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我的空间我的田>第三百八十二章 此物非彼物

第三百十二章此物非彼物

这个事件正发生在刘默重生之前,当时一审判决老妇人三年刑期,这个判决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对于这件事情在社会上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关于老妇人到底有罪还是没罪的争论

老妇人自己也在判决宣告之后提出了上诉,不过事情最后的结果到底是怎么样刘默就不清楚了,因为在那之后他就被雷劈中重生了

对于枪形物这个神奇的词语,刘默当时真是感慨万千,大吧语言的玄奥

而对于这件事情,在刘默的心中也有他自己的看法,那就是事件事情从头到尾都让他感觉到不爽。

首先,老妇人已经经营多年,而且还是当街经营,如果真的有问题,那么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才提出来?之前大家都干什么去了?

第二,所谓的枪形物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词语,可否有那部法律里白纸黑字的提出过这三个字或者说是给这三个字作出过什么界定呢?至少刘默从来都不知道。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他太没知识了

第三,且不说这个什么枪形物根本就不是枪,即便真是枪当然了,这个枪只是指的汔枪,可不敢是真枪,不然的话也就不用说什么了,不直接被判死了都算轻的,那又能怎么样呢?无论是从老妇人的表现形式还是她心里的出发点,老妇人持有的这些枪形物都没有实施过任何的违法行为,同样也没有造成任何的危害性。

当然,这在里还是要说一句,在法理上很多时候并不是说只有你作什么才够得上是违法,有些违法行为的界定并不以具体实施为标准,哪怕是你主观上没有任何故意,但在客观上却存在一定的事实就已经构成违法了,而在危害性上也同样如此,比如你买一挂儿鞭炮放在家里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哪怕是买十挂儿,一百挂儿这也应该问题不大,但是你要是买一卡车的鞭炮全都放在自己位于闹市的房子里,那你可就违法了呃其实如果从纯法理的角度来出发,老妇人的行为或许确实构成了犯罪,当然这得在那个所谓的枪形物确实属于npn的范畴之内这个前提条件之下。

在刘默的心里始终觉得,法理无情,人却应该有情,无论是老妇人案也好,还是小男人案也罢,在不违背大的原则的前提之下,还是应该加入一些人情在里面的

刘默也知道自己的这种想法并不合适,至少在很多人的眼里看来这是不合适的,但没办法,谁叫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呢

之所以会想到这些,全是因为刚才三娃所说的那一屋子的破铜烂铁,那些可全都是实打实的真家伙啊,虽说在一个小时前它们还都属于乔云龙,但现在那可就是属于刘默的了,至少在客观上现在刘默就是这些真刀真枪的拥有者,如果从这方面上来看的话,那刘默也已经是违法了的

说句实话,刘默一直以来可都是一个老实人,一直都胆小慎微,奉公守法,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一世呃好像前世那自然是没得说了,不过这一世吗?

不管怎么说,关于这些破铜烂铁,刘默可是从来都没打算承认,也没打算暴露,当然也一定会据为已有的

首先,这些东西并不是他在主观上用什么非法的手段积极获得的,只是他捡来的

其实,这些东西绝对不会从他的手里扩散出去,自然也绝对不可能造成任何的社会危害性。

第三,这些东西在他的眼里只是枪形物而已

第四,呃那个这个好很好

人啊,无论在什么事情上,在心里上肯定都会是朝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面去着眼的

不得不说,刘默的私心是很重的,不过说白了这里面也是有些无奈的成分,毕竟就算是刘默一心相当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可是这么一大批的npn他根本就不可能上交出去怎么来的?什么出处?诸如此类的问题他可是一个都没有办法回答的

“三娃,建木屋的事情一会儿再说,你先给我弄几把破铜烂铁出来看一看”

不管怎么说,关于这些破铜烂铁,刘默可是从来都没打算承认,也没打算暴露,当然也一定会据为已有的

首先,这些东西并不是他在主观上用什么非法的手段积极获得的,只是他捡来的

其实,这些东西绝对不会从他的手里扩散出去,自然也绝对不可能造成任何的社会危害性。

第三,这些东西在他的眼里只是枪形物而已

第四,呃那个这个好很好

人啊,无论在什么事情上,在心里上肯定都会是朝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面去着眼的

不得不说,刘默的私心是很重的,不过说白了这里面也是有些无奈的成分,毕竟就算是刘默一心相当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可是这么一大批的npn他根本就不可能上交出去怎么来的?什么出处?诸如此类的问题他可是一个都没有办法回答的

“三娃,建木屋的事情一会儿再说,你先给我弄几把破铜烂铁出来看一看”

不管怎么说,关于这些破铜烂铁,刘默可是从来都没打算承认,也没打算暴露,当然也一定会据为已有的

首先,这些东西并不是他在主观上用什么非法的手段积极获得的,只是他捡来的

其实,这些东西绝对不会从他的手里扩散出去,自然也绝对不可能造成任何的社会危害性。

第三,这些东西在他的眼里只是枪形物而已

第四,呃那个这个好很好

人啊,无论在什么事情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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