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前,朗仔从身上掏了张一千两的银票,扔给地上的陈桦,冷笑道:“我也不会白白享受你,这一千两银票你拿着,这个价钱对你这样的女人其实已经算很多了。”说完朗仔便走向了房门。
陈桦这才恍惚过来,对着朗仔喊道:“你要走吗?这是什么鬼地方,你就将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朗仔道:“怎么?莫非陈主管还想让我送你回去?”
陈桦尴尬,故作愤愤道:“现在你敢走,我立刻自杀。”
朗仔冷笑:“得了吧,谅你也没那个胆子,有种你就自杀吧,死了也跟我无关,反正又不是我杀的。”
朗仔当即走出了房门。
“蛆了心的臭男人,我怎么遇到这么个魔头,倒霉!”陈桦不甘地骂着,随即将一千两银票给捡了起来,不要白不要,反正已经付出过。陈桦穿上衣服后离开了这里,如朗仔所说,她可没胆子自杀,而且今夜她跟朗仔的事情,以她傲娇的性格,说都说不出去。
朗仔走出出租屋后来到一个偏僻的草丛中,想着陈桦,口中好笑地自言自语:“之前云雨时很疯狂,她不会怀上我的孩子吧?不会这么巧吧?咳咳……”这该是一种心理的放松了,很多人一辈子都会擦肩而过,却也只是擦肩一次罢了,朗仔知道以后估计都不会再见到陈桦了。
很多人很多事,无论是快乐的是痛快的还是尴尬的,经历了也就随风而逝了,而这风就是时间,拥有无限伟力的时间,或许还要加上一个空间,组合在一起就是时空了。
朗仔想着是否去跟房东打个招呼,房东就住在附近不远处,想了想还是作罢,他的房租是提前交付的,而且还有三两银子的押金,再过几天就会到期,到时房东自然会过来,会现他已经离开。
流浪了多年,朗仔路过很多城池,也住过很多地方,很多地方承载过他的睡眠和那些汹涌的梦境,也算是种缘分吧,尽管这缘分注定是短暂的。
“身在异乡为异客啊,只有长期以异乡人的身份漂泊的人,才能真正体悟到其中艰酸。”
朗仔嘀咕,没再胡思乱想,变身成黑色妖狼,一阵低沉的狼啸声响起,一道黑色暗影宛如黑色闪电急划破空气,朝着金陵城的南方跑去。
就在之前,当他跟陈桦云雨的时候,激了体内黑色妖狼的某种感应,这感应让他突然现,在金陵城南方的某个地方,有他熟悉的九尾狐的气息!
所以他才会急着离开,他想要尽快找到九尾狐……
……
此时黎明已经到来,但晨光很稀薄,大地苍茫且阴沉。
苍茫阴沉的大地之上,一匹黑色妖狼在狂奔,朝着金陵城的南方狂奔。
一道黑色闪电在飙飞,因为是在荒郊野外,且是行远路,这次朗仔没再耗费力气收敛,狂奔的时候,带出了一阵阵沉闷的雷霆般的声响,炸响声不断,不断地打破着荒郊野外的死寂,显得分外的诡异。
如此向南狂奔了一段路程后,朗仔对九尾狐的气息的感应重新出现,这次他感应到了,那九尾狐的气息竟然出现在轩山郡,而且是轩山郡的山水城。
“真是巧了,竟然会是轩山郡的山水城!”朗仔感到恍惚,因为轩山郡的山水城正是他的家乡。
朗仔已经二十五岁,九年前他就是从山水城的农村老家外出流浪的。
从金陵城到朗仔的家乡轩山郡山水城,相隔并不算很远,而现在朗仔化身黑色妖狼狂奔,更是很方便,这感觉简直就是太美妙了,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朗仔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直接用跑的方式度过这么一段旅途,且是以一匹黑色妖狼的样子和气势。
山水城这座小城池以山水风光著称,主要构成就是山和水,素来有“八山一水半分田”的称谓。
整个轩山郡都是多山多水。
因此,当朗仔狂奔进入轩山郡境内的时候,道路上就遍布着山岭和河流。
朗仔继续飞狂奔着,这还是他第一次毫无忌惮的狂奔,不用担心被人看见,他可以畅快淋漓地感受黑色妖狼的级风采和狂暴度。
朗仔忽而跃上了一座山头,下一个瞬间便会出现在另一座山头,这些山都不小,以前都是朗仔望尘莫及的,以前经过这些山峰时,他会忍不住感叹自己的渺小,跟这些自然造化的大山比起来,他这样的人类真的比蝼蚁还要不如。而现在这些山峰在他面前仿佛都褪了色,他只要纵身一跃,便可以将一座山峰给横跨过去,这是何等的雄姿和飒爽啊!
朗仔忽而飞跃到了河流清澈的河面上,以一种黑色妖狼的姿态迅猛前进,却又能以一种蜻蜓点水般的步伐踩踏河面,轻轻一踩,伴随着一朵小小的涟漪和几朵小小的浪花,他那硕大的狼身就猛地前滑翔了出去,宛如被河面射出去的炮弹般,带着一种炮弹的气势,也带着炮弹的威猛和力道。
偶尔,当朗仔路过一些不错的风景,比方说河边的渔家,或者被堤坝阻截出来的瀑布时,他还会忍不住多看几眼,饶是如此,一边欣赏风景的他还是能够一边以很快的度朝着前方挺进。
挺进,再挺进,这时他来到了一个关口,这座关口叫战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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