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都市吸血鬼公寓>第三十四章 韶华倾负!

山青青。

水碧碧。

高山流水韵依依。

一声声如泣如诉。

如悲啼。

叹的是。

人生难得一知己。

千古知音最难觅——

有谁能想到,在一触即发厮杀的前一刻,酒吧里会飘飏出这样一段美妙的歌声,如同莺声出啭,蚀骨销魂。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段歌声的主人,竟是一名古稀之年的老妪。

她穿着一件旗袍,戴着一顶深蓝色毡帽。

即使青春芳华早已经离她远去,可她依然空谷幽兰,深深吸引着每个人。

人们安静聆听着她的歌声,仿佛一切浮躁都随风远去,内心变得无比平静。

却又有一种难言的忧伤,让人忍不住潸然泪下。

好像被带进了她的故事里,爱她所爱,恨她所恨。

轰——

所有人吓了一跳,竟是舞台上一盏水晶吊灯落了下来。

有惊无险的是,水晶吊灯并没有砸到老妇人,却砸的舞台猛烈震颤,导致老妇人佝偻的身子也颤颤巍巍。

“你这个老女人,当我不存在吗?!”

“我可是一只吸血鬼,我现在要大开杀戒,你却在这时候鬼叫,真是严重影响到我的心情!”

“那盏水晶吊灯没把你砸死,那是你命大,这次不会了!”

邦谟满脸不耐烦,他是一只吸血鬼,向来把人类尊老爱幼的美德,当成一种笑话。

这个老女人不分时候,不分场合,在这里鬼叫,真以为自己在一只吸血鬼面前,也可以倚老卖老?

嗖——

忽然,彩色的灯光下,一道锋利的寒芒,势如破竹地射向老妇人。

那是刚刚被邦谟捏碎的酒瓶,其中一块碎片。

只是一块玻璃。

现在俨然变成了一把刀子,可以把老妇人一剑封喉!

但——

让邦谟气急败坏地是,当那块玻璃,几乎快要刺入老妇人喉部时。

竟然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瞬间融化。

当即,邦谟恨恨地看向叶无和寂,在场除了这两个同类之外,谁还有这个本领?

同时,邦谟也在暗暗心惊,至少他做不到,可以相隔几十米远,将一块玻璃融化的一干二净。

“王!”

寂忽然发声,以他对王的了解,王不会再浪费时间了。

只等王一声令下,他便可以在顷刻间,让这群无知而又愚蠢的吸血鬼,化为灰烬!

可叶无却在看着舞台上的老妇人。

即使险些丧命,可老妇人布满皱纹的脸上,依旧笑靥如花。

她对所有聆听者谢礼,然后步履蹒跚地走下舞台。

在舞台对面卡座上,放着一部手机。

刚刚她的演唱,全部被这部手机拍摄下来。

可她似乎担心自己会不满意,回放了好几遍。

或者她觉得满意了。

又或者她已经没有力气,再重新演唱一遍。

她只能把刚才那段录像保存下来。

最后,她面带微笑地走到叶无身前。

“如果你遇到一个叫李韶华的人,请你转告他,有一个叫岑如梦的美丽姑娘,一直在等他!”

“她不像你们,她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再也没有力气等下去了!”

“她从没恨过,她一直爱着!”

叶无看着老妇人离开佝偻而又落寞的背影,心中愈发酸楚。

为了一个人,死守一座城。

可为什么要在他冰封的心,想要融化时,遇到这个老妇人?

“林雅菲,你看到了,这就是你不能爱我,我也不能爱你的原因!”

林雅菲明明还是不省人事,此刻却像是听到叶无这一句讷讷自语,眼角流出一滴晶莹的泪水。

“该死!”邦谟烦躁到了极点,这本该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虐杀,全部被这个老妇人打乱了。

不杀掉这个老妇人,邦谟心里就不痛快。

嗖——

邦谟化作一只鬼魅,瞬间追上老妇人。

不料,邦谟刚刚把手伸出去。

又一道身影出现。

速度之快,连邦谟都措手不及。

没错,是叶无!

“我不过是想杀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挠我!”邦谟面目狰狞,像一头发疯的野兽。

他的手几乎快要触碰到叶无的胸口。

既然如此,那么就把这个家伙的心脏挖出来吧!

“啊!”邦谟却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

他还没触碰到叶无的身体,便感受到一股岩浆般的炽烈,瞬间蔓延至他的右手。

他只好退到十几米开外。

他的右手,已经被烧焦的像黑炭一样,面目全非。

“你是怎么做到的?!”邦谟心惊不已。

吸血鬼拥有超强的自愈能力。

按理来说,在刚才过去的十几秒钟时间,他被烧焦的右手应该已经恢复了。

可让他感到恐慌的是,叶无释放出来的无形之火,仿佛让他失去了自愈能力,右手依旧像焦炭一样,惨不忍睹。

不,不仅如此。

叶无的无形之火,仿佛没有熄灭,还进入到他的身体里,在他身体里面继续燃烧着。

那种被焚烧的痛苦,也还没有停止,反而让他更感生不如死。

“东洲市不是谁的领地!”

“瑰拉亦没有这个资格!”

“不然,我将用地狱之火将其毁灭!”

叶无嗤之以鼻。

这个家伙居然想让暗夜之王臣服,终究是太年少无知了。

别说是这个家伙,就算是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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