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正好墨凉城下了朝过来了。
“阿欢,我决定御驾亲征,过几天就要去燕韩边境了。”
“那我也要去。”
墨凉城本想拒绝,但是仔细想想,终归,自己护得住她。而且,自己也忍受不了这么长时间都不和她见面,在心里考量这件事良久,最终墨凉城同意余欢跟自己一起去。
所以这几天余欢都在兴冲冲的收拾东西,还特意让内务府给赶了几套男装出来。
临行的时候,墨凉城向众人介绍,这是自己特别邀请的谋士,希望大家以礼待之。
余欢在知道原主擅骑术的时候,就曾下苦功练习过。再加上脑子里还有原主当时联系的记忆,身体也有肌肉记忆,所以练起来上手很快。
所以在这几天的急行军中,余欢就像个真正的谋士一样,和大家一起骑马,一起吃饭。
本来大家还对这个细皮嫩肉,白白净净的所谓谋士心生轻视之意,但是这几天的相处让他们对这位小兄弟彻底改观——这真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宝藏啊!
对此,余欢傲娇的表示:呵呵,我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智慧可是你一介老古董们能及得上的?
当然,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也只限于纸上谈兵罢了,要是真的操作起来,自己未必自己口中所谓的老古董们。
嘻嘻嘻,其实是绝对比不上!
这几天余欢和墨凉城两人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的在一个帐篷,其他时候都是中规中矩,俨然真正的主子与谋士!
晚上,墨凉城抱着余欢,脑袋眷恋的埋在余欢的脖子上蹭了蹭,轻声抱怨道:“阿欢,这几天你对我甚是冷淡。”
余欢:......
我他妈这都是为了谁?本来大家就肯定不会满意我这么一个横空出世的人突然就成了谋士,自己要是再不给力一点,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传出皇上其实喜欢男子的事来了!
这也怪余欢伪装的太好,虽然看着细皮嫩肉的,但绝对不会有人联想到她是个女的。
先入为主也好,化妆术神奇也罢。
——余欢不会告诉你,其实,一切的事情归根究底都是她行事作风太不像一个女人了!有时候甚至比男人还男人!
你见过直接喝酒不拿碗,直接用坛子的女人吗?
你见过弓马娴熟,百步穿杨的女子吗?
最最重要的是,你见过满嘴跑火车,黄段子信口拈来的女人吗?
余欢为最后一条感到惭愧,实在是以前上网上多了,看了太多少儿不宜的东西,所以现在是张口就来!
来啊,比黄段子,没带怕的!
在赶去边疆的路上,余欢看着墨凉城整日与人商讨前线战事,制定作战计划,很是心疼。
就在每天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尽可能的给他改善一下伙食,去地里挖个红薯,路边摘点可以吃的野菜什么的,经过她的巧手都是难得的美味。
墨凉城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东西——在他还弱小的时候没人会给他这些东西吃,他能饱腹就不错了。后来做了皇帝,膳食都是样样精致无比,哪里会有这种东西。
但是这些东西吃起来,味道好像很不错?
所以,经过这么多天高强度的赶路,神情萎靡的众人对比着神采奕奕的皇帝,纷纷感叹着路上有一个好厨子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