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军事历史>明末好国舅>254、大明朝贡是赚钱的!
,在弘治三年时,明朝便规定:“凡番国进贡,内国王、王妃及使臣人等附至货物,以十分为率,五分抽分入官司,五分给还价值。”

这便是随着朝贡体制越发成熟,其实大明中后期,已经形成了一套看似赔钱,其实双方国家都互利互惠的朝贡模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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