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还一脸愠色的明月一秒认怂,展现了一个她自认为最谄媚的笑容,接过猪尾巴道:“师傅,这东西虽然差强人意,架不住徒弟的手艺好。能做,绝对能做。”
成越展现了一抹满意的笑,那得意的样子,让明月不得不怀疑,成越已经将自己当成打发无聊时光的玩物了。
成越悠哉悠哉转回篱笆墙内的小茅屋内,显然,他已经将这里当成了他自己的家了,鸠占鹊巢还如此的理直气壮。
明月一手是血的将野猪拖回了家里,虽然暗自嗔责成越的训练方法,但成效还是很还是要挑大指称赞的,比如说,明月的手劲儿比过去要大了许多,明月的速度比过去快了许多,就连眼力也比原来清晰了许多。
回到家,让明星去请韩氏父子帮忙,韩氏一进院子就被血淋淋的野猪吓了一跳,比第一次还要惊骇。
第一次明月拖回成越换盐的野猪时,解释说是野猪自己撞死的,这次却是刀口里汩汩的流着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用明月的柴刀给捅死的,而且不止一刀。
韩兴一脸忧心的看着明月道:“明月,你,你没事吧?”韩兴犹记得他当年第一次猎杀一只刚出生的小白兔时,他的心情是多么的害怕与崩溃,想安慰明月,却又不知道怎么安慰,只是木讷的问了一句。
明月用帕子抹了抹汗水,叹着气道:“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它冲向我的时候,我以为我要死了。在我死和它死之间,我只好选择它死了。”
明月甚至到现在还能清晰的感受到野猪临死前不屈的眼睛,就那样狠狠的盯着自己,一瞬不瞬。
明月突然感觉到虎口一疼,原来是韩兴发现自己的右手虎口在渗着血,从怀中掏出一只红色的帕子来包着伤,生生的疼,这一疼,仿佛身上所有的疼痛细胞都复苏了,被野猪拖拽的额头、脸颊、手肘等处都疼痛起来。
明月却成功的被红色帕子上的图案吸引了眼球,狐疑的举到眼前,看了又看,瞅了又瞅,小声嘟喃道:“现在莫不是流行红色的帕子了?上面绣什么不好,怎么绣两只大公鸡呢?这鸡瓴子可够长的,要是活的就好了,比我家死的那只大公鸡好看,我家芦花老母鸡肯定能相中。”
韩兴心疼的看着他珍宝似的红盖头,下了狠心才用来帮明月包伤口,上面美妙的凤凰竟然被她说成了大公鸡,心里别提多委屈了,不过转念一想,明月说和老母鸡配成双,不就是暗示他,他和她也如这凤凰和母鸡似的,看着不搭配,却能配成双吗?
如此一想,韩兴突然心里熨帖了,脸色也不由得透着晕红,用收拾猪肉来掩盖自己羞涩的模样。
刘氏去河边洗衣裳回来,推开院子,看到明月手腕上扎着一条红喜帕,与韩兴一幅其乐融融的样子,眉头一皱,想要说些什么,又想起明月前些时日撞头自杀的行径,终是将到嘴的话吞了进去。
刘氏佯装没看见明月手上的红帕子,转过头看向地上的野猪肉,惊疑道:“韩兴,你和你爹猎到野猪了?这么大?得有二百多斤吧?”
韩兴正沉浸在明月接受他的欢喜当中,脸色红得如同春天里最艳的那朵桃花,悄悄的盛开,听刘氏问了第二遍才听到问话,挠了挠头刚要解释,明月已经接了话茬儿道:“娘,是啊,这次是韩兴哥自己猎到的,韩伯伯也不知道。我们将猪下水拾掇出来,晚上炒个猪杂儿吃,上次明阳差点儿没吃掉自己的舌头。”
见明月如此说,韩兴只好点了点头,默认猪是他猎到的了。
因为天已经大凉,猪肉收拾完可以第二天起早再卖,明月将猪心、猪肺等一顿翻炒,分成三份,一份给韩家,一份自家,另一份不言而预,自然是给山上的成越。
因猪尾巴只有一根,且又短又小,明月只能切成圆圆的一段一段的,经过了红烧,码了一碟心儿。虽然没有酱油调味调色,仍是做得香气四溢,明月边摆盆子边气道:“叫你吃猪尾巴,叫你坑我,等你吃完了猪尾巴,就像吃yáo_tóu_wán似的疯狂摇头,累死你。”
民间有种说法,说吃鸡爪子的人手不巧,吃猪尾巴的人爱摇头,实际是大人骗小孩儿的把戏。
明月将猪杂儿和猪尾巴分别用油纸包包了一小包,用绳子捆得结实,直接吊在了“撩妹儿”的尾巴上,让它给山脚的成越送去。
将食物拴在狗尾巴上是明月临时想出来的主意,拴在后面而不是拴在前面,和毛驴拉磨一个道理,是让“撩妹儿”能闻着、却看不见食物,想吃食物,即使自己身子转成了圈也咬不到,至于送食物过程中,“撩妹儿”会不会撒尿、会不会放屁就不是明月所能考虑和愿意考虑的事情了。
吃着香喷喷的猪尾巴,成越也丝毫未想到这个可能性的概率,香得他恨不得要将油纸包吞到肚子里。
第二天,明月早早的起来,韩兴答应她今天陪她去卖猪肉。
到了县里,因为到得早,二人没有像上次卖猪肉那样大费周章,韩兴直接领着她去了他的老主顾那里,虽然价格给得不高,便好在轻省方便,一次性收下整条猪,免得韩兴和明月一块儿肉一块儿肉的往出卖。
整条猪得了三两多银子,想起明阳爱吃上次买回去的糖人儿,二人便向卖吃食的拐子胡同行去。
与上次的热闹非凡相比,街口却是一片萧索,隐隐的人流都向中街涌去。明月买得了糖人儿,惊奇的问卖糖人儿的老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