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回到了故乡,受到了故乡“上至县委书记”、下至“村支部书记”的热烈欢迎。
在家乡呆了几天,考察一番,和留守的父老乡亲交流一下感情,最后决定投资5个亿修路,投资15个亿修建一座饮料厂,一座肉制品加工厂。
用李建国的来说,这15亿,基本上将全乡的劳动力都能调动起来。
经过商议洽谈,本村出售5000亩土地,每亩价格为4万人民币,另外绿茵地产给本村1亿人民币的“干股”,两者相加起来,持有饮料厂和肉制品厂的30的股份。
这年,非大城市郊区以及非富裕地区的农村,一亩地是卖不了4万人民币的,李建国明显是在“捐赠”,更不论说1亿人民币的干股了。
开全村大会的时候,在李建国的监督下,这30的股份,5划给了村支部,但剩下的25股份的划分,就出现了不同意见了。
有人说,按户来吧,最公平;
有人说,按男丁来吧,这样最公平。
按户来算,一些未成年子女多的大户就不满意了,说,某某家三口人,我们家6口人,显然不公平嘛。
按男丁来算,有些因为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女儿的家庭就不满意了,道,我们家三口人,就我一个人有股份,而有的家里三个儿子...
李建国道,都不用争了,女人没有股份,但已满18岁的女人每年会有一定的补助;未满十八岁的男丁没有股份,超过65岁的男丁股份减为20;对没有遵守计划生育的家庭,在1980年后出生的第二个儿子,只能拥有70的股份,第三个儿子只能拥有40的股份,依次类推,减到10为止,至于这些家庭会不会闹矛盾,老二不服老大,老三不服老大老二等等,我建议这样的家庭在股份分下去后,再在家庭内部的兄弟中平分;对于只有独生女的家庭,丈夫可以获得120的股份,但如果几年后又生孩子了,如果再生一个女儿,那么就要把他的股份减为100,如果再生了一个儿子,就要把股份减为70,生两个儿子,这个丈夫的股份就要减为40,如果生第三个儿子,那么这个丈夫的股份就减为10了。
很显然,这样划分,得到了不少人的拥护。但又有人问,我家三个大女儿一个小儿子都是1980年后生的,最大的女儿去年出嫁了,那我是拥有70的股份,还是多少?
李父就道,你这样的,没有遵守计划生育,前面两个女儿对你的股份没有影响,多生一个女儿减20,多生一个儿子减30,所以,你现在只能拿到50的股份。如果你还想生一个儿子的话,你的股份就要被减到20。
这人就道,唉,都减到20了,而且我的第二个儿子只能拿70的股份,我们三个男丁加起来只有190的股份,平均下来一人只有60多一点的股份。这样一来,大家都只想生胎儿子,不生女儿了,大家都来堕胎。
李父就笑道,刚不是说了吗?女儿过了18岁,在没有出嫁之前,每年会有一定的补助,但补助是多少,现在还定不下来,需要讨论一下。妻子呢,当然也有补助。不过,谁的妻子要是改嫁到村外去了,那么补助就没了,不过我们村应该给她一定的改嫁嫁妆。
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有人就笑道,40多岁改嫁,还要嫁妆,丢人不丢人啊。
又有人道,如果家里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可不可以招上门女婿啊?上门女婿有没有股份啊?
李父就乐道,只能招一个上门女婿,上门女婿拥有40的股份,这个女儿拥有60的股份,如果两人离婚,这个上门女婿只能带走5的股份。
有人笑道,还给5啊?就我说,一股都不给。
李父道,这不是不鼓励他们离婚嘛,但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5的股份还是要给的,但我想,40的股份不要,要5的股份的人毕竟在少数吧?
有人接着道,不要40,要5,除非那个人的老婆是头母猪,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
有人又问道,离婚,离婚也要看谁和谁离吧?如果上门女婿不愿意走,女人赶他走,那这个上门女婿不是熊得很?
李父道,哦,这情况还挺复杂的,留着慢慢讨论吧,不过一个原则,不鼓励离婚,如果是女人仗着我们娘家势大,赶男人走,那我们也要对这个女人来点惩罚措施,她主动离婚的,离一次扣20的股份,而这个离婚的上门女婿的股份就加到15。这样一来,两人估计都不愿意离婚了。
....
有人问,有些人的地没有被征,我们的地被征了,有些人的地征得多,有些征得少,分股份还一视同仁,我们不是亏了吗?
李父道,分股份,当然得按刚才说的许多原则来。不过被征了地的人可以享受额外补助,每年每亩地为2000块,你们种地,一亩地好像纯收入不到2000块吧?你们不要争了,你们被征的地的价值,相比你们以后的分红,少得可怜。
有人道,那有块地,又有股份,还是让人更放心。
李父就道,这有不放心的?这额外的补助,如果厂子盈利了,就从盈利里出,如果厂子亏了,就由我们绿茵地产出,除非我们蓝茵集团和绿茵地产跨了,不然这每年的1000万还是出得起的。但厂子头三年盈利可能比较少,所以我们绿茵地产先出三年。
村支书就挥了挥手,下面的人不要和建国哥争了,你们占大便宜了知道吧?投资15个亿办厂,一年如果有1个亿的利润,我们村可以分30的分红,就