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言情总裁>时之歌:暮日醒觉诗>87、雯小姐?舜哥哥?

周末的星城总该是格外热闹的,但今天却唯独例外。

天空歌者洛维娜夫人巡回演唱会的第二场即将开幕的消息早就传遍全岛,这两天不断有她的疯狂拥趸们赶去白港“朝圣”。南岛人素喜热闹,一路上弄得声势浩大,巴不得吸引住旁人目光,倒也真是领出了一阵风潮。

星城里的大人物们对此嗤之以鼻,但架不住那些亲朋好友参与过之后,回来添油加醋地炫耀。身为贵族,最要紧的不是有多少钱财多少势力,就算穷到没了下顿饭,这脸面一事可万万不能丢!

于是便有人开始琢磨:要么派个下人过去瞅瞅?可那位女士何等身份,就连总统阁下都是客客气气以礼相待的,你敢派个仆人过去,要是被认了出来,岂不是沦为圈内笑柄了吗?

思来想去没有好办法掩饰,终于出了个脸皮厚的,什么也不说,若无其事带着家人开着豪车,潇潇洒洒奔白港去了。有了第一个开拓者,第二位那就是盛情难却,第三位就是顺理成章,第四第五简直就是迫不及待。于是乎,大伙儿都挑了这个风和日丽的周末,开开心心去参加这场不可落后于人的盛会。

但唯有一个身为铁杆粉丝却没有启程参加“追星之旅”的人,还悠哉躺在自家花园的摇椅上翻阅着晨报,一小口一小口品着香浓的冰镇红果酸奶,享受着十一月最后一个安静的周日。

清晨是南岛唯一脱离了热气的时间。露珠凝满了所有青葱绿叶,沾着光透着亮,风一吹就是丝丝凉意扑面而来,带着清雅爽快的香气,嗅一口便舒畅到心底。

朗尼·威斯特少爷就在这凉凉的香风中醺醺欲醉。身为南岛有名的阔少,夜生活自是丰富到常人难以想象,原本并没这种领略清晨风雅的机会。只是因为最近刚遇到的那位心上人回了家乡,他日夜想念,精神亢奋到不行,只能早早爬了起来,吩咐那些犹如见了鬼般的仆人赶紧备餐,第一次在这朝阳初升的花园用了早饭——感觉倒还不错。

他捏了把银勺小口吃着酸奶,又想到那帮紧赶着去白港的跟风贵族,忍不住暗自得意:蠢货们就知道凑热闹,我们威斯特家才没那么肤浅,他们可不知道,那位女士的演唱会早就敲定由我们家新开发出的摄录仪器进行首次现场播放,少爷我随时都可以去拜访她,哼!而且啊,到时候女士还会专门来家里赴宴,这种亲密待遇可不是一般贵族能享受到的!

他越想越臭美,咧嘴笑到鼻子高高翘起,仿佛面前就有一堆贵族子弟羡慕地仰视着自己,这滋味……实在是太过瘾了!

对了,雯小姐会不会也是那位女士的歌迷呢?他脑筋一转,才起这个念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心头激荡得直颤。要是把女士介绍给她认识,她会不会对我增加好感?一定会的!到时候,她说不定就对我……嘿嘿嘿……

他想着想着,脸上又露出了痴呆的笑,连手里勺子落了地都没察觉,直到一名白衣仆人匆匆走来,在他耳边轻说了几句话:“少爷,门口来了个穿斗篷的女人,说是要找您。”

“什么?少爷今天心情不好,叫她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朗尼正在想入非非,突然被人打扰,心情陡然直落,话语间满是不耐烦。

仆人哪有二话,赶紧下去谢客,可没过多久又苦着脸跑了回来,小声报道:“少爷,那女人不肯走,要您跟个叫尽……远的人说一声,叫他快点出去。”

“尽远?尽远!?”朗尼少爷瞬间瞪圆了眼,难道是雯小姐回来了?!他从躺椅上一弹而起,把那仆人推开几步远,拼尽力气朝门口奔去。

惨了惨了!他一边跑着,一边后悔得肚子生疼,早知道就不说那句话,希望雯小姐可千万千万别生气……他刚跑过了庭院,运起神力提鼻子一闻,就清楚嗅到了那股梦里都散不去的幽香。

他忐忑着心,脚下却越跑越快,转眼绕过前屋,就看到大门外站着的,那个披着灰斗篷,剑一般傲然的身影。

舜立在青铜大门前,看着一身花哨丝袍的土财主独自飞奔而来,挂着霜寒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疑惑。

他心事重重飞来南岛,正想找尽远说说大朝议和界海的事,再跟他合计合计眼下要如何选择,刺杀事件的调查又该怎样打开局面。可没想在门口却被人一拒再拒,又耐着性子等了半天,还是没见到那个身影,心里也不由恼火起来。

这家伙……大早上的去哪儿了?他瞅着那张让人生厌的面孔愈加靠近,脸色更难看,好在幻术掩饰下对方根本无法觉察。

朗尼一路疾跑,到这里都稍稍出了些汗,他怎敢再让心上人停留门外,讨好地笑着朝里不停比手,喘着粗气说道:“雯小姐,快请进,请进!下人不懂规矩,让您受委屈了,真是该死,该死……”他一张脸本来还算挺英俊,可这谄媚笑容实在僵硬得很,平白让他添了许多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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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远……呃,这个……”阔少支支吾吾说不出来,其实他从昨天起就没见过那看不顺眼的臭小子,虽然他根本不在意那家伙去了哪儿,但眼下女神的问话却无从回答了,真让他暗暗叫苦:早知道,多问一句就好了……

舜见他面露犹豫,心底一沉,紧跟着追问:“怎么?”

朗尼察觉到她似乎生气了,更是慌张,结结巴巴地掩饰道:“那个……斯诺克先生他,他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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