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因因为从小肥胖体臭,被部落的许多人看不起,也因此变得自卑起来,他的内心十分渴望认同,到了八岁左右,他独自离开部落,前往各地经商,现在他已经四十多岁了,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大亨,当年许多瞧不起他的孩子很大人都争先恐后的巴结他。
虽然也风光了许多时日,不过这些恭维已经无法再满足他。
这也是一位商人的通病吧,所以他前往各个部落,用自己的财力赢得尊敬。
部落始终太小,在他离开卡拉多的时候,听闻德玛西亚城邦急需帮助,所以法利因毫不犹豫的前往德玛西亚。
有了法利因的帮助,大量的粮食和物资派发到德玛西亚,光盾三世大喜之下就给他一位政客当当。
一开始,法利因还很老实,专心为德玛西亚办事,而他也享受着他应得的荣耀,在法利因的帮助下,德玛西亚渐渐强盛,有了对抗诺克萨斯的实力,也因此得到了许多德玛西亚人民的敬重和爱戴。
事实上,人也是一种危险的野兽,有些人就如野狼,并不能喂得太饱,不然他就不会满足现状,只会将心中的贪婪投向更高的物质。
那物质也许是一件东西,也有可能是一种地位。
人民的爱戴和尊重让法利因多年沐浴在赞颂之下,身体里沉睡的贪婪恶魔渐渐苏醒。
人类往往会低估这类生物的力量,但你根本无法发现,它会慢慢折磨你,引诱你,然后做出可怕的事情,甚至会走向死亡。
法利因被贪婪所吞噬,他的性格开始变得暴躁,冷酷,他没有德玛西亚精神,不过法利因很喜欢这种精神,因为有了它,法利因才可以肆无忌惮得在德玛西亚里狂舞。
强抢妇女,辱骂良人,卑劣的夺取别人最重要的东西,看着别人痛苦和绝望,他才会渐渐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