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虽然答应了奥兹曼迪亚斯要开始教导他武技, 但对埃迪来说,这并不代表,他一定得要多认真地来教他。
先不说那小子的天赋如何,如果只有那股烦死人不偿命的犟劲儿, 那他教与不教都没什么区别。
埃迪早看出来了, 这个小王子大抵是从来没遇到过能够彻彻底底把自己碾压成渣的人, 也没受过多少挫折,每天追着他“挑战”只是因为想要争那一口气。
等他把那憋着的一口气顺了,或者哪天突然看开失去了耐心, 估计也就不会再扭着自己不放。
埃迪是这么想的,话说回来, 他还是可以多观察观察。
如果养尊处优的王子能表现出真正的坚持和毅力, 那么, 唔, 他也不介意稍微认真一点。
不过——
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至少现在, 奥兹曼迪亚斯在埃迪心中还是一个“烦”字最突出的小鬼。
啊, 顺带一提。
埃迪当老师的水平……大概很差。
或者说, 非常差。
他的情况尤其特殊, 跟正常的人类完全不一样, 一生来就是成人的模样, 那些能力自然也是天生就有,并且掌控自如的。
正常(重点)的人类依靠自己的艰辛努力逐步成为强者——这么一个麻烦的过程, 他还真的没经历过,
所以, 让诞生之时就是全世界最强的男人来指教新手小子,简直是为难他啊。
“唔…………”
埃迪只好让奥兹曼迪亚斯先跑着圈,把身体的基础先打牢了再说。
在王子累死累活绕着皇宫疯狂跑圈的时候,埃迪就坐在能俯瞰徒弟跑到了哪里的高处,单手撑着下巴,花了那么一丁点精力来沉思。
沉思。
“…………真麻烦。算了,不想了!”
大抵是真的不适合当老师,埃迪放弃思考也相当地迅速。
这个时候的他还没想出把奥兹曼迪亚斯丢到沙漠来一场十日求生的主意,但大致的教育方向有了,一时间心情大好。
连还在大太阳底下跑步的徒弟也不管了,埃迪决定去城区找家小酒馆喝酒——反正徒弟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撇下他吃喝玩乐去了。
皇宫里的酒好是好,但喝多了也就这样,还不如外面深受平民喜欢的粗糙烈酒。
况且,埃迪并不喜欢这座皇宫。
他流浪了太久,早已习惯了风餐露宿的生活。让他随便找一个山洞石窟凑合着落户,他住得下去,给他一个用黄金镶成锦缎铺就的住处,他也不会太在意。
这个地方……准确来说,这个国家,都让埃迪不怎么喜欢。
不是说这里的人有什么不对,仅仅只是“感觉”而已。
没有他喜欢的那种自由,没有他喜欢的人与人之间毫无间隙的融洽……也是,唯一能让他感受到热情所在的乌鲁克早已经消失了。
想知道的事情已经捕捉到了一丁点眉目,剩下的就只是确定,然后抓住机会——
等那件事做完,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埃及。
还是那句话。
在那之前,就只有凑合着等下去了。
*****
妮菲塔丽悄悄地跑出了家门。
从卡准时间避开轮班巡守的仆人、不惹任何人注意地从院墙角落的小洞钻出去这一系列熟稔行为就能看出,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出身正统的贵族之家,从小就如明珠般被百般呵护,妮菲塔丽长到了十二岁,在家人的眼中,始终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女孩儿。
她说话总是温声细语,笑起来便是抿着唇轻笑,从神色到举动,无比透露出温婉,像是根本就不会生气——
实际上,妮菲塔丽温柔是温柔,但心底里还是有只属于她的脾气,当然,也有不知从哪儿萌生出的小小的叛逆。
不久之前,她就因为一时心烦意乱偷偷离开了家,到附近的小溪边透气。
虽然那条小溪距离她的家不远,但对于妮菲塔丽这样很少出门的贵族小姐来说,已经算是相当大胆的冒险了。更何况,她还是瞒着家里的人偷偷跑出来的。
上一次,在小溪边,妮菲塔丽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少年。
那少年叫做摩西,拿着牧羊的节杖,却不单单像是一个牧羊人。他有着和埃及人不同的白发白肤,仅仅进行了寥寥几句交谈,妮菲塔丽便感受到,他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智慧。
和摩西的相遇虽然短暂,但妮菲塔丽却觉得非常开心,从家里带来的小小气愤就在交谈之中烟飞云散。
以前,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奇妙的感觉。
即使时隔多日,再回想起那天的场景,羞涩的少女仍是不禁咬住下唇。
那日分别的时候,此前素未相识的少年和少女显然成了很好的朋友。
妮菲塔丽告诉了摩西自己的名字,摩西也跟她约好了下次还会来这条小溪边陪她聊天。
今天,其实距离约定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但妮菲塔丽还是有些按捺不住,终是又一次来到了家门外。
不止是因为有那么一点点想要再见到摩西……
从他们分别之后,妮菲塔丽的脑中就一直浮现着摩西为她描述的画面。
她从来没有去过平民区,对那里的样子只能凭借偶尔从大人口中的简单话语来勾勒。
生来显赫的贵族对于平民聚集的地方,向来是不屑一顾的态度,妮菲塔丽听到的也都是“贱民”“肮脏”“混乱”这些负面的词汇。
仿佛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