白鹿马有古怪,仿佛在故意引诱我们。”

巩喜不以为意:“就算有古怪,也都给我去追,好不容易等到了它,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将它抓捕。”

他在心里默默想着:“就算会死人,也是死别人,反正我有你唐躬武守护,只要我能活捉这只白鹿马,哪怕今日我带来的人死掉一大半,也无所谓了,活捉白鹿马送给沈总督就是大功一件,死一些人怕什么,那是应该付出的代价。”

很快,白鹿马走进了一片竹林,这是一片元竹林,且是一种比较粗的元竹。

人群跟着白鹿马走进了元竹林,现白鹿马不断朝着元竹林中心位置深入。巩喜不断命令众人加追捕,快到中心位置的时候,眼看着距离白鹿马已经很近了,突然,白鹿马又猛地加快了度,像是一道白色的闪电,快跑得远远,几个呼吸之间,就从众人的视野中消失不见。

“快追啊!”巩喜气得大吼大叫。

人群纷纷狂奔起来,突然,冲在最前面的一群人纷纷出了痛苦的叫喊。

“啊……啊……啊……”

只见,元竹林的地下突然窜出了一根根血角,像是一根根地茅从地下猛地刺了出来。

在这片元竹林的中心地带竟然有一片血角地!

血角是一种有灵性的植物,形状像笋子,其实就是一种玄奇的竹笋,所以才长在竹林里。血角通常藏在竹林内的土壤里,一旦有人或野兽从上面的地面走过,它就会瞬间强有力的从地下刺出来,像是从地下刺出的地茅一样,扎入人或野兽的腿脚,迅吸走不少人血或兽血,因此得名血角。

血角是比较罕见的,尤其是成群的血角地,而眼下,在白鹿马的故意引诱下,巩喜这群人就闯入了一片很罕见的血角地,这片血角地的地下足足埋藏着一百多根血角,而且其中至少一半是大血角,大血角有成年人的一条手臂那么大,小血角则有成年人的一只手那么大,一根小血角从地下瞬间强有力地窜出来,能将人的一只脚给扎烂掉,一根大血角从地下瞬间强有力地窜出来,甚至能废掉人的整条腿。

这么多血角,如果都挖出来了,就会很值钱。

血角有多种功用,它能运用在战争中,被人为的埋在地下,就像是布置地雷阵一样;它能用来炼制一些玄奇的灵丹妙药;它还能用来食用,常人使用血角能强身健体,加强身体的灵活性,武修使用血角,还能有利于武道修炼……

金陵城望江楼有十二道顶级名菜,其中一道就是“母鸡烧血角”,这道菜价值五百两银子,也就是五十两金子,江口城小望江楼的太白仙也不过才一百两银子一坛,而一根大血角或三根小血角就能做一道“母鸡烧血角”了。

眼下的这片血角地足足有一百多个血角,其中至少一半还是大血角,简直相当于遍地黄金啊!

不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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