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青春校园>中学时代>10.第十章 陶离

陶离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是缘分,让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孩走到一起,最终成为挚友。

大家好,我是刘小川,来自重庆黔江,今年十三岁,男,平日里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看课外书和打篮球……刘小川慢吞吞的自我介绍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表现出很冷漠,也有无所谓的样子。

轮到我了,我立在讲台上,先干咳了几声,然后不知道说什么了,刚才心里准备的台词已不小心被瞬间清除。我感觉脸上在烧,表情极不自然,连胡扯几句也无能为力,最后只得坦白,我说我喜欢打游戏和踢足球。台下也是一片狂笑(真佩服他们的笑点),我无意瞥见了刘小川那张脸,也是冷漠和无所谓。

让时间定格在公元2011年的夏季。

我们都是野孩子,都爱追逐打闹,特别喜欢到操场摔跤,我们幻想做一名草原骑手,大声地吼,给我一根套马杆……数月后,操场上的青草都看不见了,只有被磨成白色的沙。

我和他都是比较内向、自尊心也很强的男孩子,但玩起来也是忘乎所以不要命的,几乎每天出去疯一趟。高个子男生不让我们参加他们的摔跤大赛,我们便自己摔,每天去占他们的“大本营”。

有时,我们也会去打篮球或踢足球,我老是和他一队,也老是输。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他,你不是喜欢打篮球吗?怎么连“三步上篮”都不会!

他也问我,似乎也压抑许久,你不是爱踢足球吗?怎么还用手抱着足球跑!

两人对视一眼,抚掌大笑。

从此我们打球便没了规则,只要能抢到球就是王道,于是乎,十几个人便揪打作一团,搅起冲天的尘土,让十几个少年热血飞扬。还记得他那时非常喜欢穿一件发黄的旧薄袄,还经常穿着打球,可是在一次争抢中,他的棉袄被我撕开了很长一条口子,他没带换用的衣裳,结果就那样大摇大摆地穿了一周。

他这独立不羁的个性一直让我很欣赏。

初二的时候,我们都有手机,他某一天对我说,从今天起,我们相互给对方打电话,看谁打的次数多!

面对这么脑残的想法,我居然很赞成,为了减少对移动公司的贡献,我们约好了都不接通电话的。可他经常玩阴的,耗我的话费,于是我也开始暗算他……直到我的手机坏了(我真怀疑是给刘小川打电话才坏的),就被迫停止了这么无聊的举动。

我记得我给他拨了98次,而他才给我打78次,我问他,服输了吧?

他却翻出手机给我看:整整一百次。

和刘小川接触多了,也就不难明白他为什么如此无聊。读书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小儿科,他花很少时间便搞定了。多余的时间他就看书,没书看时就无聊起来了。

永远不能忘记,我和他的一段对话。有如一次跨时代的交流。

我问他,不爱玩电脑?

他说,什么是电脑?

我懒得解释,又问,不爱看电视?

他说,偶尔瞧瞧新闻联播。

我揉了揉眼,确定他是地球宝宝后,再问,不爱玩手机?

他说,爱啊,打电话发短信。

我倒,但不死心,还问,有qq没?

没。他看着我,始终好像不能理解的样子。

我彻底晕了,哪天我帮你申请一个吧。

不要。

难道我们就没有共同话题吗?

短暂的寂静后,我发现这个少年之所以无聊漫顶的缘由了。抱着最后尝试的心态,我问吗?我可以帮你下的。

他眼睛一亮,说,这个可以。

这年头谁的歌在青少年间最火?那自然是许嵩。于是我便给他下载了许多许山高的歌。

他听了,摇头如单摆,说,不给力呀!

我还真拿不准他的胃口了——对于这个稀有物种,永远不要试图用主流的思维去揣测他。我只能直接问答案,那你喜欢啥?

他脱口而出,“水手”“如果还有明天”“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他边说边写,竟列了长长一排。

我把歌一首一首地传到他的功能机上,他一激动就要试听,一试听就发现有几首歌格式不对,不能播放,两人捣鼓起来。可我俩忘了,当时是早自习啊!结果被班主任一把提到户外。像老鹰提着两只小鸡,他冷冷地丢给我们一句,四百个下蹲,你俩自己去分。

我俩面面相觑,一声不吭地做下蹲,直到看着班主任远去的背影,我俩一边比较谁的动作更规范,一边爆发出放肆的笑声。我想,那可能是我最放肆的一段青春了……

刘小川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也是个极不会掩饰自己情感的人。

我知道他喜欢着一个女生,我甚至能叫出那个女孩的名字,可是他却不敢大胆而自然地找她谈话(其实要换作我,我也不敢),他称她“师傅”,还生拉硬扯把我变成她的徒弟,哎,想想就汗颜,除了笑还是笑啊。

日常的相处中,他总是“不经意间”问我,你有心仪的女生么?

我总是回答,没有,上高中再找,你懂的。

你呢?我明知故问。

他说,不骗你,有一个,但我不会告诉你。

看着他天真的笑容,我笑呵呵地说,你这种“书呆子”也会找女朋友,真会开玩笑!

他马上就急了,有的,真的有……

中秋节前,他让我给他申请qq,我答应了,还对他说,你就等着和我们一起堕落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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