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恐怖悬疑>都市妖孽邪医>第一百七十章 以笔筑梦

夏晴雪一愣,微微浅笑,说道:“荣幸之至。”

她身穿一身紫色礼物,款款向前,如同那画中仙子,款款而来,优雅不凡。

佳人研墨,素手添香。

叶辰握住笔,沾了沾墨汁。

望了夏晴雪一眼,深情款款,信笔而书。

这一刻,他卸下了所有武装,如同一个与爱人归隐的隐士。

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温柔似水。

再高傲的女人,见了叶辰如此模样,也不禁怦然心动。

台下的众名媛们,也纷纷绽放了心中的花朵。

而陆云绯则是看得痴了,她不是第一次看叶辰写字。

但是,上一次和这一次完全不同。

那次,如同战神临世,她看到的,是一个一言为天下,欲与天公试比高,可望而不可及的杀神。

虽说伟岸无比,但毕竟不是一个女人心中所求。

而此刻的叶辰,却是完人的模样。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何等的完美,何等的醉人。

如果叶辰是一壶酒,那么她陆云绯,甘愿醉生梦死。

那刘杰的小叔看着这一幕,一双美眸如水,荡起丝丝涟漪。

……

于是,叶辰落笔了。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字体不似《不第后赋菊》那般笔走龙蛇,气势煊赫。

这一次,写的是行楷。

“这是……《击鼓》?”

“没错,《国风·邶风·击鼓》,这次是诗经,虽说是战争诗,但说它是爱情诗也无妨。”

“不愧是书道至圣,果然不凡。”

“可惜,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还是有些许差距。”

“再看吧,我相信叶圣。”

一众书法家,纷纷开始议论。

叶辰丝毫不受干扰,一段写完,笔也不停,继续写着。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一口气连书两段,然后叶辰便停笔了。

一众书法家开始慌了。

叶辰这三段话,虽说放在平日,已经是当时名作了,但是,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是异常平庸。

难道……

叶圣他不擅长行书?

“怎么办?行文已至中期了,也不见出彩之地。”

此言一出,众人尽皆沉闷,缄口不言。

而刘杰则是嗤笑出声:“哼,这就是所谓的书法至圣?”

“这小子果然不行了。”周凌风和百里长东相视一笑,说道。

“小子,别丢人献眼了,快滚下来吧。”百里长东直接嘲讽道。

此话一出,洛晓朝直接便不能忍了。

“王八蛋,有种你上试试?你要是能有十分之一的水平,我洛晓朝直接给你跪下。”

“我不行,但我偏不上,有种你打我啊。”百里长东讥讽道。

“废物。”洛晓朝骂道。

一众嘲讽,叶辰充耳不闻,他现在眼里,只有夏晴雪。

“老婆。”叶辰说道。

“我在。”夏晴雪柔声道。

“且看。”

说完,叶辰便提笔再书。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一段写完之后。

众人窒息了,安静了。

仿佛空气变作了固态,使得他们呼吸不畅。

之前那看似普通的文字,加上这一段时候,瞬间升华。

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一股强烈的爱意跃然纸上,在其笔迹上,他们好像看到了一对男女,相拥起誓。

在场不少有故事的名媛佳丽,不自觉,已是泪流满面。

我心中一直忘不掉的那个人呐,你过得还好吗?

当初的誓言,还记得吗?

沉醉其中,久久无法自拔。

于是,叶辰再书最后一段。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终于,一首诗成,原本的爱意骤然转化为悲。

唉,太久。让我无法与你相会。唉,太遥远,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如同一根刺,刺在了心里,流血不止,痛不欲生。

人生如梦,以笔书之。

诗成,梦醒。

一众人纷纷从幻梦中醒来,个个满目忧伤,更有甚者,便是直接哭泣出声。

“这……是怎么回事?”

裴国安擦了擦眼角的泪,眼中满是震惊。

“这……竟已经超出了意形的境界了!”

众书法家,纷纷从震慑中回过神来,纷纷大惊。

如果说《不第后赋菊》是一柄冲天宵的杀人剑,引得千万人颤抖。

那这《国风·邶风·击鼓》便是一壶温柔的酒,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无分高低。

至少……

他们分不出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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