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王二之这个执意要送这小贼去见官的人,她们就充满了意见。
这种人,真的很难说她是善,还是只是傻。
当然,现代社会,有些国家,是规定小偷只偷食物,不算犯罪,可以不受处罚。
王二之也认为,好的社会,应该保障所有人最基本的生存的权利。
但是,这三个人,可不只是偷取食物这么简单,他们是活生生的拦路抢劫。这比偷窃罪,可是严重多了。这能和偷窃罪,同一个概念吗?
“我现在就算把他放了,这个人我们送他去见官,到时候他也要把他的同伙供出来的。所以其实,你们想放他,还是不那么简单的。”
王二之是对简简和小兰说道。
他妥协了,因为,他觉得,和两个白痴,是讲不明白道理的。
而且,他也觉得这小贼并不算十恶不赦。
所以,能放就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