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冷漠君心绕指柔>14好男人都死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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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荡的宫殿,冰凉得庄严,上弦月弹奏清歌奄奄,谁看得悲的烟金杯玉盏,却无人叹息生锈的剑,往日故友寻难见,只剩思念,拂尘略过空间,有谁来读孤独感,散不尽留恋,生死注定烟消云散,想曾经往日昨天,孤独是晴天,和曾经诺言的竹签------”

一曲终停!身后忽然响起一阵孤独的掌声,艺璇回眸望去,是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一身墨绿锦袍,白皙的肌肤,五官俊美,却是一副放荡不羁的狂傲。

来人正是慕容皓煜,他fēng_liú倜傥,脸上带着勾死人不偿命的笑意,“原来是你,没想到你的舞姿极丑,小曲儿倒是唱得别有几番韵味,不过,我还真是佩服你,落到如此境况,还有心思唱!”

又来了一个嘲讽自己的人!这个朝代的好男人都死哪儿去了!

艺璇悠悠撇了他一眼,“我又没唱给你听!”

“你不是想勾引本王又是什么?”

艺璇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我勾引你?我吃饱了撑着!”

话音刚落,她似乎觉得哪里不对,他说“本王”!她眸中露出一丝戒备,“你是谁?”

“怎么?这么快就不认识本王了?”

“我一直在宫中,人微言轻,怎会与你这般身份尊贵之人认识?”

这时,正巧两个宫女从旁边路过,看见慕容皓煜,连忙颔首低头福身行礼:“十二爷安好。”

“十二爷?”她心头一怔,“你是贤王------十二爷?我、我眼拙,还真没看出来。”

“本王看你不仅眼拙,而且记性似乎也不太好吧。”他掏出一把匕首,又朝她凑了凑,“这匕首,你可还记得?”

这不是她逃跑那晚丢失的匕首吗?怎会在他手里?而他接下来的话,却惊得她脊梁冒冷汗。

“说来,本王还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失足落水,是本王救你上来,差了人送回方府。那晚在马车里------你可是把刀架在本王脖子上的。”说话间,他的身体朝她探了探。

原来是他救的那个前身方小姐!

艺璇从石头上滑下来,倒退两步,心瞬间跳到嗓门。不是吧!玉夏王朝的世界也这么小!要是她早知道被劫持之人是皇上的十二弟,贤王慕容皓煜,借她一颗熊心豹子胆她也怕有所顾虑的!

她故作镇定的说道:“我不也没把你怎么样嘛。”

“本王还真希望你那晚能做点什么,最好是------劫色,那该多好。”皓煜笑得更加玩世不恭。

说着不臊听的臊,艺璇不客气地回敬道:“嘁,我能劫了你的色?你想得倒美。”话说回来,这么个高富帅,当时若不是逃命,她还真愿意和这样的美男有一段留给子孙传扬的故事呢,当然,劫色倒也不至于!不过这人德行似乎不太好,无妨,再观察观察。

“我想得美?我看你才想得美吧,说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为过!”

“喂!说谁癞蛤蟆呢你?”

“当然是说你了,你那晚费尽心思地逃,居然连本王的马车都敢坐,本王还以为你逃命呢,没想到你竟是巴巴地跑到宫来选秀了,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嘛,难道你忘了自己------”皓煜戒备地四下看看,凑近了接着说道:“难道你忘了自己是疯子吗?”

艺璇气得鼓了腮班,“说我癞蛤蟆?你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你身份高贵,怎会知道别人的身不由己?”

“嘿,说得跟真的似的,那你说说,你又怎会参加选秀来的?”

“我、我------”艺璇支支吾吾,哎!不能说,一定不能说!

见她支支吾吾,皓煜嘴角露出一丝嘲讽,“说不上来了吧?还不都是为了做皇上的嫔妃!”

艺璇冷哼,回敬道:“做皇上的嫔妃?嘁,谁稀罕!”

“你!就你最稀罕!”

“我这人从来都是视金银如粪土的!”这话说出来,连她自己都不信!

“你若想进宫,与本王一说不就得了,何须大费周折?不过,本王就纳闷了------”他又朝她靠进了些,“听说你疯疯癫癫,怎也会这般飞蛾扑火地不顾一切?好在落选了,要是做了嫔妃,我皇兄知道你疯癫,那还不得赐死你,诛你三族都不止!”

艺璇悠哉地扯着树叶,冷哼,“诛三族?老子可没那么多亲戚!有时候耳听的未必是真,眼见的也未必是实,没有经历过别人的人生,就不要妄自评论别人的作为,可好?”

皓煜没想到她一个疯子也能说出带有哲理性的话来,沉思须臾,他嘴角勾起一抹坏笑,“不如这样,本王看在愿意你小曲儿唱得好的份上,把你要到贤王府去如何?本王图的就是新鲜,几次也就腻了,就算你真有时好时坏的疯癫,好在本王也没嫌弃,你也不用在这杂役司做那么些脏活累活的。”

这荤段子若搁别人身上,那还不憋着春心荡漾而羞红了脸,可艺璇这方面的玩笑听得多了,自然也不在意。她明明开得起这样的荤段子,却莫名地感到胸口一阵憋闷,几乎喘不过气儿来,她稍作酝酿,顿了顿,露出一抹阴恻恻的笑,说道:“多谢王爷好意,不过我看你面色犯青,声音里中气不住,是肾虚的表现,好在我念你尚且年轻,就好心给你提个醒,精尽人亡,王爷可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啊,若哪天用得着我为你开些肾虚的方子,一百两一张,不用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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