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东郊,灞桥——虽然已临近初夏,但灞桥上的风景依然春意盎然。一排柳树婀娜多姿地伫立在河畔,见证着有情人的伤别,或者行人漂泊的孤独。

一个面容姣好却一脸枯灰憔悴的妇人,扶着一排排的柳树向前走着,双眸紧紧地望向远方。她那双美丽的丹凤眼已是黯淡光,本来为丈夫打理整齐的长发,也因为许久未整理仪容而变得缠绕纠结,不认识她的人,大多都以为是从好人家被赶出来的疯婆子。

“凛儿……凛儿……”妇人苍白的嘴唇颤抖,反反复复地发出一个词语,眼神充满了怜爱和悔意。她那双紧紧抓着柳枝的双手,血迹斑斑,伤痕累累,还沾着不同的泥土木屑,仿佛曾经有着极为不愉快的经历。但这些疼痛,甚至身上的脏泥,都已经法吸引她的注意力。妇人的眼神只盯向前方,而她的思绪,全部都集中在她口中絮絮叨叨的那个名字。

“娘对不起你!娘对不起你!”妇人嘴唇抖抖索索地交换起来,突然发了疯似地捶打着自己,眼泪竟是控制不住如泉涌般冒出来。此时是深春临近初夏,天气尚好,路上有不少踏春的路人或远走的行人,被这突然的变化给惊呆了,纷纷望了过来。见是一个发疯的癫婆子,好奇地看了两眼,又兀自走自己的路。

几个长期来往于这条路的商人倒是偶有见过她,纷纷低头嘀咕了几句“这疯娘子怕是碰到了啥事情,可惜一身好皮囊。”[

妇人便是窦凤,自从得知长孙凛出事后,她便从悲伤欲绝到神经兮兮最后便是如此疯癫疯狂。她未必是真疯,医学上认为人可能为了逃避现实而趋向于假疯,甚至幻想自己发疯成真以达到虐待自己的目的。可惜这古老年代没有如此发达的精神学科,更没有心理医生辅导。

窦凤思念儿子自责颇深,已然成疾,越陷越深,几近疯癫。虽然她精神状态不佳,但一身武艺尚在,因此每日悄然离家,府中人人知晓。之前长孙忌因为忙于李世民殡葬而疏忽,而窦凤至少心底还留有一丝清明找到回家的路。而今天窦凤因为见物思人受到极大刺激,突然跑到灞桥边上,导致家人恐慌。

“虽说是疯婆子,但好歹也是绝佳姿色,风情犹存。咱不如将就将就,带回家中好歹也是个女人,想必还风骚得紧……”

一个五短三粗矮人一头的猥琐男子,被身边地痞流氓的同伴撺掇,似乎有所心动,一双蠢蠢欲动的眼睛,眼神里充满了邪恶,踱步往窦凤走去。这男子的猪朋狗友的起哄,更是助长了他的邪心。更何况此人因为相貌奇丑,家境破落,从未沾过女色。

“美人儿,跟大爷回家吧,何必在这冷天气到处疯呢!”五短子脸上一脸yn邪,笑带猥琐,以为对方是毫反抗能力的囚笼之鸟。窦凤似乎已经麻木到法感知周围的一切,她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并没有意识到危险正一步一步靠近。

突然间,矮子身后的起哄声似乎戛然而止,然而他压根没有注意,眼前那块肥肉几乎快要尝到口,谁还会注意旁人的反应。矮子地痞甚至还有些得意。然而让他突然停住脚步的,却是感觉到身后一股猛烈的杀气,虽然美人在前,但人自保的天性还是让他狐疑地扭过头来,猛然只见身后站着一个胖子。看上去似乎毫杀伤力的胖子,却是一脸厉色眼锐如鹰般地盯着他。

此时相信哪怕再迟钝的人都能感觉到对方的杀气,更何况在矮子面前还是一片鲜血狼藉的景象,他那群狗友们已经被瞬间死亡。“对我夫人不敬者,死!”胖子虽然是个友善的名词,但的确不适合眼前此人,“死”字的尾音未落,一把厉刀猛然砍下,矮子还没来得及明白一切缘由,却已经与他那群朋友们相会九泉之下。

这就是那个胖子,那个被历史上评价为中庸之材的人物。然而谁也不敢小看这个胖子,他的父亲是前朝英勇的大将军,他更是在那段纷乱的战火岁月里成功地走到现在成为朝中极臣。比他善于打仗的屈突通死了,比他更文韬武略的杜如晦也死了,甚至李世民,这个千古传奇的天子也因其而死。长孙忌依然屹立在历史的顶端,甚至越走越高。

跟随在长孙忌身边的都是大唐帝国最勇猛的士兵,出手自然是迅速如雷电般,周围的行人甚至对眼前这惊悚的一幕来不及反应。当他们的天性让他们开始恐惧地发出叫声时,那车上飘荡的小旗却让他们忍住了宣泄。“长孙”二字,在大多数长安人士心里都明白,除了那个皇位上的小皇帝外,似乎没有人能超越赵国公的极权。

“杀人了!”还是有几个胆小之人脱口尖叫出来,而导致这场杀戮的窦凤却是丝毫不在意,她沉浸在自己的悔恨当中,泪水满面地捶着自己,拿自己来折磨发泄。

“夫人,这辈子老夫哪怕是把这条命给搭上,也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于你。凛儿咱们一定会找,一定要找回来。生要见人!死——死要见尸!!咱们长孙家的男儿,不能这么死得不明不白,哪怕掀翻整个高句丽,一定要把吾儿——给——找回来!”长孙忌的语气冷静坚定,是在许诺,作出父亲和丈夫的许诺。

窦凤也许听进去了,她突然安静了下来,看着长孙忌,看着他那双充满坚决的眼睛。脸上的表情依然木然,如泉的泪水依然涌出。“一——定——要——找——到——我——三——儿——”她已经很久没正常说话了,因此神经反应还有


状态提示:366. 近乡--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